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与少数人富(二)
共同富裕与少数人富(二)
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原理,是共产党人的理想,是社会主义原则.少数人富则打着深深的剥削阶级的络印。在解放前的旧中国,在西方世界一直就是少数人富。也正是这个原因,才有了马克思主义,才有了共产党,才有了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斗争,才有了社会主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于是,也才有了毛泽东时代中国广大工农的当家做主人,才有了毛泽东时代那奋发向上激情燃烧的岁月,才有了毛泽东时代社会和谐与安宁的千古盛世。
改革,从理论上讲,应该是改革掉那些不合理,阻碍社会发展进步的东西。改革改成了少数人富,多数人则为生活前途奔忙担忧,它怎么能够得到多数人的认同呢。改革改成了少数人富,倒是把合理的改成了不合理,把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因素改成了不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因素。如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突出,莫不盖因如此。
大智大慧,大仁大义的南街村班长王宏斌,他丝毫没有考虑自己的个人利益与得失。以他的能力与实践,如果他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也许他早已是百万甚至是亿万富翁了。但他不为自己考虑,他忠诚于毛泽东,忠实实践毛泽东思想,于是,才有了伟大的中原第一村——南街村。王宏斌不是富翁,然而,任何富翁又如何能比得了他!南街村人民在他的带领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把一个原本默默无闻的普通农村建设成了民居华丽,村容整洁,村民富裕社会秩序井然,没有村外黄赌毒偷盗抢的文明之地。在南街村,没有困难户,没有因病因残致贫人口,没有读不起书,看不起病,这该是何等的了不起,这该是何等的伟大辉煌!在南街村面前右翼精英推崇的“改革典型”小岗村算什么呢?直到今天,在铁的事实面前,有的“精英”还在鼓吹小岗模式,岂止是不识时务,简直是不知羞耻。
我们的国企改革,在理论的指导下,反其道而行之,私有化市场化出卖化MBO化。普通百姓想不通,我们为什么要搞这样的改革呢,企业在国家手里,它所产生的利润是企业全体员工的,是国家的,企业员工可以因此共同富裕,它可以解决企业职工看病,子女上学,职工养老等问题;企业职工可以以企业为家,全心全意地去维护企业,爱护企业,职工不存在下岗失业生活无着的生理和心理的双重压迫,这有何不好呢?
企业私有化,成了厂长经理的了,成了个人的了,甚至成了外国人的了,企业产生的利润,成为了私人企业主和外国资本家的了,和工人(也许是还没有下岗的工人)没有关系了。不说有的企业一年产生多少千万多少亿的利润,就是一个一年几十万几百万的利润落到私人企业主或资本家个人手里,从而导致一人富有多数人贫穷,对这个国家,对这个社会又有什么好呢?它是会给社会带来安定繁荣,还是会让老百姓心里满意?依有些“精英”的谬论,它会调动企业管理者的积极性,可广大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呢,还会有吗?还能培养出他们对“企业”的感情吗?没有了,不可能了。对社会发展进步来说,是只有一个人的积极性好呢,还是能充分调动起全体员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更好呢?什么狗屁精英。
原社科院副院长,上海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刘吉,高叫不准反对改革,这样公然违背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私有化市场化出卖化改革,为什么不能反对,你有什么资格在那里大呼小叫。
企业私有化市场化出卖化错了,错了就该改正。知错就改,善莫大焉。马克思主义者,真正的共产党人,应该有这种气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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