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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奎案”的“本土愤闷”?

火烧 2011-07-19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围绕李昌奎案,批判盲目崇洋媚外的‘反动精英’,质疑死刑废除的合理性,强调中国应立足本土文化,拒绝自我矮化,反思文明标准与国际接轨的误区。

我们某些网友(当然,他们绝无坏心)天真的以为:只有发达国家才能废除死刑,中国不是发达国家,所以现阶段还不能废除死刑,这是中国社会愚昧、落后、中国人不理性的结果,是中国现在的国情,但这些只是暂时的,等以后中国文明了、发达了,中国社会会像某些“精英”所说那样“废除死刑”。“精英”们没错,他们的思想太先进了,他们是启蒙者、是先驱者,只是中国目前、现在还不适合,所以他们很悲壮,很值得尊敬!!  

这里我就要问了:什么叫“发达国家”?世界的超级大国,美国、俄罗斯,都没有废除死刑,凭什么让中国废除死刑?中国不是要向“先进”看齐吗?  

各个国家法律文本的内容都具有当然的民族性与地域性,不同的文明、文化背景当然的产生不同的司法制度。欧洲没死刑那是因为中世纪的欧洲太落后、太野蛮、太残酷了,人们都怕了,这就是欧洲的民意基础。欧洲是真正的文明吗?没有死刑就是文明吗?欧洲大陆四分五裂,支离破碎,自己内部打了几千年,现在充当美国的孙子,今天打这个、明天打那个,中国能学欧洲这个解体的大陆吗??那些“反动精英”天生的一副贱相,身为中国人,经济上买办,文化上卖国,崇洋媚洋,挟洋自重、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这是什么主义?这就是:逆向的种族主义;文化自虐主义;本土愤懑、自我矮化;丧失人格、国格,丧权辱国、臭不要脸!!   

  废除酷刑、废除死刑,只可能是社会走向文明的一种结果表现,而且也绝对不会是结果的全部表现,这是基本常识。而我国的那些“反动文化精英”自命是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却本末倒置,把“废除酷刑、废除死刑”当成了实现文明社会的条件。似乎废除了酷刑、死刑,中国就可以一步登天,挤进“高度文明社会”国家的行列,就实现了与国际主流社会的完全接轨(其实欧、美真的能代表国际主流?这还真是个问题!新加坡至今还保留从英国人那里学来的鞭刑,没有废除,成为了他们的一大特色,你能说新加坡不是民主、法治发达的文明国家?)。“反动文化精英”在“崇洋”、“媚洋”上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浮夸”,就是一种“大跃进”,就是他们反复批驳的“文革方式”在他们自己身上的体现!“文革”至少还不卖国,他们却是以“丧心病狂”、“穷凶极恶”的方式卖身、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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