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历史视野

没读《新党史》的一点感想和读《新党史》的另一种感想

火烧 2011-05-30 00:00:00 历史视野 1028
文章围绕《新党史》的阅读体验展开,探讨其内容评价与社会反响,同时分析其价格对不同群体的影响,引发对党史出版与传播的思考。
中央出版《新党史》的主要目的应该是希望全国人民(包括中共党员和非党员)都能对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历史的最新认识和观点有所了解。那么,中央当然是希望看到《新党史》的人越多越好。然而,据日企副总孙友东说,这套两卷的《新党史》市面售价是一百五十元。一百五十元,对于日企副总孙友东先生这样的“不差钱”人士而言,大概是不算什么的,不至于买不起,也不至于买了这套书就影响到本月的生活。所以,这些“不差钱”人士是可以通过购买《新党史》了解到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历史的最新认识和观点的。

但是,如今的“差钱”人士也是相当多的。例如,疯僧就很差钱,以至于不得不天天咸菜泡饭来省钱。而且疯僧还是住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这样都如此差钱,那么,那些居住在农村的人,又有多少能够一下子掏出一百五十元钱买这两卷书呢?

有人可能觉得以疯僧为例是举了个特例,不能代表普遍状况。那么,就来看看政府部门的统计数据吧。记得2008年两会之前,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每月两千元,税务部门就拿出统计数据说:如果起征点提高到两千元,那么全国就将有70%的人不用交税了。也就是说,2008年全国70%的人月收入是两千元以下的。这样,最后起征点只提高到了1600元。

今年两会之前,又有代表和委员提出要把起征点提高到每月五千,税务部门给出的统计数据则显示:如果起征点提高到三千,全国将有88%的人不用交税,也就是2010年全国88%的人月收入是三千元以下的。最后,个人所得税修正案的征求意见稿里,起征点仍然只提高到三千。由此可见,《新党史》的价格超过了全国88%的人月工资的5%,对于这些“差钱”人士而言,买不买《新党史》已经是不能不考虑经济状况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主要还是针对城市人的,农村人情况又如何呢?前不久,西安中院对药加鑫案进行了判决,其中关于民事赔偿的判决中提到被害人张妙的儿子“被抚养人王思宇案发时2岁,农村居民,生活费按十六年计算至十八周岁应为30352元”。按照16年30352元计算,这项判决表明:一名农村未成年人每月的生活费是30352/16/12=158元。因此,两卷《新党史》的价格,已经差不多相当于一名农村未成年人一个月的生活费了。这样,至少张妙的家人在考虑是否购买《新党史》的时候,就会相当犹豫了。

本网友虽然不算特别差钱的人士,但也不像日企副总孙友东这样的不差钱人士那样能够不把这一百五十元当回事,还是要考虑“物有所值”的。因此,本网友就在网上搜了搜,希望能够找到看过《新党史》的人写的读后感之类的文章,借此了解一下《新党史》究竟新在何处,是不是值得掏这笔钱去买。

经过搜索,很快找到了一位看过《新党史》的人发的一篇感想文章,从内容上看,有褒有贬,可以说属于“异质思维”,算是学习《新党史》的另一种感想。本网友就把此文的主要内容转贴在下面,供大家讨论。鉴于作者的有些用词过于尖刻,本网友作了一些删改,尽量保持基本意思不变。

《学习新党史的感想》

新出版的党史厚厚的四大本,光二卷(1949-1978)就两大本。我翻了翻,觉得构架清晰,史料扎实,叙史简洁,史论也算基本准确吧。这是就总体而言的。

据作者介绍,初稿是没有通过的。主要是写负面太多。修正以后,“成绩讲够,错误讲透”,与原来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定的调子,与领导人的讲话精神,都是吻合的。

我看了几章,有这么一儿点感想:凡是大的决策,都是某一个人定下的。特别是那些弯路,都是某一个人酿成的,连以前说过的“大家都有份”也不见了。比如:过渡时期总路线,是某一个人提出来,几次讲话强调,最后才成了集体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就是“一化三改”,就是实现工业化,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那么,这个总路线算是成绩还是算什么?以后二十几年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就像乐队先定下的调子。如果说这个方向本来就不对,那还谈什么别的?如果方向是对的,为什么后来又推倒重来?这个问题就没有说清楚。

再比如: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这些部分是被基本否定的。从脉络来看,这部分就更是某一个人的了。那些决策尽管是通过会议决议、决定的,但决策过程都是某一个人“力挽狂澜”的结果,是某一个人对多数人“批评、批判”之后才有的。这个“批评、批判”,就是对“反冒进”的严厉斥责。某一个人说“反冒进”把“多快好省”也给反掉了,打击了群众的积极性,这回的总路线得写上“多快好省”;又说,因为“反冒进”,“大跃进”停下来了,所以这回要“大跃进”,超英赶美(大意如此)。“人民公社”就更是某一个人“小社并大社”意见的翻版了。

那么,这样写,是尊重史实呢,还是变相地暗示“就是他一个人的决策”?“反冒进”这段,还特意写上“周恩来、刘少奇承担了责任”。那意思不就是说“三面红旗”那段失误,周、刘是没有责任的吗?作者介绍说,经过修改之后“不过多强调个人的历史责任”。但是,实际的内容却并非如此,与作者的介绍是完全不一样的。

我当然不是认为这样写不符合历史事实。我的意思是:作者强调的,恰恰是他没写出来的。通俗地说,就是“广告宣传的与实际卖的不一样”。这样难免就会成为某某派的把柄,不说你是“挂羊头卖狗肉”那才怪呢。

那么,史实究竟是怎样的?是不是某个人的责任?应不应该追究这个人的责任?如果史实确实显示是某个人责任而“不过多强调个人责任”,这样做对不对?完全没说清楚。

大家争论最激烈的一个问题是:那三年究竟饿死了多少人?书里完全回避了这个问题,只写“1960年人口减少一千万”。“减少一千万”能说明啥?哪一年不“减少”?闹饥荒,营养不良,抵抗力差,生的少死得多,这也算错误?

看介绍,作者似乎下过类似于“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的功夫,竟然还有如此不伦不类的瑕疵,尽管我看的不全吧,也觉得该在今后纂史时引以为戒。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