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道生:蜕变了的腐败官员之人格
《剧变社会期的中国腐败问题》之第四章
邵道生:蜕变了的腐败官员之人格
(一) 腐败使一些贪官“一根骨头就会跟着走”
人格本是无价的。
然而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由于人生理想信念的丧失,有的有权人将自己的职位当作一种“有价资产”,硬是将自己的人格塞进市场,像商品一样作为交易的资本,目的是什么?就是试图满足自己各种各样的欲望:权欲、金钱欲和色欲。而这种“交易”的本质是什么?就是人格的出卖,人格的蜕变,人格的破产。中国第一号走私犯赖昌星挂在办公室挂一张画,上面是一只盯着水面随时准备伸长利嘴叼鱼的鸬鹚,准备随时随地去捕捉官员人格中的弱点,时机一成熟就用金钱、女色去“收购”买领导干部手中权力,当然这种“收购”的结果便将领导干部的人格也一并“收购”去了,而一些领导干部呢?在出卖权力的同时,也出卖了自己的灵魂,出卖了自己的人格。
山西省高平市破获了一个以外号叫“黒猪”为首的涉黒犯罪团伙,拉出了一批包括晋城市委组织部长、高平市副市长等腐败官员。从一般情理来说,这帮“黒猪”们仗着这批腐败官员作靠山,胡作非为,发了大财,成为当地的一霸,应该很是感激自己的“父母官”的。实际呢?压根儿都没有,不仅没有,从根本上还很蔑視、瞧不起这些“父母官”。请看黒猪对这帮官员的评价:“狗有时候还不好喂,可这些腐败官员好养,任你喂什么他们都吃,送什么都要,而且特有‘良心’,脾气順了,求办个事情,比你交代的处理都合适,摇着尾巴微笑着送上门了。”
也许有人说,这是“黒猪”一个人的评价,是个案,又有什么文章可作的?果真如此?非也。譬如,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的官当得大不大?大得很哪!有权有势,谁敢不敬?!然而当他被奷商梁耀华拉下水去以后,在这些人心里的地位就变了,被这些人叽为“是饿狗,一根骨头就会跟着走。”又如,那个向胡长清行贿数额达300多万元的原江西奥特集团公司董事长周雪华就有这一番精采的表白:“游鱼贪食,钓者诱之;人皆游鱼,我则钓人。”这还是一种比较文雅的说法,实际上在周雪华的眼中可以说他就是一个政治流氓,胡长清不过是一条贪食的鱼。四川简阳市有个名叫王善武的大贪官,是个权倾一方、八面威风的一市之长,然而在款爷们的眼里呢?则是一条“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狗子”。再如,一姓张的款爷在喝酒之际竟说这样的大话:“简阳谁最大?王善武最大。可我喊他什么时候来,他就像狗一样什么时候来。不信,现场试试。”说罢就打电话,十分钟之后王果然来到。有的款爷说得就更难听:“我在向他们塞钞票的时候,绝对是将他们当作一条派用场的狗来看的,否则我自己的心态都没有办法平衡。凭什么要我把花花绿绿的票子往他们手里塞,还要赔笑脸?”原无锡市副市长丁浩兴因为经常接受一个乡镇企业老板的贿络,居然乖乖地受这个流氓的摆布,这个乡镇企业老板曾发出这样的“豪言”:“让他15分钟到这里就不敢16分钟到”……
所以,一些奸商将腐败官员比作为“饿狗”,是“一根骨头就会跟着走”,可以“当作一条派用场的狗”,甚至认为他们“比狗都好养”,是“政治流氓”,这些话,乍一听,很是刺耳、难听、别扭,然细细一想,这帮地痞流氓、奷商们所说的倒是自己的内心话,一点都不差,都不假。
当然,这并不是说凡奸商对腐败官员都是这样的评价,然而这恰恰是腐败官员在不法奸商心目中地位的一个写照。
贪官是什么?从本质上说,贪官背叛了共产党的宗旨,是公仆中的败类,想一想,这些人有几个是被人看得起的?!若是说,一般人因不知情而还将他们当作“父母官”来敬之的话,那么对这帮地痞流氓、奷商来说,却一个个都是“知根知底者”,所以这些话出自这帮人的口,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贪官做的是什么?做的都是人模狗样的东西,都是千方百计地去坑国家的,坑集体的,坑老百姓的,而且怎么坑都还觉得不过分,其心灵肮脏极了,对此,这帮地痞流氓、奷商们看見在眼里,记在心里,如此这般,对贪官污吏们怎么能尊敬得起来?
