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网友杂谈

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火烧 2011-11-12 00:00:00 网友杂谈 1033
文章结合三国周瑜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经典故事,对比2011年买官被骗案件,揭示自作聪明与贪图利益的后果,强调吸取教训的重要性。

   

写于2011年11月2日  

   

刘备夫人去世,周瑜鼓动孙权用嫁妹(孙尚香)之计将刘备骗到东吴,然后软禁或杀掉刘备,继而夺取荆州。但没想到这条计策被诸葛亮识破,便将计就计让刘备与吴侯之妹孙尚香成了亲。当岁末年终,刘备依诸葛亮之计携夫人孙尚香,几经周折离开东吴。周瑜亲自带兵追赶,却被关羽、黄忠、魏延追得无路可走,蜀国岸上军士齐声大喊:“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把周瑜气得再次金疮迸裂昏死过去,良久乃苏。  

   

这是《三国》里家喻户晓的故事。周瑜自作聪明,以孙权之妹孙尚香为诱饵,妄图将刘备骗到东吴,继而软禁或杀之,夺取荆州。自以为得计,不料人上有人,天外有天,被诸葛亮识破,将计就计。刘备迎得美人归,周瑜却损兵折将,因此为后世留下“赔了夫人又折兵”的笑柄。该故事即是对周瑜的莫大讽刺,也是对后世的警示。为达到某种目的,不惜血本押下赌注,结果却事与愿违,不但目的没有达到,连血本也搭了进去。然而,对利令智昏者而言,不能吸取教训是他们的通病。  

   

 2011年10月24日 《三湘都市报》公布了一起买官诈骗案,称该市某局党委书记8万元买官被骗,诈骗者徐某获刑三年半。经多方印证,记者获知买官者为醴陵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叶长华。报道后,于 10月25日 被免职。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四五月间醴陵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叶长华,欲谋求升迁或调动,办公室主任龙春华心领神会,投其所好,开始四处活动为其效劳。龙春华与该局送饮用水的汤某(龙春华的连襟)谈起此事。汤某对龙春华说:“自己的邻居徐某(骗子)与某市领导关系很好。”龙春华让汤某与徐某联系,利用对方的关系帮叶长华搞定职位升迁或工作调动一事。通过汤某的引荐,叶长华和龙春华与徐某多次见面,起初叶、龙二人对徐某的能耐有些怀疑。一次会面,徐将一份有某市领导签名的拆迁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及批件在叶、龙面前显摆,说这是自己帮朋友找领导签下的项目。由此,叶、龙二人深信不疑。不久,叶、龙与徐共同商量送礼打点领导,最终确定送8万元银行卡…… 如果事情办不成,徐某将钱如数退还给叶长华。2011年1月31日和2月15日两次给徐汇钱计8万元。至2011年3月,见升迁和职务调动杳无音信,叶、龙找到徐,方知被骗,于是报警,案发时银行卡只剩100元。  

   

惜哉!惜哉!《三国志》的大手笔陈寿已逝久矣!否则,妙笔生花,保准写出令人笑破肚皮的奇文。敝人不揣浅陋,只好献丑。  

   

原农机局书记叶长华,为升官冲昏了头,固然可笑。但笔者尚有费解之处:这位书记大人,为升官,忍痛拿出8万元,目的没有达到,白白被骗,当然又憋气又窝火,一怒之下报了警!可究竟是举报骗子还是自首买官呢?如果因举报有功,或自首从宽,被免职犹可理解。可惜两者都不是!明眼人一看便知,其目的无非是要通过公安部门追回白白被骗的8万元,结果弄巧成拙,暴露了买官的罪行,在舆论的压力下被免职。另外一个重要角色,鞍前马后、上串下跳的龙春华,办公室主任照当。  

   

此事便如此轻描淡写地画上了句号,焉能服众?被免职,不应该是句号,应该是顿号,续以“查办”二字后画上句号方为妥当。  

   

行贿买官,不消说是明显违法犯罪。以免职取代刑罚,岂不与法律相悖?素闻:“某某官员,违法违纪,严肃处理,予以党内察看、警告、开除党籍、免职云云…… ”如是者屡见不鲜,如此无关痛痒的所谓处理,尚冠以“严肃”二字,岂不可笑?违法是违法,违纪是违纪,泾渭分明,二者不容混淆。上述所谓严肃处理用于违纪犹可,施于违法则是大错!这一错不打紧,则形成了卖官犯法、买官无罪的惯例,导致买官卖官风行。  

