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生活中的品行
岳飞生活中的品行
当时凡是与岳飞多所接触者,无不赞叹岳飞“盛德懿行,夙夜小心,不以一物累其心”,简直胜过了“老师宿儒,勉强而力行者”。
“略知书传”的岳飞,对儒家经典的熟习程度,自然不可能与“老师宿儒”辈相比,但岳飞却是儒家道德的身体力行者。
岳飞因战功卓著而被授予清远军节度使,后又被授予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官居两镇节度使。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后,作为政治交易,给予“节度使”以优厚的俸禄,终宋一代,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
后来,岳飞又身居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少保等高位,“俸禄厚甚”,收入也就更加丰厚。此外,宋高宗为了笼络岳飞,也经常颁发重赏厚赐。依凭丰厚的俸禄,岳飞要铺陈豪侈的生活,没有丝毫困难。
宋朝人追求物质享受,奢侈风气盛行。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和吴玠等大将都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唯独岳飞是个例外。
与宋人习以为常的奢侈风尚相反,岳飞始终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
岳飞在生活中能以“奉身俭簿” 著称于世。自言“平居服食器用,每安于弊陋”。史书记载岳飞“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华巧”
岳飞平常的饭菜,大多只是一盘煎猪肉和几样面食,基本上没有两样肉菜的。由于岳飞“好礼下士,食客所至常”。但即使是为食客贤士们举行宴会,也只上普通的饭菜。
有一次属官会餐,厨师将地方官所送的鸡,宰杀后供上饭桌, 岳飞不免有些奇怪,便问道:“为什么要杀鸡来吃?”厨师说:“这是鄂州的某个官员送来的。”
岳飞对此颇不高兴,认为“多杀物命”势必造成浪费,岳飞嘱咐厨师说,以后不要接受这样的礼物,自家也不要杀鸡来吃。
郝晸原本并不隶属于岳家军,后来被调拨岳家军,才成为岳飞的部将。
郝晸比较讲究吃喝。有一次,郝晸请上司岳飞到他的营寨吃饭,饭桌上摆了“酸陷”。岳飞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食品,也不知道它的名称,岳飞临时询问了郝晸,才知道他吃的食品叫“酸陷”。
事实上,这种“酸馅”食品在南宋都城临安的食品店都有出售,是当时一种比较普通的食物。岳飞吃了一个,便告知左右的人把所余的一律收起,说道:“留待晚饭再吃罢,不要一次吃光了。”郝晸听了之后,感到十分惭愧。
在服饰上,岳飞也比较节俭。出兵在外,岳飞都是身着戎衣,在家时却穿普普通通的布衣,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
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岳飞看到妻子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岳飞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此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在婚姻和男女生活方面,宋代是一个纵欲声色的时代。
