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巴东邓案的拐点
请关注巴东邓案的拐点
今天(二00九年五月二十三日),巴东邓玉娇案出现重大变异。巴东县政府发布消息称:经警方找邓玉娇、有关证人进一步调查和现场勘察,证实不存在邓玉娇被强奸的事实。通报还说,邓玉娇及其母亲和其他亲属对受委托律师不顾事实向外散布“邓玉娇被强奸”一事感到非常愤慨。目前邓玉娇母亲张树梅已声明与受委托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原因是受委托律师未履行好职责,没有对委托人提供实质上的法律帮助,偏离了委托的方向。
十三天来,凡是关注邓案的人们概莫能外地深刻领教了巴东县政府“驾驭” 文字的能力和“应对” 舆情的手段。但是,制造这些文字的巴东县政府的刀笔吏们在笔下生花的时候,是否深刻思考了这些文字必然带来的法律后果?按照巴东县政府的说法,“公盟” 派出的夏霖和夏楠两位自愿前往巴东为受害者邓玉娇提供义务法律援助的律师是在造谣!是在说谎!是在编造案情蛊惑人心!二十一日下午四点两位律师会见邓玉娇后走出看守所不禁失声痛哭的情景是在演戏!两位律师立即求见恩施市委,巴东县委领导遭拒是想“要挟政府未遂”? 巴东县的官老爷们,你们自己相信你们制造的文字是真的吗?
凭良心说,据我观察,在邓案事发当初,巴东警方并不想置邓玉娇于死地。在邓贵大死亡后,巴东警方并没有立即将邓玉娇投入监狱而是送去了恩施市优抚医院,想从精神病方面找一些依据达到为邓玉娇开脱的目的。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也是这样被引导的。因此,在张树梅口中,邓玉娇的“精神病因素” 被无限放大,巴东警方的第一份情况通报也为邓玉娇的反抗寻找了一些“合理的理由”, 可以设想,如果邓案没有上升为全民关注的第一热点,邓案的处理结果必然是邓玉娇被轻判而邓贵大的亲属在被悄悄抚恤后消声。(要知道,在野三关镇这样偏僻的场镇,凭着乡镇一级的政权力量,要压住邓贵大家族复仇的势力也绝非易事)。因此,警方根本没有从邓玉娇是受害者的角度去侦办此案,这就为巴东警方今天的被动与怪异埋下了伏笔。
然而,巴东当政者的眼界确实太窄了!巴东当政者的政治水平确实太低了!他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在他们眼里“普通的刑事案件”( 扬立勇语)会触动中国大多数人民的最敏感的神经-----那就是对一部份党政官员腐败忘形,胡作非为的极端仇恨和对苦苦求生的底层民众的极端同情。面对着骤然而起的前所未有汹汹舆情,面对着自愿赶来的众多的网友和知名的律师,巴东警方可谓是进退失据,越描越黑。一个错误必须要由一个更大的错误去掩盖。以至于发展到今天,竟然把出于正义,依法办事的律师作为攻击对象(当然是假当事人及其亲属之口),使得问题更加复杂,矛盾更加尖锐,再在这个悖论上发展下去,巴东邓案究竟怎样收场?最终的结局究竟是什么?我想,巴东当政诸君,没有一个人心里有底吧?
中国是法制社会,巴东邓案即便过程波澜滔天,最终都会依法解决。但是法律问题说到底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弄清广大人民群众关注邓案的政治诉求是什么?这是处理好巴中邓案的第一要务。对涉案的邓玉娇,广大人民群众不希望她作为“神经病患者” 被饶恕,而是认为她的反抗天经地义,杀死邓贵大并非故意,是情急之下的正当防卫的结果。因此,邓玉娇是受害者,应该在案件侦结后依法宣布无罪。对邓贵大,人民群众不希望他一死了之,而是想看到给他做一个“道德极端败坏,违法乱纪,行为狂悖,死有余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的组织结论,以儆效尤。对黄德智,应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以流氓或猥亵妇女罪判刑。只有这样,才能顺民意,得民心,巴东邓案才能得到真正解决。
到目前为止,巴东当局己经十分被动了。由于政治上的短视导致办案方向上的错误,巴东邓案正被当局越描越黑。只要巴东警方不坦诚面对自己的错误,并且为这样的错误承担责任,就必然走上自绝于人民的道路!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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