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杀慎杀”与“该杀必杀”不容割裂!
据媒体报道,2009年5月16日,云南昭通男子李昌奎对同村19岁少女王家飞先奸后杀,用锄头将王家飞砸死,又将王家飞的弟弟,年仅3岁的幼童王家红,倒提着活活摔死。饶是如此,李昌奎还怕姐弟二人不死,找来绳子,将姐弟二人(可能彼时已是尸体了)的脖子紧紧勒在一起,方才出逃。云南警方查明情况下迅即全国通缉,逃无可逃的李昌奎在出逃4天后在四川境内向公安机关投案。2010年7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判处李昌奎死刑。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此案后,改判李昌奎死缓。
云南省高院副院长赵建生对媒体说:“我在想,家属是不是非要用杀人来治疗创伤?网络上一片喊杀声是否是一种进步的意识?,你杀了他,他的家人又来杀你,冤冤相报何时了?!目前整个社会还是有根深蒂固的‘杀人偿命’、‘同态复仇’意识,而我们的司法理念要求少杀、慎杀。现在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因此,当法官要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时,必然要慎之又慎,要考虑各种各样的东西。”(云南网)
本人想问这位云南高院副院长赵建生先生这样几个问题。
其一,被李昌奎残害的王家飞、王家红姐弟的家属,你们云南高院已经通过二审改判李犯昌奎死缓而否决了他们的处死杀人恶魔李昌奎让死者安息的要求,请问,你们,赵建生、田成有等人,准备拿什么来治疗被害者家属的创伤呢?
其二,网络上对李昌奎的喊杀声究竟是不是一种进步的意识且放一放,请问赵建生先生,你认为网络上对李昌奎的喊杀声是如何来的呢?难道是广大的网民跟李昌奎有个人恩怨吗?如果没有个人恩怨的话,为什么高达97%以上(腾讯网)网民对李昌奎喊杀呢?难道不是因为李昌奎实在是穷凶极恶、罪大恶极、死有余辜吗?
其三,“现在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请问这些废除死刑的国家是如何废除死刑的?他们究竟是立法废除的死刑还是在法律规定有死刑的情况下具体判案时却对罪大恶极的罪犯一概不应用死刑而以一种蔑视法律的方式由法官“废除了死刑”的?
其四,你们“要考虑各种各样的东西”的东西里面包括不包括法律?包括不包括中国现行的法律?
其五,“少杀慎杀”可否同“该杀必杀”割裂开来?“少杀慎杀”可否凌驾于法律之上?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