宋代最高统治者鉴于历代窃国篡权的经验教训,公然要求“佐命功臣多积金钱,愿自娱乐以多置歌儿舞女,日饭食相对,以终天年”。在宋朝皇帝的鼓动下,许多文武大臣放弃了对仕途的进取,而转向追求肉欲的享受,娶妾狎妓便成为宋代文武大臣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宋朝时期的豪门富户除时常狎妓外,还往往在家中蓄有数名甚至数十名美妾。为此,北宋宰相寇准曾感叹道:“世上万事何须问,且向樽前听艳歌”。到南宋初年,此风尤甚。
南宋初年诸将,少有不贪财的,更少有不好色的,宋高宗不仅以诸将贪财为可喜,他觉得诸将好色也是可喜的。贪财的人已不足畏,贪财而又好色,更不足畏了。
据《宋史》记载,负责川陕军务的南宋大将吴玠晚年“颇荒淫”,“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喜饵丹石,故得咯血疾以死”,吴玠派手下到成都去搜索美女供其享用,还喜好服用丹石,酒色过度,竟致咳血而死。
刘光世是官宦子弟出生,他贪图享乐,养尊处优,“沈酣酒色,不恤国事”,贪生怕死,畏敌如虎,向来害怕金兵,作战更是不敢当先。但是邀功请赏却是争先恐后,从不落伍。
刘光世曾经对宋高宗说:「愿竭力报国,他日史官书臣功第一。」宋高宗回答说:「卿不可徒为空言,当见之行事。」
韩世忠不仅纳妾多人,还喜好调戏部将妻女,到部将家中宴会时,更常令部将的妻女出来侑酒,后来竟迫使部将呼延通自杀。
当时南宋诸将无不姬侍众多,唯独岳飞与众不同,岳飞家里并无姬待侍。
这种纵欲声色的社会风气,在北宋时已十分盛行,南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宋朝这些颓废的放纵风气,岳飞却是背世俗而行之, 史载,岳飞“不纵声色”。
岳飞一生只结过二次婚。岳飞第一次娶汤阴县程岗村刘氏为妻,生两个儿子岳云、岳雷和一个女儿岳安娘。岳飞第二次娶渔女李娃生三个儿子岳霖、岳震、岳霆和一个女儿岳银瓶。
建炎元年(1126年) ,岳飞背井离乡、从军报国,留妻刘氏在家乡相州汤阴照顾老母和幼子。
然而,岳飞的第一任妻子刘氏不能守节,不愿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刘氏撇下岳母姚氏和岳云、岳雷两个幼子以及一个女儿岳安娘,使一家老小越发陷于颠连无告的困境。
岳飞的故乡相州汤阴沦陷后,有个同乡前来寻找岳飞,告诉他母亲姚氏和岳飞子女的消息,并且转达了姚氏的反复叮嘱:“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
岳飞愤恨刘氏的背信弃义,而老母姚氏和幼子岳云、岳雷的凄惨境地,更使岳飞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岳飞派人潜回汤阴,前后十八次,方才将老母和岳飞的儿子、女儿接到岳飞的军营。
因刘氏早已改嫁,岳飞遂于建炎三、四年间,在宜兴另取渔家女李娃为妻,李娃比岳飞大两岁,结婚时已有二十八、九岁。
李娃孝顺姚氏,也爱抚岳云和岳雷,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此后,岳飞一直没有纳妾蓄姬之类的事。岳飞与李娃感情的很融洽,后来,岳飞含冤遇害之时,腰间还系着李娃给他的玉环。
川陕宣抚使吴玠向来佩服岳飞。岳飞大军驻扎鄂州时,吴玠曾以二千贯钱在四川买了一个年青美貌的“士族女子”“饰以金珠宝玉,资奁巨万”,派人送给岳飞为妾,但被岳飞婉拒退回。这种举动,在当时也是骇俗惊世之举,“见女归,益敬服,以为不可及”,被后人传为佳话。
关于此事,《宋史》记载:“(岳飞)家无姬侍。吴玠素服飞,愿与交欢,饰名姝遗之。飞曰:主上宵旰,岂大将安乐时?却不受,玠益敬服。”
