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阳:鲁迅的“不通两种”与“村民袭警中弹身亡”
鲁迅的“不通两种”与“贵州关岭两名村民袭警中弹身亡”
黎阳
2010.1.16.
“贵州关岭两名村民袭警中弹身亡”这一报道说,“据警方通报,1月12日16时20分,关岭自治县公安局坡贡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坡贡街上有人打架。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带领协勤王道胜赶到现场后,发现两名郭姓村民与另两名村民打架。民警依法亮明身份,并立即对打架事件进行制止。其间,民警被当事人暴力袭击。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佩枪。在此过程中,村民郭永忠和郭永华被子弹击中死亡。”
(http://news.sina.com.cn/c/p/2010-01-14/033416928448s.shtml)
这段文字:“民警鸣枪示警后,对方上前抢夺民警佩枪。在此过程中,村民郭永忠和郭永华被子弹击中死亡”令人不由自主想起鲁迅的《伪自由书》《不通两种》(见附录)中的引述:
“陈友亮见官方军警中,有携手枪之刘金发,竟欲夺刘之手枪,当被子弹出膛,饮弹而毙,警察队亦开空枪一排,乡民始后退。……”
鲁迅对此评论道:“‘军警’上面不必加上‘官方’二字之类的费话,这里也且不说。最古怪的是子弹竟被写得好像活物,会自己飞出膛来似的。但因此而累得下文的‘亦’字不通了。必须将上文改作‘当被击毙’,才妥。倘要保存上文,则将末两句改为‘警察队空枪亦一齐发声,乡民始后退’,这才铢两悉称,和军警都毫无关系。——虽然文理总未免有点希奇。”
你看,无论是鲁迅时代也好,现在的和谐社会也好,碰上老百姓死在警察枪下都是因为老百姓企图夺枪——当年是“竟欲夺刘之手枪”,如今是“对方上前抢夺民警佩枪”;而且都是“子弹竟被写得好像活物,会自己飞出膛来似的”——当年是“当被子弹出膛,饮弹而毙”,如今是“在此过程中,村民郭永忠和郭永华被子弹击中死亡。”真不知道贵州写这个“警方通报”的人是看了鲁迅的文章照抄了过来,还是“历史有时相似得惊人”?
鲁迅当年说:“现在,这样的希奇文章,常常在刊物上出现。不过其实也并非作者的不通,大抵倒是恐怕‘不准通’,因而先就‘不敢通’了的缘故。头等聪明人不谈这些,就成了‘为艺术的艺术’家;次等聪明人竭力用种种法,来粉饰这不通,就成了‘民族主义文学’者,但两者是都属于自己‘不愿通’,即‘不肯通’这一类里的。”——如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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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鲁迅文章《不通两种》(伪自由书)
人们每当批评文章的时候,凡是国文教员式的人,大概是着眼于“通”或“不通”,《中学生》〕杂志上还为此设立了病院。然而做中国文其实是很不容易“通” 的,高手如太史公司马迁,倘将他的文章推敲起来,无论从文字,文法,修辞的任何一种立场去看,都可以发见“不通”的处所。
不过现在不说这些;要说的只是在笼统的一句“不通”之中,还可由原因而分为几种。大概的说,就是:有作者本来还没有通的,也有本可以通,而因了种种关系,不敢通,或不愿通的。
例如去年十月三十一日《大晚报》的记载“江都清赋风潮”,在《乡民二度兴波作浪》这一个巧妙的题目之下,述陈友亮之死云:
“陈友亮见官方军警中,有携手枪之刘金发,竟欲夺刘之手枪,当被子弹出膛,饮弹而毙,警察队亦开空枪一排,乡民始后退。……”
“军警”上面不必加上“官方”二字之类的费话,这里也且不说。最古怪的是子弹竟被写得好像活物,会自己飞出膛来似的。但因此而累得下文的“亦”字不通了。必须将上文改作“当被击毙”,才妥。倘要保存上文,则将末两句改为“警察队空枪亦一齐发声,乡民始后退”,这才铢两悉称,和军警都毫无关系。——虽然文理总未免有点希奇。
现在,这样的希奇文章,常常在刊物上出现。不过其实也并非作者的不通,大抵倒是恐怕“不准通”,因而先就“不敢通”了的缘故。头等聪明人不谈这些,就成了 “为艺术的艺术”家;次等聪明人竭力用种种法,来粉饰这不通,就成了“民族主义文学”者,但两者是都属于自己“不愿通”,即“不肯通”这一类里的。
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