贪官的欲望又多大?大得很哪!简直是一个塞不满的无厎洞!票子、房子、女子、位置、车子什么都要,而且无需投入,凭借的是手中的权,一个批文,一个电话,什么都到手了,实在是容易得很,而对那帮地痞流氓、奷商来说,黒道中的拼杀,可有性命的风险,而商场中的尔虞我诈,搞得不好就又倾家荡产的危险……如此这么一“比”,这帮地痞流氓、奷商的内心又怎么“平衡”得了,于是背后不骂才怪着呢!
贪官与这帮地痞流氓、奷商的关系是什么?表面上看是权钱之间的简单交易关系,一个用钱买权,一个是用权卖钱,然细想一下,却不是这么简单。为何?因为两者之间的“交易”最后都落实到一个“钱”字上,付钱、出钱、交钱的“主动权”则是在“买方”的地痞流氓、奷商手中,二者无形之中形成了“主仆关系”,将这帮贪官污吏比作为狗,实是这帮人内心的真实想法,再想一想贪官们为了想多捞钱的那副摇头摆尾的那副可怜样,说出比狗都好养的话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也许正是地痞流氓、奷商们对贪官污吏从內心里就瞧不起,所以只要这帮人一落网,马上就会将与贪官污吏之间的交易一五一十地招供出来,倒不是出自于什么正义,而是我下了地狱也得要个陪绑的,弄得不好还有一个“检举揭发”减轻自己的罪过!
总之,信仰丧失后腐败分子的人格的确是很可怜的!
(二)“升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
当一个领导人的理想信念丧失之后,诸如“升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等一些腐朽文化观念便乘虚而入,成为这些人的精神支柱,一旦大权在握,不拿白不拿,不捞白不捞,不贪白不贪,拿一点捞一点贪一点都是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理所当然的。
“升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当官不收钱,退了没本钱”,这是福建政和县原县委书记(被称为“红包书记”)丁仰宁的一句名言,也是被称为“三光书记”(“官位卖光、财政的钱花光、看中的女人搞光”)福建周宁原县委书记林龙飞常说的一句话。
“三光书记”说得直白、坦率,一点都不虚假,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类贪官的性格倒是很“可爱”的。其实,将升(当)官作为捞钱、发财的途径,又何只是丁仰宁一人呢?重庆市巫山县原副县长刘敬安,有一段发自内心深处的语言:“升官发财历来是一些人追求的目标,是成功的标志,也是人生价值的最终归宿。而升官与发财本就是一对孪生兄弟,只升官而不发财的人生是不完整的。”可以说,这几乎是所有贪官的共同特征,是一切贪官污吏共同的“腐败誓言”。对此,非常熟悉官场情况的胡长清说得倒很是一针见血:关于“贪”,“别人都像他一样。” 所以,就是这些人将漫长的封建社会里盛行的“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变成了现实。
那么,丁仰宁、林龙飞的这句话说得对不对?只说对了一半。前半句“升官不发财”说得很对,因为这是这一伙人当官动机的真实写照;而后半句的“请我都不来”,则就荒谬得很了。为什么?因为谁都清楚,共产党的宗旨只有五个字:那就是“为人民服务”,而且半心半意不行,还一定要全心全意。所以,共产党凭什么要请一帮贪官来当官?事实是,是你们这些家伙为了发财的动机削尖了脑袋自己钻进来的,靠的是权术,靠的是假积极、假正经,靠的是欺骗和伪装,靠的是溜须拍马,靠的是跑官行贿, 靠的是钻共产党现行制度中的空子,靠的是……一旦混入了官场,尤其是在“官运亨通”之后,就忘乎所以了,就小人得志了,这些假装用的面具就会统统剥掉,剩下的就是原来为钱的本性,就拼命用权来大捞特捞了。
