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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贿罪量刑标准正起草 判10年或须200万

火烧 2015-11-12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贪贿罪量刑标准正起草,判10年或须200万。《刑法修正案(九)》加重行贿罪惩罚,废除金融犯罪死刑,强化反腐败立法,完善贪污受贿定罪量刑标准。

 贪贿罪量刑标准正起草 10年或须200

转贴按语:反腐败效果如何有目共睹,而大量的废除死刑等于是,给那些贪官污吏打开了方便之门,他们完全可以想办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保外就医脱离苦海的。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部分贪污贿赂犯罪实行终身监禁,加重行贿罪惩罚力度。这在日前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博和法律论坛上引起热议。

    金融犯罪已无死刑

    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在法律论坛现场做了主旨发言,他肯定了《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是中国刑法历史发展中的进步,同时也指出刑事立法应防止被情绪化的舆论或民意牵制。

    刘宪权指出,《刑法修正案(九)》最大的亮点当属废除了9个死刑罪名,这是中国刑法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又一大进步。

    “原来《刑法》中有68个罪名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其中的13个,现在又废除了其中的9个,这么短的时间中,我们连续的进行废除,这是一种发展的趋势。刘宪权说,在这9个废除死刑的罪名中,我最感兴趣的就是金融犯罪。原来金融犯罪5个罪名有死刑,《刑法修正案(八)》废除了4个,保留了伪造货币和集资诈骗;这次《刑法修正案(九)》一起废除了,这样一来在金融犯罪领域就没有死刑,在一个领域当中把死刑给消灭掉,这个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

    “似乎法官掌握更大的裁决权

    有关对贪污受贿罪的立法解读,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绍谦表示,《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受贿罪作了修改,强化了对贪污受贿罪的处罚力度,同时对行贿罪方面也加重了惩罚力度。

    他认为,上述法律的修改表明,司法机关今后在惩罚贪污贿赂犯罪时,不光是仅仅关注受贿者,也要关注行贿者。

    张绍谦也指出,《刑法修正案(九)》在反腐败制度方面做了一些修改和完善,进一步完善了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由以前规定的单纯的数额标准,修改完善为数额加情节的标准,但把原来的定罪量刑的标准,由具体的数额改为抽象数额加情节,似乎看上去让法官掌握了更大的裁决权。

    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张建在此次论坛上透露,目前最高法正在起草一份关于贪污受贿犯罪量刑数额的规定,今后判10年以上的相关犯罪数额或将达到200万元以上。

    本次论坛在上海举行,由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与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主题为理解、适用、提升——《刑法修正案(九)》理论动向与实践探索。(来源:浦江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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