宋代官绅士大夫、文武大臣爱钱、敛财成风,这在南宋初年表现尤其显著。秦桧、张俊之流便是其中的典型人物。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记载:“比年权富之家以积钱相尚,多者至累百巨万,而少者亦不下数十万缗,夺公上之权,而足私家之欲”。南宋都城临安就是如此:“今之所谓钱者,富翁巨贾权贵皆盈室而藏之”。
据《宋史》卷473《秦桧传》记载:“(秦桧)开门受赂,富敌于国,外国珍宝,死犹及门。人谓熺自桧秉政无日不锻酒具,治书画,特其细尔”。
在绍兴八年(1138)宋金第一次和议时,宋高宗和秦桧曾向人民许下宏愿:休兵之后,一切从省,减免常赋,以宽民力。然而和议之后的结果却是花费浩大,加重赋税,国困民穷,“饿死者众”。
在和金国达成和议之后,为了刮尽民脂民膏以奉敌国,宋高宗、秦桧还下令各地官吏进行献助。
名义上是各地官吏以“羡余”献助中央,实际上连宋高宗也知道,这是“监司郡守”,“刻削苛细,进献羡余”,这些财物除了给金国女真人,剩下的主要就成了秦桧的私有财产。以至在秦桧临死的时候,秦家“富敌于国”。
据南宋史学家李心传所著《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秦桧家里的府库财富,超过了宋高宗的“左藏数倍”,当时凡是南宋宫廷所稀缺的物品,秦桧家都应有尽有!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还记载,由于秦桧“贪墨无厌”,“喜赃吏,恶廉士”,故此在秦桧治理之下,南宋多是贪宫污吏。贪官污吏们为了媚事秦桧,便以刻剥百姓为急务, “涪敛以待过往,科率以奉权贵。”在他们征收赋税时,则强迫人民“合零就整钱,如绵一钱令纳一两,绢一寸令纳一尺之类,是正税一分,阴取其九”。甚至,当时各地都是“官收一岁之赋,而民输两倍之积。”
秦桧执政期间,是宋朝最黑暗、专制、腐败的时期之一。南宋日后的繁荣,大半是建立在宋孝宗的励精图治之上,与秦桧赵构之流毫无关系。
宋代的将领,很少有不贪财的,特别是南宋初年的大将,差不多个个都贪财,只有岳飞是例外。
宋高宗常纵容诸将贪财,奖励诸将贪财,用意在使诸将腐化而丧失上进的志趣,一个守财奴自不会有什么野心。
张俊是南宋初年的三大将之一,资历老、提拔最早,又善于迎合皇帝和奸相秦桧,故受到宋高宗的青睐。
在南宋三大将(岳飞、韩世忠、张俊)之中,论享福作乐,张俊第一,论捞钱,张俊首屈一指。
南宋初年,战事频繁,岳飞、韩世忠都远戍在外,与士卒同甘共苦,而张俊一军却经常逗留在都城临安(今杭州)。
张俊闲来无事,从士卒中挑选身材高大的英俊少年,令他们从手臂都腿脚全身刺满锦绣花纹,然后令其短打出游,纵民围观。岳家军、韩家军在前线浴血奋战,而张俊却呆在后方玩此“花拳绣腿”的功夫,士兵苦不堪言,百姓摇头叹气,因此张俊的军队被时人称为“花腿军”。
同时,前线还在战事频繁,而后方却已开始大兴土木。张俊令其所部军士为皇帝营造宫殿,为自己修建豪宅,还盖了一座名叫“太平楼”的酒肆,赚钱营私。
众军士编歌谣唱到:“张家寨里没来由,使他花腿抬石头。二圣犹自救不得,行在盖起太平楼”。
军中还戏称“张太尉铁脸”,意指张俊无廉耻,不要脸,脸皮好像铁打的一样。
当时杭州有一姓张的名妓,色艺天下无双,又善诗文,被张俊看中,纳她为妾,此女嫁到张家,便替张俊管理文书账目。
绍兴十一年(1141年)春,宋金在淮西大战,诸将都亲赴前线,张俊放心不下家里的买卖,写信给张妾千叮万嘱。过了几天,张俊收到回信,打开一看,信里写着西汉霍去病、三国赵云出征不问家事的典故,张妾欲以此来坚定丈夫报国之心。
狡猾的张俊开怀地笑了,一则张妾精干,家事定能安排妥当,二则此信写得激昂慷慨,正可作为政治资本。张俊差人将此信连夜送入宫中,宋高宗阅毕果然大加赞赏,下诏褒奖张俊公而忘私,并封张妾为 雍国 夫人,赐钱千万,张俊名利双收。
再对比公而忘私的岳飞,不肯营造华宅,不肯纳妾,与士卒同甘共苦,长子岳云随军征战、屡立战功,岳飞却经常不报岳云的战功,然而岳飞最后却遭皇帝猜忌甚至被奸佞之徒陷害致死,真令人感慨世事的不公!