因为是抱着发财的目的来当官的,所以,要求他们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 实在是难为他们了。于是,“三讲”就变成了“三不讲”。对贪官们来说,什么共产主义理想,那是一种难以实现的、虚无缥缈的幻想;什么坚定的政治方向,那统统都是假的,都只是官场中的套话、应酬话;什么“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那都是用来宣传的,用来教育老百姓的。丁仰宁在大白天可以大念“反腐经”,一到晚上回到家里,对自己的老婆就说一些“权有多大,利就有多大”的体会了。对此,胡长清倒是说了一句“老实话”:“为什么而奋斗只是纸上谈兵。”尤其是在东欧崩溃、前苏联解体之后贪官们的信仰危机就发展不可收拾的地步了。已被枪决的北京电子动力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陈铭曾说了这样一句“肺腑之言”:“在地球爆炸之前,不可能实现共产主义。”当“当官者”的政治信仰彻底丧失后,所剩下的便是赤裸裸的一个“我”字,一个“私”字,他们便会以百倍的努力、千倍的勇气、万倍的疯狂用自己的权去敛财。
因为是抱着发财的目的来当官的,人的良心、公德、职业道道、礼仪廉耻等就会统统不顾,剩下的便是赤裸裸的物欲, 赤裸裸的金钱欲,和不顾廉耻的色欲,这些贪官们就变得越来越自私,越来越贪心不足,越来越唯利是图。什么统统都是耳边风, 一点记性都不长, 变得法子地捞.
因为是抱着发财的目的来当官的,所以人的胆子变得出奇地大. 一个人有几条命?只有一条。但是, 在贪官眼里, 钱比命还重要, 什么党纪、政纪、法纪的, 统统都不放在眼里。前任刚被抓, 后任又赶忙贪, 真有一副“前赴后继、视死如归”的架势. 枪毙应该说是很可怕的吧, 而且胡长清、成克杰被杀又没有多久, 这种“警示教育”也够“警示”的了, 但是, 对有的贪官来说还是一点作用都不起, 还是照贪、照捞, 照样“日进万金”。胆大的结果又如何? 就像他们的前任一样, 惨得很那!不是下大狱就是掉脑袋。
也许有人会不解地问:“像成克杰、胡长清这样的人,官当到了省部级、国家领导级,各方面的待遇都已是相当可以的了,可还是要贪,最后将自己的命都搭上了,又何苦呢?”其实,这是“好心人”的一厢情愿。宋人程颐说的好:“淤泥塞流水,人欲塞天理。”当一个官被满脑子的升官发财占领了时,在无限膨胀的金钱欲支配下, 人是很少会有理性的,除了钱之外还是钱,这时的人,就像胡长清说的那样,“犹如脱缰的野马,一放不可收拾”。
那么, 这些人什么时候才会真正醒悟共产党“升官不能发财”之理的?也会有时候的。不过, 那是在被抓、被判、被杀之时。湖南省国际信托公司董事长张德元在受贿220万元被判死刑后写了这样一段话:“良田万倾, 日食三升; 广厦万间, 夜眠八尺。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被称为广西“第一贪”的李乘龙在得知自己被判死刑后写了这样一首诗:“钱遮眼睛头发昏, 官迷心窍人沉沦, 只因留恋名利地, 终究成为犯罪身。功名利禄如粪土, 富贵荣华似浮云。如君能出赉赦手, 脱胎换骨重卧薪。”不过, 这时的醒悟, 从时间上说是稍晚了一点, 也就只能“警示”后人了。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在当今的干部队伍中混入了不少列宁所说的“党的同路人”:这些人吃共产党的饭,拿共产党的钱,当共产党的官,就是不办共产党的事。“升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这些人的世界观原来就是这样。“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他们精通市场经济的发财之道,将入党作为通向仕途的敲门砖,将做官作为发财之门,在他们认为,入党做官完全是一种市场的“投资行为”,对他们来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句话不过是装装门面、说说而已。为什么在一些地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卖官鬻爵”的现象那么盛行?原因就在此。吉林省有一个属于国家级贫困县的靖宇县,全县科局级干部不是在为改变全县又穷又白的面貌去努力,而是竞相去向县委书记李铁成行贿——居然没有一个例外,真是“全军覆没,无一幸免”,实在是惨得很哪!邓小平理论没学过?否!“三个代表”没学过?否!然而统统都被扔到了一边,无影无踪,和全国人民开了一个“国际大玩笑”。
