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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共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火烧 2015-11-1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8
文章聚焦补齐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提出加强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完善基础设施,创新服务形式,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提升农村文化服务水平。

  日前公布的“十三五”规划建议明确,“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是今后五年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指针。补齐基层尤其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短板”,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目标实现的关键。(11月9日 新华网)

  公共文化服务,指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生活权利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包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资源和服务内容,以及人才、资金、技术和政策保障机制等方面内容。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信息化和城镇化不断加快,群众物质需求得到极大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呈现出多层次、多元化特点,现有的文化设施和服务已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这也促使政府须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要补齐农村基层公共服务的“短板”。

  虽然近几年党和政府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十分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文化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如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镇(乡)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农村文化服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但由于城乡经济法发展的不平衡,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始终是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一块“短板“,其主要表现为文化设施陈旧,总量偏少;经费缺乏,投入不足,文化队伍薄弱,素质偏低;体制不顺,机制不活。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对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大意义。笔者认为,针对目前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应从实际出发,从以下几点补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地位,鼓励社会积极参与。突出政府主体地位,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安排,积极鼓励、吸引社会力量,不断引进市场运作机制从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合力,分工合作,协调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加快建立财政性公共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没,重点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物和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

  三是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创新文化服务形式。加强对乡村文化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增强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充分利用传统的节日、集会等搭建形式多样的文化平台,不断探索送文化下乡的新方法,灵活机动地创新文化服务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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