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界正滑向深渊
文章批评中国法律界受西方价值观影响,司法独立偏离社会主义,司法腐败严重,法律精英操控民意,依法治国变味,引发对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担忧。
法律乃是国家管理制度层面文化,正在颠覆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这并非耸人听闻。孔庆东先生的文章我也看过,许多血案的被告人被轻判,折射出法律教育被资产阶级控制后,依法治国已经开始走样,完全按照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基础的法律制度来改造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基础的法律体系,说穿了就是和平演变已经从法律这个国家制度层面开始了。司法独立看似公平,恰恰反映了一批法学界精英治国的理念,代表绝大多数民众利益的大众民意正逐渐被司法精英所左右。换句难听的话说,大众民意正逐渐被司法精英所强奸,并被如贺卫方这一类所谓法律精英们污蔑为“大众狂欢杀人”。最高法院已经开始蜕化变质,其所出台的司法解释更将着力点放在了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所谓人权上来,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基本国体,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人民民主专政,正在逐渐淡出司法审判的视野。最近一段时间出现的司法枉判案件,如云南赛锐、李昌奎恶性杀人案死改缓,理由均以最高法院涉及邻居或感情纠纷杀人事件要少杀慎杀的司法解释有关,太原凶杀案元凶也被法官以少杀慎杀之名免杀。归根结底,一切残忍的凶杀案被法官们借最高法院慎杀少杀之理念豁免了。邻里纠纷和感情纠纷是中国民间矛盾的主体因素之一,如果发生矛盾就要杀人,那么人民内部矛盾就将转化为敌对矛盾,这样的犯罪行为一旦被纵容,社会治安必将严重恶化。因此最高法院关于邻里和感情纠纷杀人案件判决允许少杀慎杀的司法解释大错特错,荒诞不经,缺乏法理依据。看来法律界正被西方价值观所左右,并逐步实行和平演变,依法治国的本质已经开始变味,法律开始成为少数精英强奸民意、亵渎法律的工具。贺卫方、江平等一批掌握着司法教育的精英们正逐步用西方私有化法理毒化新一代法律执行者,逐步破坏中国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基础构建的司法体系。新婚姻司法解释的最大特点就是物权强奸人权。当西方国家逐步从亲情淡化回归家庭亲情的时候,中国司法界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司法程式,恶意破坏家庭亲情体系,把夫妻亲情变成了赤裸裸地金钱交易关系,并依靠司法解释强权逐步摧毁中国传统道德理念,用心何其毒也!
法律制定权越来越显得重要,人大立法者的阶级立场,决定了他们所制定的法律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偏离了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现在看来,由于人大代表的组成工农阶级所占比重大大减少,主导法律制定权的精英们根本就不想通过法律制度维护工农阶级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成为掩盖法律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借口,因此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制度直截了当地表明了其资产阶级属性。如果我们听任法律极力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那么工农阶级只能沦为资本家的奴隶和包身工,千千万万先烈流血牺牲得来的胜利果实必将被资产阶级完全篡夺。我们不应忘记三十多年前的深刻教训,正是我们听信了资改派的甜言蜜语,工农阶级的地位才沦丧到今天这样悲惨的境地。如果我们继续听任法律精英们按照资产阶级的需求修法,一旦法律和平演变完成,工农阶级的地位将更加糟糕。法律制定者现在还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事实证明,他们已经蜕化变质为资产阶级私有制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了。资产阶级鼓吹的依法治国的对象,除了工农阶级之外,还有他人吗?他们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资产阶级专政。这一点已被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史所证明。工农阶级如果继续麻木不仁的话,未来的境遇将更加凄惨,只有被剥削压榨的份儿,没有反抗的权利。陈西有有篇文章就对群体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美其名曰不要动不动依靠群体事件解决问题,而是要依靠法律理性解决问题。言外之意,不要大众狂欢,而要把自己的前途命运交给法律来处理。众所周知,在司法如此腐败的今天,老百姓还敢信任这些混蛋法官们吗?