鲁迅先生曾经这样描述旧社会的贪官污吏的心态:这些当官者“其所以要升官,只因为要发财,升官不过是一种发财的门径。所以官僚虽然依靠朝廷,却并不忠于朝廷,吏役虽然依靠衙署,却并不爱护衙署。”尽管时代快要过一个世纪,然而将鲁迅先生的这段话照搬到当代贪官污吏的身上,却发现非常适用。这些贪官有哪一个是忠于共产党这个“朝庭” (“朝庭”:纯粹是为了借喻用,切莫“误会”——作者注)的?有哪一个是爱护共产党这个“衙署”( “衙署”:纯粹是为了借喻用,切莫“误会”——作者注)的?
为什么会出现一批“党的同路人”,就像邓小平同志指出的:这是因为“他们入党的动机是不纯的,他们加入党,不是来革命的,不是来为人民服务的,而是因为共产党已经成为领导国家政权的党,想利用共产党员的地位,来达到他们贪污腐化、升官发财、营私舞弊,甚至保护封建势力压迫人民破坏革命的目的”。
对于这样一批“党的同路人”该怎么办?因为他们是“损害人民的团结,损害我们共同的事业,损害党的领导作用和党的政治影响”,所以应该像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必须在精细审查之后清洗出去,以保持党的纯洁性”。
(三)腐败官员不会自重,不会自制,不会自律
宋代学人程颐曰:“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
在宋代《官箴》开篇的第一句就是:“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日清,日慎,日勤。”
当今的一些权力者为什么纷纷落马、成为国人痛恨、咀咒的腐败者?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当一些领导的理想、信念丧失之后,这些贪官们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无顾忌,因而变得不会自重,不会自制,不会自慎,不会自律。
由于不会自重,不会自制,不会自慎,不会自律,因而就难过金钱关。古人日:“傲不可长,欲不可纵。”而如今贪官的私欲呢?却是越来越大,越来越贪,几万、十几万算什么?!于是拼命利用自己的权力资源,利用制定、审批、执行等支配的大权,煞费苦心地去挖政策的墙角,去钻管理的空子,想尽一切方法去捞钱,所以如今的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成亿元的案子,已经不足为奇。贪官们的败就是败在难于自制的欲望之中。
由于不会自重,不会自制,不会自慎,不会自律,因而就难过美女关。陈希同、王宝森官不能不说大,然而照样金屋藏娇,惠及家人;首钢北京钢铁公司管志诚有三个娇滴滴的“小蜜”与他厮混;江西省原省长倪献策,也拜倒于“石榴裙”下……的确,如今流传的“贪官多情妇”并不是一句戏话。据1999年广州、深圳、珠海公布的102宗官员贪污受贿案件中,100%包养了“包二奶”、“包三奶”。他们收受的贿赂款中有很大一部分就化费在情妇的巨额开销之中。这些人为什么要这样做?一是这些人事业上很“成功”,心灵上却空虚得很,需要美女的“填充”;二是有“物质基础”,贪来的钱何等容易,一掷千金,足可想将那些想搞到手的女人搞到;三是“有派”,终日有年轻有姿色的“秘书”相伴,实为“时髦”;四是“不怕”,大权在手,何顾及舆论、道德的谴责?所以,一个、二个、三个……永不满足,不断地堕落下去,为了情欲的满足,为了情人的需要,可以不昔一切代价地去贪、去捞。古人曰:“人不能制情欲,则为情欲所制。”他们是用这种权与色之间的肮脏交易终于了自己政治生命,葬送了美好的前程。
