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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白灰色收入后  请再规范灰色支出

火烧 2010-03-08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规范灰色收入与灰色支出的必要性,提出灰色收入需合法化,同时建议规范灰色支出,如三公消费、政绩工程等,以实现公平与透明。

     

漂白灰色收入后  

请再规范灰色支出  

春 秋 行        2010.03.07  

《政府工作报告》将“规范灰色收入”作为扭转贫富差距悬殊措施之一,十分新鲜,代表讨论,歧见纷纭,在所不免。  

“颜色收入”是“特别是”后的新生事物,迅速崛起,泛滥成灾,而“灰色收入”说词肯定是独创的,难与国际接轨。有代表认为,灰色收入既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又不完全合法合规,存在所谓的“中间地带”,对其规范应体现公平。简直是天才的解读!   

如何“规范灰色收入”?  

人保部副部长杨志明7日在全国“两会”上表示,正在研究规范“灰色收入”,“要通过对灰色收入的界定,来规范灰色收入”。据悉,发改委正在制定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预计将出台更多措施。  

在百度搜索输入“灰色收入”,有114万篇之多,五花八门、乱七八糟的,哪敢浏览?只好让专家们去搜罗界定,便来查“规范”定义。  

“规范”,查《辞海》:意为标准;法式;模范;典范。  

如今是“法制时代”,灰色收入虽然“具有一定合理性”,但与“法大于天”毕竟是于理不合,故极需杨副部长们组织精蝇对灰色收入进行“界定”,制成标准、法式,使之“完全合法合规”,“体现公平”后,“中间地带”自动消失,灰色收入依法漂白。权门、准权门诸公从此可以心安理得、依法挖国库、刮地皮、敲P民了,P民从此也可以心悦诚服地接受了,省得整天吵吵嚷嚷的,让人耳根难清净。  

“规范灰色收入”堪称当今典范,一是世界独一无二,最具“中国特色”;二是与前三十年划清界线,体现“思想解放”新硕果。可惜美中不足,还是“一条腿走路”。因为有既然私家有“灰色收入”,必然有公家、人家的“灰色支出”,需两条腿走路才稳定、美观。  

“灰色收入”漂白后,兹特建议明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推出更新鲜的举措:“规范灰色支出”。  

“灰色支出”词儿颇具新颖性吧?如获“专利权”,当属笔者。今初步界定公家灰色支出的主要内容有:违规触法的“三公消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支出。所谓“工程”,有硬软两类,前者如楼堂馆所、星级病房…后者如五花八门的“庆典”、“搭台”、“评比检查”、“学习培训”…顺手捡一例,《京华时报》以“崽卖爹田心不病” 为题报称:昨天(6日),全国政协委员、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将加大对中小学校长培训和大学校长培训,未来将派遣上万名中小学校长出国学习。  

人民网2月10日电 2月9日,第三次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中央纪委监察部机关召开。“会议认为,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09〕12号文件,不断提高各级党员干部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的认识,严格控制和压缩因公出国(境)总量,完善规章制度,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因公出国(境)人数和经费大幅下降,公款出国(境)旅游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2009年全年全国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团组33507个、123553人次,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数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分别下降了49%、45.5%和37.6%,经费比近3年平均支出节约16.31亿元。专项工作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评价。” 简直天大笑话,区区“节约16.31亿元”,约占0.5%,便是“公款出国(境)旅游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观察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特约研究员王锡锌曾在《新闻1+1》节目中透露:“我国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公车开支一年9000亿…”据称世界第一,至于其中属“必须的”(即合规的)成份有多少,恐悄谁也讲不清楚,加上所列其他项目,公家灰色支出应该有一万亿元,只多不少。  

我们又知道:  

经过大张旗鼓宣传的职工退休费几次提升,实际赶不上“公仆”们不动声色的半次增薪(含退休者),目前全国近5000千万退休职工所得大约也就5000亿元吧;  

《广卅日报》2月8日报称,近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在公开场合,对陕西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作出高度评价。他说,此前知识界的主流声音是否定神木的,理由是:神木模式不具备可复制性,且可持续性存疑。但据他的核算,一年下来,神木县每人免费公费医疗花销是330元,若全国都按照神木标准实行免费公费医疗,4300亿元就可以实现。  

2010年国防费预算只有5321亿元。  

就是说,公家灰色支出砍下一半,就够全国退休职工增收一倍(实际是还债),或可推翻压得人民喘不过气的“医疗市场化”大山…  

至于无权无势的穷人家,或有财有势的富人家的“灰色支出”,自当各有道不尽的酸甜苦辣,且暂休议。  

强烈呼吁取缔“灰色收入”的含混说词,以科学发展观规范个人收入性质及提法,不要为腐败分子大开方便法门!  

强烈呼吁为公家支出立铁规矩,划红线,违犯者一律先行“双开”,再按情节决定是否追究刑责!  

上述呼吁是与国际接轨的,也是合宪的。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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