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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比钱红,心肝比煤黑,矿难焉得治?

火烧 2010-03-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矿难频发源于制度不严和责任追究不力,强调必须严格处理责任人,杜绝带血GDP,才能真正治理矿难。

“不要带血的GDP”后面有个括弧,里面是“不要白不要”。发言者不能把括弧里面的话念出来,否则就不会有掌声。这就像剧本括弧中的内容,是需要以口头语言之外的方式来表达的,比如肢体语言、表情等。  

我没有诬蔑谁的意思,我说的只是事实。煤矿安全事故可以基本防止,关键看你想不想干。如果“不要带血的GDP”只是说说而已,GDP自然还是会带血。出了事故,追究责任轻描淡写,处分就像挠痒痒,事故当然会屡禁不止,而“不要带血的GDP”当然也就成了说说而已了。若是下了最大的决心,出了事故之后,该撤的撤,该判的判,该抓的抓,该杀的杀。该杀的也不一杀了之,彻底追回其因贪赃枉法收受的一切好处,致其倾家荡产。不放过一个应当承担责任的人,不放过责任人的任何一个违法行为。把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的人员训练成安全事故的仇敌,仇人见面,分外眼红,一见到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就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那么安全生产事故必然会大大减少,而像近日发生的“已经报告了还怠于处理”的情况,肯定不会发生,本起矿难也完全可以避免了。事故前“高度重视”,大放空炮,事故后循环批示,咬牙发狠,处理责任人确又已经“不在气头上”,“教育为主”了。如此办理,想不出事故,简直天方夜谭。出事之后,领导抽泣两下,自然能给公众及死难矿工的家属一点安慰,然而对于阻止矿难发生,丝毫没有作用,每年清明节,死难矿工家属流的眼泪比领导多得多了,也没能感化赚钱人的黑心。若是眼泪管用,应当派孟姜女同志出任山西省的领导。  

我还真不相信这矿难就治不了!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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