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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小事,误大事,重任何堪?

火烧 2010-09-18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探讨做小事与误大事的关系,指出小事与大事本质不同,强调小事影响有限,大事关乎全局,不可简单分解。批判将小事上纲上线的逻辑,呼吁正确看待大事与小事的区分。

做小事,误大事,重任何堪?


作者:刘彦君
  
  
2005年夏天,我在一座大城市的火车站附近当马路清洁工,就是扫马路。为了迎接市里检查卫生(那次我清扫得不合格,被罚了),上级召集我们开会做动员,讲解上层大领导重视卫生清扫工作的重大意义,其中说到:某大城市的新任市长去一家下属单位检查工作,找到一处偏僻的楼梯,用手在上面摸了一把,立即就把灰尘给下载到手掌上来了,于是正言作色道:“连这么一点小事都做不好,还谈何大事?”停顿了一下之后,又对下属循循诱导说:大事,是由一个一个的小事组成的,如果不能够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而张口闭口抓大事,势必一事无成。

天哪,这样的高干,连大事和小事的概念都搞不清楚,连自己的职责范围都搞不清楚,眼睛只会盯着楼梯上的灰尘,头脑里只有一件又一件的具体工作,却也张口闭口脚踏实地,也竟然被下属们称颂为真抓实干的好领导,要是再有几年官运亨通的话,还不升上最高阶层,有条件把那个做好每一件小事的思想教育全国人民?

我怕怕,怕怕!

大凡不会做大事而只会做小事的人,必定愿意给每一件小事上纲上线,强调每一件小事的重要性必要性不可或缺性无可替代性。80年代里就曾经有一位中学校长开会宣布:谁的办公室地面上有废纸,你就是不爱国!

我就很想给他引伸演绎一下:“象林彪那样不洗手就无法指挥战争!”(后来就真的听说林彪不喜欢洗手,所以他就出事了。)

但是呢,象是办公室里有废纸就是不爱国,这样的命题是很难令人信服的,所以呢,很多的聪明人啊,就要另辟蹊径,从名人哲人古人那里找一些拐弯抹角的话,比如说是聚沙成塔,聚少成多,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啦等等,然后再择机偷换概念,说成是“大事是由许多小事组成的”就足够忽悠一阵的了,起码是忽悠他个一千多甚至两千来年,是没有什么疑问的啦。

但是,可惜,许多的小事并不能合并成为一件大事,一件大事也并不能分解成许多小事,小事与大事有着本质的区别。

什么叫小事,就是那些影响很小的事,那些只与很少的人员有关,只与很小的地域有关,只在很短的时间里产生影响的事件。而大事,则是影响深远事关重大的事件,往往是或者与众多的人员有关或者在很长的时间里起作用的事件。

举例来说,擦玻璃,扫楼梯,关空调,闭水管,看看下属的锅里有什么饭,到矿井里,到贫民窟里去看望普通人,这样的事,几千几万件加在一起,也只是许多小事,因为每一件事只对一两个人产生短期的影响。

而另外的事情,例如决定内政外交的的基本方针基本战略,例如修改宪法,就是大事,你在宪法上改一个字,就会使国家的制度规则发生改变,这不就是大事嘛,而且是不能分解成许多小事的大事嘛。不论怎样分解,都是大事,改一个概词,改一个标点符号,都是大事。

所以,大事与小事,是两个各自独立的概念,那些诸如什么多少个小事能够合并成为一件大事的说辞,百分之百地瞎扯!

有些人没有做大事的能力,也有些人没有做小事的能力,这个世界上有许多大事也有许多小事,每个人都有权利也应当按照自己的特点选择做什么事。百人百性嘛,干什么的都有,才是社会,才是世界嘛。

所以,只会做小事会而不会做大事,并不是缺点,更不是罪错,如果能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也是一种了不起的能耐,也算是难得的人才,只是应当找个做小事的地方去做,比如当个办公室主任,那个地方就是需要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还得谁也不得罪的。如果干得好,要升级,可以升为办公楼主任,办公院主任,办公街主任,升到顶天,可以当个办公山河委员会主任都行,但是千万不要执掌大权,因为高级的权力是用了决定重大问题的,所谓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者是也,而如果你坐在了极高的权力的位子,却仍然只会扫楼梯,擦灯泡,做小事,误大事,重任何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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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05年8月,我的这个帖子贴出来之后,一些网友跟帖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我在2005年8月25日集中做了两次回答,现在将回答的文字整理修订附在下面:

第一,所谓“一庭不扫何言天下”的千古诘问在逻辑上是完全无效的。

一庭不扫的扫,是指的打扫庭院,是一种简单的手工劳动,对于行为人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

扫平天下的扫,并不是指的手握一把大扫帚把天下的土地通通扫一遍的意思,扫平天下的扫是治理的意思,是治理天下的意思。

显然,治理天下,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会做的事情,能够治理天下的人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这个能力,与打扫庭院的能力,并不是同一种性质的能力。

一庭不扫何言天下,他是说,你连你的院子都扫不了,还谈什么扫平天下呢?

