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又现没有拆迁许可证的强拆事件
核心提示:2010年6月1日上午,河南郑州管城区一村民为阻止施工人员拆迁,驾驶车辆冲向工作人员当场撞伤10余人。随后该车再次冲向围观的村民,当场撞伤数人后弃车逃跑。据统计,伤亡共15人,其中已有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这次爆料的,是今年河南郑州发生的第二起大范围的强拆事件。
位于河南省省会郑州市东部的东建材市场,是郑州市1997年重点开发建设项目之一,为郑州市乃至全省的建设和发展起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广大业主或称商户与市工商局下属的东建材市场管理处签订了《合作建市场协议》,合作期限为25年(1997年——2024年),每户业主出资约50万元后陆续入驻经营。就这样,东建材市场从初期的门可罗雀到红红火火,又到今日的平稳发展,广大商户都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可是,今年8月10日早起,人们突然发现各商铺的大门上、墙上都用油漆涂满了“依法征用”和“拆”的字样。
8月18日 ,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给每家商户下达了《拆除通知》。通知要求:限令所有商户于 2010年8月25日 前必须搬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同时,拆迁人对某些商铺偷偷摸摸进行了拆除。
对于这些变故,众商户在抗议无果的情况下,就开始了集体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的艰难的维权之路……
到市信访局信访
8月19日 上午,东建材市场的商户35人向郑州市信访局反映东建材违法拆除的情况,市信访局徐处长热情接待了众商户代表,并主持了各方人士都在场的协调会。参会的单位和领导有:金水区信访局、金水区规划局、金水区国土局、凤凰台社区办事处副书记、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李学文副局长、东建材市场管理处法人代表刘亚兰、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公司代表、市信访局特派律师及商户的5名代表。
会上,徐处长专门询问了东建材市场法人代表刘亚兰,是否有土地征用手续和拆迁手续,刘亚兰回答还没有,正在办。
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公司代表出示了一份协议书,供大家传阅。该协议中甲方是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乙方是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公司,协议金额为3600万元。
协调会结束时,徐处长做了以下总结:首先明确指出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所做出的一系列影响市场正常经营的做法,均是欠妥的,不合法的,程序也有问题,希望拆迁方停止拆迁,尽快消除影响。
至此,众商户认为,市场发展局和市场管理处应该按照协调会的要求去办,都满怀希望离开了市信访局。
可是,几天过去了,问题不但没人解决,众商户反而多人多次遭到了来自市场管理处和拆迁方变本加厉的威胁,还是限期搬离。无奈,100多名商户于8月23日来到了省信访局。
到省信访局信访
那天下午13时左右,在省委院内接待室召开了协调会,省信访局350号接待员、郑州市公安局黄副局长、郑州市市场发展局李学文副局长及东建材的几名商户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信访局350号接待员明确指出,房子一旦拆除,就无法再恢复,所以在事情商谈好之前,停止拆除。因为在场的市场发展局李学文副局长称他不了解情况,也无权做出决定,350号接待员就要求市场发展局和市场管理处的法人代表及众商户代表于第二天即8月24日上午10时,都到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办公室,就拆迁的理由或不拆迁的理由给予书面答复(时间紧迫,他们拆迁的期限是8月25日)。
8月24日 上午10时,在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办公室,东建材市场管理处的3名工作人员、凤凰台办事处的2名工作人员及商户代表都到场了,市场发展局李学文副局长又出现了,却不见他们的法人代表杜金满局长,他还装腔作势的多次声明,他们的杜局长很忙,打电话联系不上(副局长和局长联系不上,有人信吗?局长究竟有什么大事出差就把手机关了?)。又说:“拆”和“依法征用”的字样不是他们喷的,需要调查(掩耳盗铃)。对于其他拆迁问题避而不谈,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
第二次到省信访局
从8月24日到30日期间,市场发展局和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不但没有给予上级部门答复,却依然我行我素,更加肆无忌惮地在夜晚继续破坏市场商铺,在短短的几天之内,破坏了10余家商铺,把垃圾堆得满市场都是,远远看去,东建材市场就像一个大垃圾场。与此同时,他们还剪断了很多商户的营业电话,经电信局工作人员多次修复,还是挡不住他们继续破坏;停水停电更是他们惯用的伎俩,给商户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东建材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还口出狂言:“你们去告吧!去市去省甚至去北京我们也不怕,9月26日前给你们拆平。”
众商户无奈,再次到了省信访局。这次接访的是333号信访接待员,只要求众商户写了一下事情的经过后,就把众商户打发回去了。
第三次到省信访局