如今的法官,如今的律师,虽然不能说个个腐败透顶,但至少80%的法官和律师已经被铜臭所玷污,吃了原告吃被告,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他们丑恶嘴脸的真实写照。法官中相当一部分道德沦丧,天平总是向钱倾斜。律师中相当一部分就是无恶不作的讼棍,只认钱不认理,谁给的钱多,就让谁赢。好在民意强大,唯有舆论维权,才让讼棍们失去了许多伟大的业绩。比如陈西有、江平联手打赢的东北黑社会大佬刘涌案,最终因为网民的义愤填膺,最高法院不得不发回重审,罪大恶极的黑社会大佬刘涌虽然花了大把银子给陈西有和江平,打败了腐败的法官,却惨败在民意的义愤填膺之下,刘涌黑社会案终因最高法院的介入得以翻盘,刘涌也随着一声枪响见了阎王;同理,黑律师李庄案让陈西有赚足了噱头,恨恨地出了一回名。想当初李庄在廊坊打赢了官司,得意忘形,从此认为老子天下第一。他在重庆故伎重演,却栽了一个大跟头,虽有陈西有们去捞,终因证据确凿,不得不败下阵来,李庄最终被判刑,栽了跟头,被吊销了律师的营业执照,到大号里享清福去了。目前法律界一些精英们甚是疯狂,云南高院田成有、赵建生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然而欠账是要还的,出来混也是要报的。有句谚语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现世现报,李庄的下场就是他们的榜样。希望那些热衷推销西方资本主义法理的精英们有点自知之明,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地做人,否则,他们总有一天会被社会主义的法律送进牢房里去的。2011.09.03
法律制定权越来越显得重要,人大立法者的阶级立场,决定了他们所制定的法律能否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偏离了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现在看来,由于人大代表的组成工农阶级所占比重大大减少,主导法律制定权的精英们根本就不想通过法律制度维护工农阶级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成为掩盖法律为资产阶级服务的借口,因此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制度直截了当地表明了其资产阶级属性。如果我们听任法律极力维护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那么工农阶级只能沦为资本家的奴隶和包身工,千千万万先烈流血牺牲得来的胜利果实必将被资产阶级完全篡夺。我们不应忘记三十多年前的深刻教训,正是我们听信了资改派的甜言蜜语,工农阶级的地位才沦丧到今天这样悲惨的境地。如果我们继续听任法律精英们按照资产阶级的需求修法,一旦法律和平演变完成,工农阶级的地位将更加糟糕。法律制定者现在还能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吗?事实证明,他们已经蜕化变质为资产阶级私有制利益的维护者和代言人了。资产阶级鼓吹的依法治国的对象,除了工农阶级之外,还有他人吗?他们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资产阶级专政。这一点已被三十多年来的改革开放史所证明。工农阶级如果继续麻木不仁的话,未来的境遇将更加凄惨,只有被剥削压榨的份儿,没有反抗的权利。陈西有有篇文章就对群体事件发表了自己的观点,美其名曰不要动不动依靠群体事件解决问题,而是要依靠法律理性解决问题。言外之意,不要大众狂欢,而要把自己的前途命运交给法律来处理。众所周知,在司法如此腐败的今天,老百姓还敢信任这些混蛋法官们吗?如今的法官,如今的律师,虽然不能说个个腐败透顶,但至少80%的法官和律师已经被铜臭所玷污,吃了原告吃被告,有钱能使鬼推磨就是他们丑恶嘴脸的真实写照。法官中相当一部分道德沦丧,天平总是向钱倾斜。律师中相当一部分就是无恶不作的讼棍,只认钱不认理,谁给的钱多,就让谁赢。好在民意强大,唯有舆论维权,才让讼棍们失去了许多伟大的业绩。比如陈西有、江平联手打赢的东北黑社会大佬刘涌案,最终因为网民的义愤填膺,最高法院不得不发回重审,罪大恶极的黑社会大佬刘涌虽然花了大把银子给陈西有和江平,打败了腐败的法官,却惨败在民意的义愤填膺之下,刘涌黑社会案终因最高法院的介入得以翻盘,刘涌也随着一声枪响见了阎王;同理,黑律师李庄案让陈西有赚足了噱头,恨恨地出了一回名。想当初李庄在廊坊打赢了官司,得意忘形,从此认为老子天下第一。他在重庆故伎重演,却栽了一个大跟头,虽有陈西有们去捞,终因证据确凿,不得不败下阵来,李庄最终被判刑,栽了跟头,被吊销了律师的营业执照,到大号里享清福去了。目前法律界一些精英们甚是疯狂,云南高院田成有、赵建生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代表人物。然而欠账是要还的,出来混也是要报的。有句谚语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现世现报,李庄的下场就是他们的榜样。希望那些热衷推销西方资本主义法理的精英们有点自知之明,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地做人,否则,他们总有一天会被社会主义的法律送进牢房里去的。201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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