由于不会自重,不会自制,不会自慎,不会自律,因而就难过洋人关。守法的洋人很多,不守法的洋人也不乏其人,洋人们到中国来投资也好,搞项目也好,经商也好,不赚钱是无论如何不行的。对那些不守法的洋人来说,为了在市场经济不发达、经济运行比较混乱的中国获得更多的利润,他们会运用资本主义社会司空见惯的种种卑劣行径,发射各种各样的糖衣炮弹……对一些意志不坚定又缺乏与洋人打交道经验的领导干部来说,会不由自主掉进一些精明的洋人所设计的圈套中去……
由于不会自重,不会自制,不会自慎,不会自律,因而就难过子女关、老婆关、家族关。中国人的育子观念是有很多弊端的,其中之一就是实行“终生承包”,从小到大,从上学到工作,从结婚到生孩子,一“包”到底,而且不同阶层的人有不同的“承包”方式。一些领导干部就试图用自己的权力为自己的子女运造“安乐窝”:为子女经商去搞批文,为子女当官去走后门,为子女出国深造去通关系,其中不乏一笔笔的肮脏的交易。此外,还有那可怕的“枕边风”,不断地硬吹软磨,“软硬兼施”,终于让这些贪官们败下阵来……正因为此关难过,所以当今的腐败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即现在有不少很有“心计”的人,要搞权钱的交换首先从打通领导干部的子女、老婆、秘书、家属做起,然后再……
由于不会自重,不会自制,不会自慎,不会自律,因而就难过“关系关”。过去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治”社会,所以中国人就很讲究“背景”,很讲究“人情”,很讲究面子,这种影响根深蒂固,因而在一些领导干部中,关系就大于原则,人情就大于党性,往往是在不留神就会掉进“关系网”的旋窝中去,如果在这“关系”中再添加一点金钱、权力之类的“甜头”,确是很难过得了这一关的。
……
“贪利者害己,纵欲者戕生”——这是腐败者的必然下场。所以尽管我们的权力者都懂得以下这个道理,但是从吸取教训这个“消极角度”来说还必须强调:凡权力者在加强理想信念的同时,必须学会自重,学会自制,学会自慎,学会自律。
(四)腐败官员不怕影响
五六十年代的领导们为何那样廉洁?
原因有很多,但其中有一条过去不为人们所重视、然而却是实实在在起作用的:即有不少领导在作一番动作之前总是顾虑“影响问题”和“后果问题”,怕自己的行为对党的形象造成不好的影响,怕自己的行为造成不好的群众影响,从而影响到自己的名声、荣誉、地位,更怕“后果问题”,一旦“东窗事发”,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群众影响,那就意味着一切的一切都完了。
而如今呢?
由于利益的霉变、理想信仰的蜕变、人格的恶变,一些“公仆”的心态变了,变得什么都不怕:不怕群众影响,不怕对党的影响,不怕对社会的影响,不怕对事业的影响,不怕对自己的影响,不怕法律对自己的制裁,不怕对自己家庭的影响……总之一句话,变得什么都不顾忌,变得“铁石心肠”,变得“刀枪不入”。
因为不怕影响,所以管它为什么人民服务,见利益就抢,见荣誉就上,哪里有利就往哪里跑,哪里能出名就往哪里钻,惟恐错过了获利、获名的机会,错误都是他人的,功劳统统都是自己的……
因为不怕影响,所以这类人的胆子就特别的大,不管它是不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是“红头文件”禁止的,是有悖于民心的,只要于己有利,统统都干。于是,豪华奢侈之风就越来越厉害,公款吃喝就越来越高档,公家用车就越来越豪华,公款玩乐就越来越“潇洒”,公款旅游越来越洋化,有的公然用公款去嫖娼,去豪赌,……
因为不怕影响,权欲、私欲膨胀也就越来越厉害,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什么民主集中制,什么党的优良传统,统统都丢在一边,老子就是党,党就是老子,家长制,一言堂,听我的统统重用、提拔,不听我的统统都打将下去,将好好的单位搞得个乌烟瘴气……
那么,为何一些“公仆”会变得如此“不怕影响”、“不怕后果”呢?