绍兴十三年张俊解兵权后,被封为清河郡王,敕建甲第,张俊通过赐予和兼并,不仅占有巨额田产,有田地一百多万亩,每年收租60 万石,而且还占有大批园苑、宅第,仅所收房租一项,每年多达七万三千贯,在诸大将中号称“最多赀”。
为此,曾有诗人写诗讽刺道:“多蓄多藏凯足论,有谁还议济王孙? 朝争暮竞归何处? 尽入权门与幸门”
张俊在世时, “家多银,以千两熔为一毯,目为没奈何”为了防止被偷,张俊将家中的银子铸成为每个一千两的银球,取名“没奈何”,意为盗贼难以将它们搬动,全都拿它们没办法。
害死岳飞,和金国签订和约之后,南 宋 君臣开始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
一日,宫中开宴,达官贵人皆赴宴,一个戏子宣称:“我精通天文,世间贵人都与天上星相相应,我一看便知。只须用一文钱对着贵人一照,便可知其对应的星相。”
戏子装模作样地一个个看过来,先看宋高宗,说事“帝星”,看秦桧,说是“相星”,看韩世忠,说是“将星”。
看到张俊,停止了,看了又看,说看不见星。大家都有些害怕,催他再看,他又看一会,然后怪里怪气地说:“还是看不见星,只见张郡王坐在钱眼里。”南 宋 君臣登时哄堂大笑。
绍兴二十一年,宋高宗到张俊家,张俊接驾供宴,进奉上等酒食果子等几百种.又进献多种玉器,内有金器一千两,珠子六万九千余颗,玛瑙碗三十件,各种精细玉器四十余件,绫罗缎绵等一千匹和大批名贵古玩、书画等。
当时贪财成为风气,就是名将韩世忠也未能免俗。
韩世忠曾议买新淦官田,宋高宗闻之大喜,特赐札,就把这田赐给他。当时宋高宗颇疑诸将有野心,及知韩世忠也是一个求田问舍的人,所以喜欢起来。
韩世忠也许是效昔人买田宅以自污的故智,但岳飞却是绝对不肯自污的。
岳飞立身行事所体现的高风亮节,归根结蒂,是由于岳飞许身抗金战争的理想所支配。岳飞在自己的战袍上刺绣了“誓作中兴臣,必殄金贼主”十个字,以示与敌人不共戴天。
宋高宗打算在南宋都城临安府(今杭州)为岳飞建造第宅,岳飞引用汉朝霍去病的话力辞:“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有一次,岳飞命令将自己家“宅库”里的所有物品,除了“宣赐金器”外,全部变卖,交付军匠,造良弓二千张以供军用。“除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
岳飞幕僚黄纵见到了就说:“此军器,当破官钱。”
岳飞却淡淡地回答:“几个札子乞得,某速欲用,故自为之。”
对当时官僚士大夫的爱钱贪钱之风,岳飞深感痛切。如张俊贪钱,“占田遍天地,而家积巨万”。岳飞就颇感不满,岳飞曾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岳飞还提出“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命”的著名口号,希望能够改变这一社会陋习。
岳飞本人更是言行一致,平生 “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乐施 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
岳家在九江的住宅,则“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
岳飞的廉洁,从他的家产可以明显体现。岳飞被陷害致死后岳飞家被抄,家里仅有钱一百馀千,其他布帛粟麦等项,合计不过值钱九千馀串。
岳飞是手握重兵的著名大帅,带兵多年,家产只有这一点,以视同时诸将,莫不宝玩充堂寝,田园占几县,真有天渊之别。
由于岳飞为官清廉,不殖家产,所以死于冤狱后,秦桧“使亲党王会搜括,家无儋石之储,器用惟存尚方听赐,之外无有也。”
南宋史学家李心传在其所著《朝野遗记》中慨叹良多, 李心传说“飞握重兵许久,家无余财,自是贤矣”。
南宋孝宗时期,朝廷为岳飞冤案平反时,在《武穆谥议》中对岳飞清廉不贪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 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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