众商户眼看着拆迁方不停地强拆商铺,还总是偷偷摸摸的在夜里行动,于9月3日,又第三次到了省信访局,要求省信访局领导加大督办力度。这次的协调会议还是由省信访局350号接待员主持,市信访局田副局长和市委办公厅黄处长都参加了这次会议,参加会议的领导级别提高了,增加了众商户的希望。
会上,针对拆迁方偷着拆、强制拆、每天都不停地拆的问题,省信访局和市信访局领导都明确要求:一是现在绝对要停止拆,因为没有达成协议;二是市场发展局的领导要尽快和群众见面,协商解决这个问题,说清楚问题,拆要有拆的理由,依法安置,要有手续。并要求市场发展局在9月7日前给出书面的盖章答复。同时强调拆迁安置补偿这个事要合理合法按程序办,不要一家一户偷偷摸摸的,不像党员干部。
在会上,市委办公厅黄处长还电话请示了郑州市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高书记通过电话明确指示暂停,并要求通知金水区的领导。
但是。截止到9月7日,东建材市场管理处的领导和市场发展局的领导不但没有出具书面答复,拆迁方还在9月3日下午拆了一间门面房,在9月4日和9月6日,偷偷爬上房顶,将十几家商户的房顶上的防水层全部拆除。正巧那几天连降大雨,众商户的房子都出现了严重漏水,给存放的货物造成了大批量的损坏,给十几家商户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第四次到省信访局
9月10日 ,众商户第四次来到了省信访局,反映拆迁方更加猖狂的违法活动。这次主持协调会的还是350号信访接待员。因为他对这些问题已经比较清楚了,所以在这次会议上,他再次强调了上次会议的要求,市场发展局必须出具书面答复,张贴暂停拆迁的公告,并要求市场发展局和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在书面答复之前,把该清理的垃圾清理掉,修好破坏的房顶,在协商完之前维持正常的市场经营坏境。
但是,这次省领导的要求还是一件没有落实。他们对上级领导阳奉阴违,把领导的要求完全当做耳边风,继续着他们的违法行径。
是政府行为吗?
就在省领导要求答复的期间内,想不到市场发展局的一位领导亲自带队,带着东建材市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挨家挨户通知:9月25日之前要全部拆除,要停水停电,要动用黑社会来拆。威胁商户要尽快搬走,还一再声称这是政府行为。
东建材市场管理处还声称,省信访、市信访、市政府五处、市政府等都是他们的人,众商户第一次到省里信访后没人管,就是一位副市长直接压下了省里的批示。
一位来自上海的业主向他们要拆迁手续,他们回答说:“我们这里不用拆迁手续,直接就给你拆了”。
9月18日 ,市场发展局领导带着人告知326号商户要搬离货物,晚上要拆除。由于商户当晚没搬清, 9月19日 早上又再次强令于11:59时之前搬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326号商户隔壁的商户怕晚上拆到自己的房子,连续两晚都守护着,不敢睡觉。
第五次信访中的暴力事件
由于市场发展局的领导告知众商户,这次是动用黑社会进行强制拆迁,众商户迫于黑社会的巨大威胁,又是作为政府部门的市场发展局和黑社会的联合动作,众商户又不得不跑到唯一能见到的上级领导部门——省信访局寻求庇护。又因9月22日——24日,正好是中秋节假日,时间紧迫,所以众商户只好赶在中秋节之前信访。
可是让众商户害怕和恐惧的黑社会还是提前下手了。那天,众商户到了省信访局门口,突然间围上了约有50多个人,不由分说,就对众商户阻止。在双方发生厮打时,一个打手的衣服被愤怒的群众扒掉了,立刻暴露出了满身的绣龙花纹,和电影电视里的黑社会成员没有两样。在这些黑社会成员中,有一个打手众商户都认识,名字叫金帅,是杜金满局长雇佣的保镖之一,被杜局长安排在东建材管理处工作。
这次信访发生的暴力事件,惊动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好像春风得意、可以为所欲为的杜金满局长在350号接访员的强烈要求下,在下午2点虽姗姗来迟,可总算是参加了协调会。在这次的信访协调会上,郑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柏松代表市政府严厉要求杜金满局长彻查这个有纹身的人,否则动用警力(本应该动用警力,让他们自查能查出什么结果?)。而在群众面前飞扬跋扈的杜局长面对省市领导的指责,丝毫没有一点愧意,只是一个劲的极力回避主要问题。
过后,对于他面对省市领导满口应承的拿出书面答复、修好房顶、清理市场堆积的垃圾、彻查有纹身的人等等事项一样也没做,就连众商户提出把拆迁的理由说清楚之前,先贴出“暂停拆迁”的公告也没理会。他们却是连夜召开党委会,但不知道他们召开党委会研究的是什么,是不是研究对付众商户信访的对策,也未可知。
9月27日 ,看着拆迁方不停地威胁和强拆,众商户又到省信访局进行了第六次信访,可一直没有结果。
现 状
东建材市场的现状就是,垃圾遍地,随着时间的延长,更为杂乱无序,大风起处,杂物飞扬,众商户业主哪里还有正常经营的奢望?被拆的房子还是一片狼藉,而商铺的墙上则出现了更多、更大的“拆”字。参加信访的众商户则被他们定性为捣乱分子,时常遭受着威胁和恐吓,让众商户业主不得不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再继续信访吗?众商户已经失望了,因为多次信访的经历使他们觉悟到信访解决不了问题,只能使事态越来越扩大,而扩大的结果则是不会对自己有利。如果真还想信访,看来只有到国家的首都——北京了。但是,各级领导们已对众商户做好了稳控举措,恐怕进京信访难以成行。众商户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放弃吧,太冤枉了。继续信访吧,又不知会发生什么意外……。
疑 问
一、众商户入驻东建材市场,是和东建材市场管理处签订的合同,东建材市场管理处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市场发展局有权出卖东建材市场吗?有和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公司签订拆迁协议的权利吗?