   

 2011年10月18日 荆楚网——《湖北日报》(武汉)报道,湖北恩施宣传部长被查处,牵出25名官员买官。  

   

报道称:宣传部长吴希宁,10年间多次收受地产商、民营企业的贿赂,向25人卖官,从中捞取好处费,共计受贿600多万元。其中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下属贿赂110余万元,满足25人的升官要求。目前参与买官的25人,仅3人被双开,6人免职,这就意味着有16人虽然买官却没有免职。  

   

法律苍白无力,买官者暗自窃喜。非但是违法与违纪的混淆,更是本末颠倒!  

从买官卖官的先后、本末、源流的辩证关系观之,行贿买官在先,没有行贿焉有受贿?所以它是买官卖官之本,是源。依法依理,其罪应在卖官之上,退一步说,二者至少同罪。  

   

犯法而不受法律制裁,这是对法制社会的嘲弄,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苏轼曰:“有法不行,与无法同。”(宋·苏轼《放榜后论贡举合作事状》)  

   

正因如此,造成卖官鬻爵泛滥成灾,使“官场”变成了“市场”。  

   

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不得不追溯到2005年。据新华网《京华日报》报道:2005年7月2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原市委书记马德因犯受贿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马德受贿卖官案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卖官案。  

   

马德把其执掌的市委大院变成了一个“乌纱帽批发部”。在马德那里,小到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大到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各市、县、区内局委办各部门的一二把手,每个位置均有 “明码标价”。经其手出卖的各级官员多达260余名。  

   

据报道:有一次马德因病住院,海伦市委原副书记王学武带着50万元人民币去看望,马德看都没看就把钱往床底下一踢。据知情人透露,马德住院一个星期就收了240万元。  

   

马德被判死缓后,这260名买官者如何处理?皆无下文,安然无恙。这无异于为买官者大开绿灯。  

   

卖官鬻爵成风,一发不可收拾,导致官场一片混乱,鱼龙混杂。酒囊饭袋有之,贪愎喜利者有之,居心叵测者有之,地痞流氓有之,甚至横行乡里独霸一方的恶棍亦混杂其中。他们上不忠于中央,下不惠及百姓,只要能满足一己私利,无所不为。如此一来,地方则形成“利益集团”和“权力集团”两大势力。他们上打着中央政策的旗号,干着对抗和破坏中央政策的勾当;对下欺压百姓,巧取豪夺。而下情又不能及时上达,直接受害和时时面对的百姓在不堪忍受之下,唯有骂骂娘、出出气,别无他法。  

   

愚以为:百姓骂娘,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是什么坏事,因为它是最真实的谏书。谏鼓置于尧世,谤木立于舜庭,何况今朝?要反求诸己,问一句百姓为什么会骂?上面列举的腐败官员难道不该骂吗?岂止该骂,简直该杀!层层官吏,个个均能行端理顺,焉能引来骂声?实在是乏善可陈啊!   

   

既然是法制社会,就一定要以实际体现出法律的神圣,是不可侵犯的。“发号施令,若汗出于体,一出而不复。”(唐·吴競《贞观政要·赦令》)  天王老子犯法,也没有优惠打折的理由,该蹲班房的蹲班房,该杀头的杀头。  

   

“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这是中国古代一位大学者——王充对古今关系的精辟见解。  

   

