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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赞民(原创)

火烧 2010-11-18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文章探讨‘民赞民’的核心思想,强调民众在历史与社会中的创造作用,批判‘奴性’与‘劣根性’的误读,主张不争与创造的辩证关系,突出民众平凡而伟大的贡献。

本人拙作“民对民”中曾写到:民如草,滋养万物而不争;民如水,滋润万物而不争;不争,并不意味着不是事实。也许“不争”会引发误会,某些热情高涨人士还可能借题发挥,于是以绌补拙续篇:民赞民。

某些见多识广人士,略谈及时政,常扯出中国人“劣根性”为话题;这个“劣根性”又基本以“奴”性为主,于是,给人感觉:中国人是多么可怜、可悲、可叹;某些人是否把自己视作牧羊人或救世主,只得劳烦各位猜。很可能本人提出的“不争”成为某些人抨击(?)“劣根性”的口舌,无招之下只得做些辩解。

很佩服某些人的眼光,居然视而不见“官逼民反”揭杆起义的(草)燎原烈火,熟视无睹“载舟覆舟”改朝换代的(水)波涛汹涌;中国摈弃奴隶社会达千年之后,某些国家还在为买卖奴隶而沾沾自喜呢;反战掀波不起浪,扛着先进屠杀同类武器的“炮灰”们,奔赴世界各地血染沙场。无论从历史角度,还是从世界角度,哪些(国)“劣根”的“奴”性之深沉、之久远不难看出;某些人把所谓“劣根性”作为口头禅,把“甘愿”为“奴”作为中国人的本性。鄙人强调:不争与“奴”性是二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建设、推动国家、社会进步者,民也。世界、国家、社会、时代,百分之90以上事、物由民创造,人类的衣、食、住、行百分之90以上由民创造,其中包括王公贵族、官员精英的衣、食、住、行;当然,王公贵族、官员精英也有所创造,这类大人物创造了不到百分之10的事、物,对这类不到百分之10的“创造”也许难恭维。王公贵族、官员精英的“创造”中,有相当多的成份属于: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争权夺力、、、这些“创造”被某些人“奉旨”以泛美之辞记录下来,专家、学者振振有词:据“史书记载如何、如何”。似乎历史就是王公贵族、官员精英创造的;把真正创造了百分之90以上的“民”忘至九霄云外。专家、学者炫耀了渊博的“历史”知识,王公、贵族、官员、精英“创造”历史的理念得以传播,皆大欢喜。

真正建设、创造、推动国家、社会、时代进步、发展者:民。民对自己的丰功伟绩:不争。某些“创造”了难恭维的事、物者,那些高高在上的王公、贵族、官员、精英们,为了歌功颂德争得你死我活。某些专家、学者“抬头挺脑”目光向上,眼睛看不见“草”也许是很自然的。以渊博“历史”知识炫耀炒作,哗众取宠争眼球,名利双收乐此不疲。

民众、官员、学者,三者中,唯民不争。高贵低贱见仁见智。

民赞民;民不赞民谁赞民;无论赞不赞民,民依然是民:平凡而伟大。

山石

题外:历史是由劳动人民创造的,世界、国家、社会、时代的进步与发展是由劳动人民推动的,这才可能是真正的世界、国家、社会、时代发展、进步史;某些以文字记录的(史书)历史,其中不乏奉“旨意”歌功颂德书写的,不乏为粉饰“权术”高唱赞美词之作,作为参考尚可;把(奉旨)“史书”作为真正之史,把真正创造历史者撇至角落,也许是国家、社会、时代的悲哀。

创造者不争,书写者竭尽所能夺果,宣播者“目不斜视”传承衣钵,这些不能证明“不争者”没有创造历史,亦不能证明“夺果者”创造了历史,也不能证明“宣播者”传承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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