二、市场发展局和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公司为何可以没有任何拆迁手续就随意拆迁?这不是就明显的违法拆迁吗?既然是违法为何还敢这样理直气壮?哪部法律规定可以先强行拆迁再谈补偿的事情?
三、拆迁方到底是谁?是市场发展局、东建材市场管理处、还是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公司?如果是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公司,市场发展局和市场管理处为何总是冲锋陷阵在前?如果是市场发展局和市场管理处,他们有拆迁资格吗?他们能作为拆迁主体吗?
四、市场发展局为何敢于违抗省市领导的多次指示,到底他们有什么后台?或者说有多大的保护伞?他们的保护伞又是哪个单位或哪级大领导?如果不存在这些情况,那么他们为何可以不听省市领导的指示?他们的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和省市领导的权力之上吗?
五、市场发展局动用黑社会势力来阻止众商户信访为何没人管?而是让他们自查?过后也没人再追问,而是不了了之?
六、众商户和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定有合作建市场协议,合同注明至2024年,可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凭什么可以随意撕毁合同?
七、这次拆迁到底是不是政府行为?如果不是,为何市场发展局的领导敢于公开的这样告知众商户?如果不是,在众商户的多次反映时为何没人在意?
八、这块土地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如果是集体土地,为何挂着国有土地的招牌?如果是国有土地,为何市场发展局和市场管理处的领导又反复强调属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不能招拍挂的,必须是国有土地才行,但是王庄的土地现有状况是国有土地。 在东建材这一块地方,只有两个村:王庄村、张庄村。王庄现在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张庄是集体土地。但是, 9月20日 ,在省信访大会议室里杜金满局长为没有拆迁许可证解释说:东建材西区是集体土地。这就说明,我们西区是集体土地,并且只能是张庄的集体土地,而不可能是王庄的国有土地。
一些业主也说:99年签合同的时候就说的是张庄的土地。
对郑州市委书记连维良答复网友留言的质疑
2010-09-03 14:38:00 来源: 人民网(北京)
【网民留言】
2010年8月10日,一夜之间,郑州市建材大世界东建材市场里的各商铺的门上、墙上都用漆喷满了“依法征用”和“拆”的字样。郑州市建材大世界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在2010年8月18日给市场的每家商户下了《拆迁通知》,通知要求:“限令所有商户于2010年8月25日必须搬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经调查证实,这是郑州市建材大世界东建材在无土地使用证和无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的违法行为。并了解到这是郑州市建材大世界东建材市场的老板与郑州市清华园房地产开发商在广大商户不知晓的情况下,想强行赶走广大商户,从中谋取暴利,中饱私囊。
他们的这种违法行为已造成东建材几百家商户无法经营,并且已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使商户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严重影响了商户的正常经营和生活。
我们广大商户请求连书记为我们做主,在胡总书记构建法制与和谐的社会里,他们的这种目的能得逞吗?
