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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看待法治与运动

火烧 2011-08-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32
文章探讨法治与运动在治国中的作用,强调两者不可偏废。通过中西医比喻,分析法治与运动的优劣及适用场景,指出运动在监督权力、推动变革中的重要性,呼吁辩证看待两种治国方式。

法治和运动,这两种现像,古已有之,与现在相比只是程度的不同而已。我认为法治和运动之于中国,都是必要的治国手段,而不能偏废某一方,因为现在对运动存在偏见,而对法治较为迷信,并寄于达大的希望。因此,这里重点要说明运动对于我们的重要性。

运动和法治,就像中医和西医。中西医都是治病的手段,运动和法治都是治国的手段。西医是病理学,要找到致病机理,[如同法治中的证据],才能治病。中医是病症学,有某种症状就意味着有病,就可辩证施治。

中医强调人与人的不同,不追求用药,程序的标准化。人吃药对身体的作用如同喝酒一样,有人能喝八两白酒,而有的只能承受一两。中医就特别注重这种差异性。西医则强调流程,药物的标准化,精确化。在一般 时候也是可行的。中西医比较看,各有所长。所以,在我们国家,人们有中西医结合治疗的传统。事实上是很成功的。也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外国人所接受。

法治对于中国,就像西医,从形式上要求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理论上看是行得通的。但事实上看,由其是近三十年来,法律法规层出不穷,各类犯罪却越来越多。又似乎说明,法治在中国没有起到想要的效果。一个突出特点是,法律管老百姓是管用的,管权贵们却不那么有用。这在我国历代是个通病。所以,亲自起草了我国第一部宪法的毛泽东主席,后来在同美国作家斯诺的谈话中说:——我们不依靠这个。

法律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力,诸如言论,隐私,名誉权等等。但对于多数人而言,似乎感受不到这种权力的存在。但在另一部分人身上,他又体现的很有用。比如官员。比如他们可能借助这些权力阻挡群众那“雪亮的眼睛”。造成你没有证据,无法去监督他的不法行为。法律是重证据的,你没有证据就无法起诉某个官员。这就像西医遇到了一个找不到病理的病症。而束手无策。

单纯的看,法律赋予的人权是平等的,但实际是不平等的。比如言论的权力,你可以说话,但你的话,与官员的话语权并不对等。你绝没有他的影响力大。就像财产权对于一个叫花子一样,是空的。而对于一个亿万富翁而言,就是一种武器。

运动则不然,运动中,群众显然可以突破这种呆板的框框,人们不需要证据,只需针对某些不合理现像,就可以问责官僚。倒逼官僚做出合理的解释和改变。文革中对干部的批斗,其实质就是问责。就像中医看病,他只需根据病症,就可以对症下药。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后来否定文革的原因,说这是破坏了法制。虽然文革也一度被当权派利用,但最终都没有好下场。

两相对比,我们可以发现,做为社会上层的官僚和精英们,他们显然更希望法治,而决不会认可运动。法治的名义下,或许他们是有可乘之机的。而在运动的模式,他们是决没有逃脱人民审判的可能。也基于这样的原因,社会上流人物们,都倡导法治,而扬弃运动。因为法治是他们可以运用并操控的。而运动是他们万万不能适应的。因为运动的参与主体是广大的群众。运动的目标必然是铲除无良官僚及汉奸精英。这些人怎么可能支持运动呢?

当今社会可谓百病丛生,行将就木。何必还要死抱着法治这棵树去死,为什么不死马当活马医,运用一下运动呢?或许可以起死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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