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副主任提出“经济发展说明道德良好”其实并不奇怪——扯扯“文化事业建设费”
两江居士网友在楼下发帖质问《经济发展就是道德良好?》,认为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王世明提出的这个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该网友列举了食品生产状况、中央部门执行财政纪律的现状和官场腐败现状,以这些事实论述了“这些年来,我国的道德水平不仅没有得到全面提升,相反,道德滑坡已经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
包括两江居士网友在内的很多网友,显然无法理解中央文明办副主任王世明为何要提出这样的观点。其实,只要稍微了解一下“中央文明办”这个机构,就可以知道:王副主任提出“经济发展说明道德良好”这个观点,基本上可以说是“必然”的,他也必须这样主张。
在本帖里,就让我们来看看“中央文明办”这个机构。它是一个简称,全称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百度百科是这样介绍《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中央文明办”,是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简称“中央文明委”)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这个机构是1997年成立的:“1997年4月2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央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党中央指导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议事机构,主要职责是: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有关问题,总结推广交流先进经验。”
据百度百科的介绍,这个机构的主要任务是下面五项:
“1、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做好组织协调、督促落实工作。
2、调查了解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贯彻落实的情况,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3、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的交流推广。
4、负责委员会的文秘、会务工作。管理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
5、完成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家要特别关注的是主要任务的第四项。要知道,任何一个政府机构,仅仅靠直接的财政拨款是不行的。这五项里,除了第四项之外,都不涉及任何经费来源。只有第四项涉及到了“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很显然,这个“文化事业建设费”,应该就是中央文明办的一项重要的经费来源。
再来看百度百科对《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介绍:“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
费率3%。
计算公式:应缴费额=应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3%”
这“文化事业建设费”就是从娱乐业和广告业的营业额里抽取3%。例如,此前有报道说,央视2010年广告收入超过100亿,那么同时也就会产生至少3亿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再例如,有报道说2010年全国电影票房总收入突破了百亿元,那么同时也就产生至少3亿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了。
“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是从1997年7月7日开始的(见《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与“文明办”的成立时间基本吻合。很显然,这项增设的收费就是为“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经费的。
总之,经济越发展,娱乐业和广告业当然越兴旺发达,娱乐业和广告业的营业额越高,“中央文明办”和各级地方的文明办管理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就越多,经费当然也就更充足了。因此,中央文明办王副主任提出“经济发展说明道德良好”,其实并不奇怪。娱乐业和广告业是不是很道德很文明?大力发展娱乐业和广告业是否有助于道德和文明的提升?这两个问题,想必大家都有各自的答案,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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