诚如古人所说的那样:“淤泥塞流水,人欲塞天理。”贪欲(权欲、钱欲、名欲、色欲等)过度,难以控制自己,也就顾不得影响不影响了,更何况社会上的“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捞白不捞,不吃白不吃”等“流行语”又是那样“深入人心”,信奉的“今朝有酒有朝醉”之人生哲学,早就将“群众影响”、“后果问题”丢之脑后的了。
这类人的眼睛出了“短视”和“色盲”二大毛病。在他们眼里,上、下、前、后、左、右的人,似乎都与自己一样,自己不那样干,有吃亏和失落之感。更何况,“拍板”是“大家”(实是领导圈里的几个人)拍的,享受是“大家”(也是这几个人)的,法不责众,你能将我如何?于是,胆子就越来越大的了。
此外,这些人还有聪明的“妙着”,将自己或一小伙人的不法所作所为插上“改革开放”的大旗,披上“事业、工作发展的需要”之虎皮,官冕堂皇,理直气壮,谁敢反对?
这类人还过于相信上头的“后台”、“保护伞”,左右的“关系网”、“铁哥们”,下边的摇旗纳喊的“吹鼓手”……过于相信自己“势大力众”,铜墙铁壁,永远不会败露,如此过于自信,也就顾不得什么群众影响、后果问题的了。
“不怕影响”果真是“没有影响”?果真不会有“后果问题”?
我看不是的,它不过是一些“公仆”被“权力的光环”和“暂时的利益”晕昏了头脑,蒙住了眼睛,从而使行为迷失了方向。什么事情都有一个“影响问题”,都有一个“后果问题”,不是好影响就坏影响,不是好后果就是坏后果。有的“影响问题”、“后果问题”是突变的,而有的则恰恰相反,它是累积的、渐进的。事物如果从量变发展到了质变,“影响问题”、“后果问题”就会意想不到地暴发出来了。这就是俗语所说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统统就报销了”。作恶多端的后果肯定是不可收拾的,到那时再来顾及“影响问题”、“后果问题”就为时已晚矣!
所以,诚劝一些公仆,什么事情都要三思而后行,还是要多多考虑“影响问题”、“后果问题”,它是自律的基础,千万不能“不怕影响”、“不怕后果”。
(五)腐败官员不将法律当回事
由于理想信念的丧失,使腐败官员变得利欲熏天、唯权自大、无法无天,因而根本不将党纪国法看作一回事,掉进腐败的泥坑对这些人来说,只是历史的必然。然而即便如此,身陷囹圄的腐败官员亦不会认认真反省自己腐败的原因,而是编出各种理由来搪塞为自己腐败辩护,其中说自己不懂法便是这类常说的一种说法。
贵州原省委书记刘方仁有这样的“反省”话:“省委书记不懂法是个很大的问题”、“如果知道是犯罪,我不会置省委书记这个重要的职位而不顾”……
云南省外经贸厅原厅长彭木裕在法庭上忏悔说:“由于自己从事的是经济工作,以前只对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比较了解,对刑法一点都不懂,进了看守所后才第一次看到刑法。如果以前学过刑法的话,我就不会做出违反法律的事情,更不可能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新华网7月31日)
被称为山东第一贪潘广田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其公开审理时的“个人陈述”中有这么一段话:“虽然我也参加了‘一五’、‘二五’、‘七五’的普法教育,说实在话,那是应付。包括答案也是抄人家的,看看书,甚至找部下代答,就交上去了。什么是职务犯罪,什么是共同犯罪,职务犯罪的要件是什么,概念是什么,不清楚。”(据中新网4月26日电)
原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炬在庭审时对他的代理律师说了这么一句话:“后悔当初没有学法律,如果当初好好学法律,就不会有今天。”
