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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可否颁布大赦令?

火烧 2007-05-1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主张通过颁布大赦令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相结合,推动民主管理体制改革,以挽救腐败分子并震慑腐败行为,实现反腐与社会稳定并重。
 革除孳生腐败的官僚体制,实行民主的管理体制,这是共产党领导的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要想革命取得成功,共产党必须建立广泛的反腐统一战线,动用一切国家机器,在社会上造成一种强大的高压态势,给腐败分子以震慑。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就是要及时颁布大赦令。
  
  我在我的许多文章中一再声称,体制吃人。我们真正的敌人是体制。我们要消灭的是吃人的体制。把人民连同腐败分子一起从吃人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对于那些腐败分子,一方面,他们危害社会。另一方面,他们同样是吃人体制的受害者。那些被吃人体制侵害的腐败分子需要被拯救,而不是被消灭。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所以,在这场革命的一开始,国家颁布大赦令,要向人民讲明白政策。这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要告诉社会, 对于那些有问题的人,限期交代。把问题说清楚。把赃款赃物交出来。争取宽大处理。只要不存在命案,一切从宽。如果能留在原岗位的,完全可以带罪立功。我们的态度是向前看。同时国家要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没有大赦令,这个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实行不起来的。因为,我说过,在现行吃人体制下作官要想不腐败,得具备神的品质。那就意味着有问题的官员的数量相当大!涉及的面太广了!实行财产申报,难道把有问题的人都抓起来?整个国家机器就得陷入瘫痪!就有可能出大乱子!对此,上面是有清醒的认识的。不是上面抗住不愿意实行。是现在不能实行!
  
  但是,官员实行财产申报制度是法制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
  
  怎么办?
  
  官员实行财产申报制度与大赦令同时出台!
  
  即便如此,也要采取由上至下、由点到面,分级进行,逐步推开的策略。不可以一下子全面开战。要革命,更要稳定!
  
  待主动交代的限期一过,性质就变了。要发动和号召人民检举举报。对于查出来的问题,一律依法处理,决不留情。
  
  只有这样,即给悬崖勒马,改邪归正的犯罪分子以拯救,又给心存侥幸,顽固不化的罪犯以打击。两项结合,就一定能把这场革命进行到底。否则,是不行的。对于那种不管三七二十一,严打一切腐败分子的做法是错误的。他会逼着有改邪归正之心的腐败分子也挂起白带子来拼死抵抗,不利于革命的进行。相反,对于那种心软手软,不管三七二十一,宽大一切的做法同样是错误的。因为如此就压不下邪气,竖不起正气。没有正气,何谈革命成功? 
  
  革除孳生腐败的官僚体制、实行民主的管理体制、大赦令、官员财产申报同时进行。这就是我的主张。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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