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枪毙的村民原来是找死
文章质疑警察枪毙村民事件,认为村民并非防卫过当,而是自寻死路。强调法律公正与执法尺度,引发对警察执法行为的广泛讨论。
看到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居然以“防卫过当”式的
“故意杀人”罪名公诉枪毙两村民的警察张磊,笔者只觉得全身的毛孔都挤进了万年寒冰:
原来那两个以为“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的村民居然是自己找死!
“防卫过当”的前提当然是张警官的人身安全已经受到了两位手无寸铁甚至还戴着手套并且明知张警官手中有枪不是吃素的而且还听到了“跪下!不然我毙了你!”的警告的村民的威胁,这着实要让人为有关部门居然没认定两位村民是疯子而遗憾。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居然还要而且能够对张警官的人身安全构成很大威胁,假如不是《倚天屠龙记》里的金毛狮王谢逊转世,那无论如何是办不到的,因为
——他们首先必须是疯子,所以才会说“我没有犯法,你不敢开枪”这样的疯话;
——他们还必须有绝世武功,否则赤手空拳的他们又如何能够威胁到手中有枪的张警官的人身安全?!
他们没有绝世武功和张警官又没有深仇大恨却要去撞张警官的松口,那不是自己找死又是什么?
本来无论张警官是工作太过于拼命也罢,还是一时冲动也罢,那故意杀人是完全打不了任何折扣的事情。老百姓开始并且至今也没有往“官”可以随意剥夺“民”命的极端意义上去想,只想着按照“杀人偿命”的人类最基本正义,把这个“个案”依法合理了断就行了。但万万没有想到有关部门的作为,却偏偏要用张警官的壮举来验证那些那些老百姓本来都不敢想的东东,这就无异于公然把自己放在“你没有犯法也会是找死”的宣言者位置上了!当“防卫过当”达到这个层次,张警官及其作为特别是命运,其实就在新中国的历史上竖起一座政治里程碑,碑上大书
屁民别找死!
张警官确实可以像文强成为“新中国贪官死刑终结者”一样,成为“新中国屠民不死第一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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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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