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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何屡现贪官“百妇长”?

火烧 2009-11-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31
文章探讨中国贪官‘百妇长’现象,揭露其生活腐化与官场潜规则,分析反腐困境及社会影响,强调制度与文化治理的重要性。

深海无尾鱼:转帖有理,盗帖必究!

   话说当今中国,贪官污吏有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而贪官生活腐化又似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近几年,反腐的力度有所加强,伏法的贪官也越来越多,而腐化贪官的极品“百妇长”也屡有所闻。

    何为“百妇长”?拥有上百名情妇的贪官也!够惊世骇俗的吧,搜索一下网帖,还不少呐!《包养上百情妇的贪官徐其耀“教子篇”让谁蒙羞?》《香港大公报揭露:徐鸣好部下陆正方受贿卖官情妇过百》《海南贪官李庆普与百名女性淫乱并拍下全过程》《“五毒俱全”张二江与107女的风流史》《生活糜烂的周秀德》等等,无不是与上百名女性有淫乱关系的“极品”贪官。

    生活的堕落已让人民痛心疾首,最可怕的是这些贪官堕落而不自知,心智已被严重扭曲,徐其耀的“教子篇”便是有力的证明!其大致内容如下:

  孩子,既然你选择了一定要走仕途这条路,你就一定要把我下面的劝告铭记在心:

1.不要追求真理,不要探询事物的本来面目。
2.不但要学会说假话,更要善于说假话。
3.要有文凭,但不要真有知识,真有知识会害了你。
4.做官的目的是什么?是利益。 
5.必须把会做人放在首位,然后才是会做事。
6.我们的社会无论外表怎样变化,其实质都是农民社会。
7.要相信拍马是一种高级艺术。
8.所有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都不是必须严格遵守的,确切地说,执行起来都是可以变通的。

   如此惊心动魄的《教子篇》,不仅让我感叹:前30年多奇迹,后30年多奇闻!其《教子篇》中包含的官场潜规则让人瞠目结舌,而显现的官场文化更是威胁到民族的未来,同毛泽东时代的“为人民服务”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这种严重违背中国传统文化的腐化,难道就没办法整治吗?在毛泽东时代,因为没有堕落文化的生存空间,所以只需要“党纪”的“作风问题”就足够了,而在后30年,堕落文化“疯长”,本应该先着力于主流媒体的引导,再在党纪基础上添加相应的国法来配套,这样,才能镇住腐败的冲击;结果相反,不但主流媒体搞了个“负引导”,更没有添加配套的国法,而且还逐渐去掉了党纪中的相关一环,使得我们的祖国几乎是“全民腐败”了。

    是谁说毛泽东僵化?在毛泽东时代,不管是经济腐败还是生活腐败,都是小事一桩,很轻易的就给治住了。而开放后,对于贪官经济上、生活上的腐败都束手无策,一直到2007年,才出台个《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但是看其内容,可以想见的是,它不会有明显的作用,首先是因为还缺少配套内容,不能防患于未然,再则是这个条例对腐化官员的处罚太轻了,更加可恼的是这样的条例实用性大打折扣。其规定如下: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包养情人的;

    怎样才叫情节较重?情节最轻的“警告”一下就可以了事吗?为什么不与世界“接轨”一下呢?官员“私生活”问题各国盯得都紧,即使是在性相对开放的美国,嫖娼、包情妇对于他们的官员来说,情节都是严重的,别说包情妇,一次召妓就足以让一位高官引咎辞职;而对于性相对传统的中国人来说,是不是更应该一次定“终身”呢?

    为什么从贪官生活腐化露头到立法要用20多年的时间,而且搞个法条既处罚轻又不实用,这又是为什么?其实想想也很简单,法律都是谁来制定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呀!人民代表又都是那些人呢?大部分都是官员呗!这不就清楚了,试问天下有谁制定法律来治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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