平顶山市一堂堂政法委书记雇凶杀人之后,在庭审时居然说自己不懂法。
阜阳市市长李和中现在看来,我既不懂法也没学法。
王启善,现年50岁,原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副处级),因犯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现在哈尔滨监狱服刑。他说:“我身为法官,实质上却是不懂法、不守法的法盲。”
……
粗一听,这些贪官的“后悔”很有理,然而仔细想一想,却又感到不对味。为何?几乎所有的贪官在“事发东窗”之后总结教训时都会说上这一类似话:什么“法制观念不强”,什么“我不懂法”,什么“我是法盲”……
信不信?我一点都不信。看一看“犯了事”贪官的文化水平绝大多数相当高的,大专本科已不是少数,硕士、博士也有不少,仅从其学历上看,“法律”这门学科肯定是学过的,怎么能说“没有学法律”呢?再从中国的升官程序来说,每高升一歩都要到某一级的“党校”去进修一下,而在毎一级党校的培训课程中,“法学”肯定是少不了的,“没有学法律”肯定是一句话来说。更何况,官当得越大,接触党內这个“不准”那个“不能”的廉政文件和政府法制文件就越多,怎么能一点都不学?其实,若不是这些贪官健忘,想当年在学法、遵法这一大课题上不知给下级作过多少报告呢!总之,一个1971年3月入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的王炬说自己“没有学法律”,纯粹是一句屁话。再退一万歩来说,即便是一个平民百姓都懂得,将几万、十几万、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成亿元的公家钱变成自己的钱,是犯法的,是要蹲大牢的,严重的甚至还要掉脑袋的,这几乎是“常识性的东西”,似乎与“学不学法律”没有什么內在关系。
所以,对王炬这类贪官而言,“法律”肯定是学过的,还学得不少,还精得很哪!就以这个王炬来说,在干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时就很是知道法律所重的是“证据”,于是在犯案时就尽量不留“证据”,所以在庭审时对滥用职权罪的指控经常说,这些是由别人办的,那些是手下人干的,而自己对整个过程不清楚……就凭贪官们极其“老道”的庭审表演来说,将原因归之为“后悔当初没有学法律”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对此,我是一点都不相信的。什么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
其一,当今腐败官员的特点是:高文化、高知识、高智商。大专程度只是其当官的底线,本科占大多数,硕士学历也不少,博士文凭的并不少见,从中国现在的教育体制来说,无论是哪一级都有法制教育课。更何况在这些人升迁过程中还要进入省市一级的甚至中央级的党校及行政管理学院,其中,法制教育课是“重头戏”,所以,说自己没学过刑法,不懂得什么叫职务犯罪,哪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其二,即便是一个平民百姓都懂得,将几万、十几万、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成亿元的公家钱变成自己的钱,是犯法的,是要蹲大牢的,严重的甚至还要掉脑袋的,这几乎是“常识性的东西”,似乎与“学不学法律”没有什么內在关系。这么高文化的官员居然连这一点都不懂,能信吗?