可以认为这是一个文字游戏,也可以认为是故意地偷换概念,混淆概念,混淆两个扫字的不同的含义,但是你要是真的认为打扫院子的能力和治理天下的能力竟然是同一种性质的能力的话,那么你就是一个大、大、大傻帽喽。

第二,有网友提醒说,有的人,小事不肯做,大事做不来。

我记得,这句话广为流传,是由于毛主席说过。毛主席说这个话,有他的具体的语言环境,我们不可以脱离具体语境而单纯地说大事小事的问题。

我相信目前有人是小事做不了也不愿意做的,并且目前还是比较多。

但是,当前的情况(不是毛主席具体针对的那样的问题),首要的,不是这些人不愿意做,而是不会做,学也学不会,只好不做。这是一个能力的问题,素质的问题,而不是态度的问题,观念的问题。

按照传统的认识,小事,就是人人都会做的,如果你不会,可以学,如果连小事都学不会,那么你这个人就是无可救药的了。

但是这个认识是不对的。

很多的小事,并不是那么容易做的。

会做小事而不会做大事,并不就是比做大事的人低一个层次,会做小事并不是缺点,更不是罪错,如果能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好,也是一种了不起的能耐,也算是难得的人才,也很了不起。例如办公室主任,就是有的地方叫做行政科长的那种岗位,他的那里就是全部都是小事,又小又多又杂又乱,面面俱到,还得谁也不能得罪。如果你能够干好那个活儿,绝对地了不起。干得好的话也可以升迁,从办公室主任,升迁为办公楼主任,再升为办公院主任,办公街主任,……一直升到办公山河委员会主任,不论级别升得多么地高,但是你的工作性质可是千万不要改变,只要工作性质不改变,你就是充分发挥你的特长了,就能干好,而一旦工作的性质改变了的话,不再是做小事了,而是要主持大事了,就要坏事,因为你的特长是擅长做小事的嘛。

能够做好这样的小事是很了不起的,不可小看啊。

小事,并不就是随便谁都能够做得了的,传统的关于小事的认识是不对的,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有人偏要说,从办公室,一直到办公山河委员会,总而言之就是办公系列的主任吧,他们干的那还不算小事。那么,没关系,我来讲几个更小的事:拖地板,这个事情够小的了吧,擦玻璃,这个事情也算是小事吧,但是擦玻璃拖地板这样的事情是很多人所不会的。自以为会不行,拖一拖,擦一擦,与别人比较一下,就发现了问题了,特别是当限定时间限定地点必须完成一定的工作量的时候,许多人的不会也就充分地表现出来了。

我就当过马路清洁工,我扫马路就完不成任务,规定的时间里我扫不完那么多的路面,工友们给我的评价是:学历最高,能力最大,干活最慢,挣钱最少,挨罚最多。

给客人倒茶,这个事情难吗?哈哈,在这个倒茶上出丑的可是多了去了。

做小事并不一定是容易的。

第三,一个人能不能做好、做成、会做一件事,并不取决于这件事的大小,而是取决于这件事的难易程度。

对于任何人来说,适应他的特点的事情就是容易的,不适宜于他的特点的就是难的。

所以,对于的确不会做小事的人,不可苛求。的确不会做小事的人自己也不必要在这个问题上难为情,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去做。

第四,关于大的成功究竟是不是由小的成功积累得到的。

1,“大的成功是由小的成功积累起来的”。做为一个命题,毫无疑问它是一个假命题。

一个命题,它所表达的判断应当具有普遍性,除非在它的语句表达中加上适用条件。

大量的案例是大的成功不是由小的成功积累起来的,而这个命题却也没有说明它的适用条件。

2,但是,这个命题在某些特定的条件下又的确是有效的。

举例来说,当一个街道办事处的主任召集所辖的街道居民委员会主任开会的时候,他讲这个观点的话,就是基本上是对的。

再例如,当一家零售商店的经理对属下的售货员训话的时候,他如果讲这个观点的话,就也是对的,而如果他竟然要讲我在猫眼或者天涯写帖子的观点的话,则就是不对的了。

3,但是,我在主帖里面没写街道办事处,也没有写零售商店,我写的是大城市的市长。

大城市的市长,与街道办事处主任,与零售商店经理,竟然是同一个层次的水平吗?

大城市的这位市长,与街道办事处主任,与零售商店经理,难道不是同一个层次的水平吗?

4,这一块土地上,有大城市,也还有特大城市,行政级别不同,但是大和特大的市长们的职责范围却是差别不是很大的。

而且,大城市的市长,只要再升迁一步,就是级别最高的地方大员了,再向前迈一步的话,就进入了大内的里面去了!

当我了解到在这一块土地上行使决策大权的一批人竟然与街道办事处主任与零售商店经理属于同一个层次的认识水平的时候,我岂不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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