回复意见:
东建材市场是 1994年6月26日 和 1996年8月6日 分别签订协议租用张庄村和王庄村的土地开发建设的市场,租用期限为三十年。根据郑办[2004]46号文件要求,王庄村为郑州市第一期城中村改造项目,被郑州市列入2005年城中村改造试点村之一,本着“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进行搬迁改造。
为使东建材市场租用王庄村的土地按照该村城中村改造计划成本顺利进行,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与河南省清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庄村城中村改造承建方)于 2008年10月29日 签订了《协议书》。自今年7月份开始,拆迁组与涉及商户商谈拆迁事宜,8月份进入实施阶段,拆迁工作本着“同意一家、补偿一家、拆迁一家”的原则进行。第一个拆迁组共涉及拆迁商户180余户,截止目前拆迁两户;第二个拆迁组与商户(百余户)正在商谈中。
在拆迁过程中,由于商户与市场发展局就补偿标准达不成一致意见, 8月19日 商户自行组织30余人到市信访局反映问题,要求提高补偿标准。为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市信访局组织召开了由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东建材市场、金水区信访局及凤凰台办事处参加的协调会。市信访局明确表示该问题属合同纠纷,要求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立案,有关部门做好商户稳定工作,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东建材市场与拆迁商户就拆迁补偿问题仍未达成一致同意。针对这种情况,金水区凤凰台办事处成立了稳控工作领导小组,随时保持同商户、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东建材市场等有关负责人的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准确把握事件发展状况,配合市场发展局做好商户情绪的稳定工作,妥善解决拆迁问题。
质疑:不管这个答复是不是连维良书记亲自做的,还是别人代做的,总之,回避了主要的法律问题。
第一是首先拆迁方没有拆迁许可证,是不是违法拆迁的定性问题。根据答复意见,是不是就可以置法律于不顾;
第二是声称:拆迁工作本着“同意一家、补偿一家、拆迁一家”的原则进行的说法,是根据的什么逻辑。东建材大市场是一个整体,牵一发而动全身,按照这个所谓的原则进行,就是可以在整体中随意拆迁,只要被拆的一家同意。而这个做法是否考虑到这是个正在经营的大市场,是一个公共场所。即使拆一家的时候也会噪音巨大,尘土弥漫,其他商户还怎样继续经营?就像现在的状态一样,垃圾堆积如山,被拆的房子破烂不堪,还像个市场吗?难道这就是政府领导所期盼的吗?
第三是明明是强制拆迁纠纷,市信访局怎么可以确认为是合同纠纷呢?也是,众商户和市场管理处根本上属合同纠纷,可是这个合同纠纷却是包含在更大的阴谋之中啊!
第四是明显的把众商户列入了维稳的对象,只因为怕众商户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缘故吧!
请 求
一、要求郑州市市场发展局、东建材市场管理处和河南省清华房地产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拆迁行为;
二、在没有取得合法拆迁手续的前提下,不论是谁的房子,不能再乱拆,并把已经拆除的房子修复完整;
三、按照省市信访局领导的指示,清理掉市场里的垃圾、修好房顶、出示暂停拆公告,保证市场的正常经营;
四、维护正常的水电、通信供应,及时打扫卫生;
五、保护众商户的人身安全,停止威胁和恐吓;
六、希望上级党委和政府不要等到有人自焚或其他自残行为时才给予关注。
截止发稿之日,众商户又遭到拆迁方的严厉威胁,命令必须10月30日之前搬离,否则强制拆迁,谁抵抗就抓谁?还称谁再上访,马上抓人。另外还威胁审查商户的税务情况来达到商户无法经营的目的,还要追查各上访户是否有前科。
法律链接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六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第八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早在 2007年,中央就明确要求出让土地应当“净地 ”出让。2008年,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8〕 16号)明确规定 “严禁未经拆迁安置补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直接供应土地,发放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净地 ”出让形式已成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基本要求。
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讲话摘录(2010年8月27日):政府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要由法律来确定。政府只能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各项法律法规一旦公布实施,就必须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政府要依法履行各项职能。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权益和增加他们义务的决定。政府不仅要按照法定权限办事,还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没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当前重权限、轻程序的问题比较突出,许多损害、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往往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政府,要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和解决各种矛盾,不能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要作遵法守法的表率。要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带头依法办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关于郑州市市场发展局的恶行,很多网站都曾有过报道,请查阅:
1、新浪网:郑州市场发展局非法集资欺骗百姓
http://jizhe.henan.sina.com.cn/report/report/?m=report&act=show_one_news&news_id=2542
2、南方报业网:郑州市场发展局,是否以"市场发展"为名非法集资?
http://nf.nfdaily.cn/spqy/content/2010-06/04/content_12553879.htm
3、新华网、人民日报、人民网:
四年讨薪路 郑州市场发展局拖欠农民工工资25万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6-12/15/content_5489008_1.htm
4、搜狐网:郑州市民投资商铺被骗 政府部门涉嫌非法集资
http://km.focus.cn/news/ 2010-06-01 /949053.html
5、天涯社区:违法拆迁何时了?郑州市建材大世界东建材无证违法拆迁欺压恐吓商户
http://bbs.city.tianya.cn/new/TianyaCity/content.asp?idWriter=0&Key=0&idItem=80&idArticle=568376
6、建筑垃圾围堵郑州大厨房市场!(有部门回复)!
http://bbs.zynews.com/showtopic-32828-1.aspx
http://news.sohu.com/20070409/n249293433.shtml
9、天朝怪事:一个企业竟演变成超级政府
反映人:郑州市东建材市场众商户
2010年10月18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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