其三,世界上有没有这样的事,一个外商,一个民企大老板,无缘无故地就将几十万、成百万、上千万的钱往自己口袋里装,往自己老婆那里塞,往自己的孩子那里送,除非这些精明的商人神经产生了错乱,精神不正常了。其实,这些当官的从一开始就很明白,送我那么多钱,就是因为我手中有权,这些人是看中了我的权才给自己送钱的,只要自己开一点“方便之门”,钱还是会滾滾而来的。这种权钱交易的违法性连小学生都知道,更何况是这些官场中的“精英”们?!说自己不懂法未免太谦虚了。
其四,就这些贪官们在法庭中为自己辩护的水平来看,根本不是什么懂不懂的问题,而是相当地熟悉,相当地了解,相当地精。将商人的贿赂说成是“只是纯属朋友间的礼尚往来”,将商人与自己的个人“经济来往”,说成是“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来往”;这些人很是知道法律所重的是“证据”,所以在犯案时就尽量不留“证据”,所以对法庭审的指控经常说,这些是由别人办的,那些是手下人干的,而自己对整个过程不清楚……表现极其“老道”,表演极其“到位”,充分显示了其“高智商”的特点来,根本不是学法不学法的问题。
总之,对彭木裕、潘广田、王炬这类贪官来说,“法律”肯定是学过的,还学得不少,而且还精得很哪!所以在“总结”自己为何堕入腐败泥坑时,不必重复那些没文化小流氓的诸如“没学过法”、“缺乏法制观念”语言,若硬是要在这方面“做文章”的话,我倒是想为这类腐败分子提供一条“总结”的“新思路”:“法律”我是懂的,“法制观念”我还是有的,我的错就是错在不相信法律会这么铁面无情,会这么快地临到我的头上,自己实在是被欲望弄昏了头,实在太迷信自己的权朮水平了,实在太迷信自己构筑的“关系网”了,我真的不知道一个人蹲进大牢、失去自由以后会那么“痛苦”,对此,我倒是非常赞同被称为“河北第一秘”李真提出的为预防高级干部腐败的措施:应该让那些在位的领导到监狱体验一段时间,让他们知道失去自由的痛苦,就不会腐败了——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是一个人若是能经常考虑一个人失去自由的痛苦,那肯定会“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也就“更不可能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了”。
那么,对王炬这类贪官们来说应该后悔什么呢?至少有三条。
第一条,应该后悔自己的贪欲为何那么强。王炬自己贪了多少?还未结案,案情通报说仅“有关部门”查扣王炬转移的现金、存款就有350多万元之多,而对其经营的房地产的女儿王涛、女婿冼伟,王炬利用分管城建、国土的权力和影响,指令其下属为其“开发项目”的“温莎广场”“减免”1.2亿多元,其子女靠老爸之权前前后后共非法获利近两亿元之巨,一个典型的“苏哈托家族式腐败”!如此巨大的暴利怎能不让贪官们心跳,到了那个“鬼(钱)迷心窍”的时候,学最多的法律恐怕也是无济于事的事。
第二条,应该后悔自己为何迷信自己的“能耐”那么大。王炬一案牵出多少人?案情通报说:现已立案查处32人,其中涉及省内外厅(局)级干部6人、处级干部10人,已给予党政纪处分的1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6人……这就是说,王炬这一个贪官既“聪明”又“能干”,利用“利益均占原则”编织了一个“腐败关系网”:有原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副局长庞成鸿、原深圳市地铁总经理马恭元在、原深圳市城建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李育国;有盐田区沙头角镇原党委书记张嗣胜;深圳市重点文化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副主任樊岳等等,各方面有权势的人物都有,自以为能“一手遮天”的这种“权迷心窍”的心态下,法律不法律的也就根本无所谓的了。
第三条,应该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把共产党的“执政为民”话当作回事。像王炬这类贪官在心态上有以下这样一个共同特征:这就是,身为共产党的高官,总将共产党的话不当回事,总将共产党的“动真格”之类的话看作是吓唬人的,所以总是我行我素,你说你的我干我的,共产党的官我要当,共产党的权我要用,共产党的利我要沾,但是共产党的事我则不干,想一想,“为官不谋政”,这样能行吗?一时恐怕还“行”,长久就不行了。
若现在蹲在大牢里的王炬能好好地去总结这样的教训,对现任、对后任的官还是有益的,而只是去总结那种 “后悔当初没有学法律”的“放之四海皆准”的“教训”,也就只能算是下大狱之后的“官话”、“套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