明朝嘉靖四十一年初夏,戚继光率领戚家军来到崇武沿海一带抗倭。这天深夜,戚继光带着两个随从,踏着月光出城巡视,走着走着,忽然听到从海滩那边传来凄惨的哭声。戚继光赶过来一看,只见一个两鬓斑白的老大爷捶胸顿足地痛哭着,旁边一个守城的士兵好言劝慰。那个士兵一见戚继光,马上站起来行礼,将情况一一禀报。原来这个老大爷的亲人几乎全部被倭寇杀害了,只剩一个孙女。谁知祸不单行,这天夜里家中突然闯进一个蒙脸人,将他的孙女奸淫了。孙女羞愧难当,跑出家门,跳海自尽了。老大爷和守城的士兵赶到海边时,他孙女早已被冲到外海去了。戚继光劝住老大爷,问他认不认得这个蒙脸人。老大爷说:“这个人左边眼眉间有一道显眼的伤疤,长得五大三粗。”戚继光一听,不由一怔。他搀扶着老大爷,让他先跟他们回营,待调查清楚后再处置。到了营中,几个当地百姓已将蒙脸人逮住送来了。戚继光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正是亲侄儿戚安顺!他气得面如紫茄,喝令立即推出斩首示众。戚安顺慌忙跪下,声泪俱下地哭求道:“叔父呀,我知错了,就饶了我这一次吧!以后我一定痛改前非…… 当年倭寇奸细要暗杀叔父,我挺身而出,左眼边挨了一刀,面容被毁,以致至今娶妻无望,才去干那…… ”“住嘴!即使娶妻无望,你也不能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戚继光厉声道。“你对我委实有救命之情,况且你我是叔侄之亲,但这是私情。现在你奸淫少女,害死人命,这可是犯众怒的公事,是国法军纪所不容的呀!你今日是自作自受。”戚继光说着,向手下人喊道:“来人,端一碗酒来。”于是一个士兵送来了一碗酒,戚继光端着这碗酒对戚安顺说:“侄儿,你的救命之情叔父是不会忘记的。今日即将永别,就喝下叔父答谢你的这碗酒吧!”戚安顺深知叔父一向秉公执法,自己死罪难逃,便接酒一饮而尽。随后,他被推出斩首。戚继光命人把他的首级悬挂在城楼上示众三天,以儆效尤。从此以后,将士们都知道戚继光严于执法、公私分明,都不敢做违犯军纪国法的事情。  

   

这一感人的史实,充分体现了法律无情、法律无私、公私分明、执法如山的巨大威力。  

   

“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官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惟令是视。’”《管子·重令》  

   

(译: 管子说:“施行法令的关键在于严明刑罚。刑罚严明,法令施行,那么百官就会恐惧,恪尽职守;刑罚不严明,法令不施行,那么百官就暗自高兴,玩忽职守。因此,贤明的君主考察治民的根本,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了。所以说:‘删减法令者,处死;增加法令者,处死;不执行法令者,处死;扣押法令者,处死;不服从法令者,处死。这五种情况都是死罪不可赦免,一切都只看法令行事。’”)  

   

如今,“官场”变成“市场”已是有目共睹的事实。行贿买官,与一般的以单纯谋利为目的的行贿,从本质上有根本的区别。买官本身则是腐败,一旦得手,便会滋生更大的腐败!今日的买官者则是明日的卖官者。比如上面马德在住院期间,海伦市委副书记王学武去看望,一下子就甩给马德50万元。须知,那是在2005年,那时候的50万能与今天的50万同日而语吗?一个市委副书记,这一大笔钱从何而来,尚须查吗?如此恶性循环,久而久之,官场则彻底变质。将人民赋予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公权力私有化,变成私有商品,漫天要价,形成一个有钱则可买权,有权则可财源滚滚的恶性膨胀。本分的、勤劳的百姓,累得死去活来,大多数处于月月光、年年光的境地。难怪百姓愤愤不平地说:“当今世道,挨累的受穷;逍遥的发财。”  

   

商业社会流行一句人们颇为熟悉的话,叫做“杀头的生意有人干,亏本的生意没人做。”不错,在买官者那里也不例外,他们都不是拿钱打水漂的傻瓜。拿50万买一个更大的官,官升了,权力也大了,贪污受贿的条件和机会更充分了,不从中捞取百万千万,他才不干呢!这些危害党,危害国家,危害人民的罪不可赦的严重犯罪分子,在法律面前却能逃之夭夭,在下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法律的缺失,抑或是践踏法律?其答案唯待对这些买官卖官者是绳之以法还是就此放纵了!  

   

值得注意的是:他们今日胆敢出卖官爵,出卖公权力,有朝一日,在他们认为条件成熟时,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出卖祖国?戒之哉!慎之哉!  

   

“伐木不自其本,必复生;塞水不自起源,必复流;灾祸不自其基,必复乱。”《国语·晋语》  

   

卖官者,固应严惩;买官者,更不可宽宥。试想:马德的“乌纱帽批发部”若无购买者,焉能开张营业?打蛇务须打在七寸,买官者恰是卖官鬻爵这条毒蛇的七寸,岂能轻易放过?  

   

“治天下以仁为本。欲令百姓安乐,惟在刺史、县令。”(唐·吴競《贞观政要·择官》)  

   

它强调了地方官的作用和重要。任何一个统治者的重大决策,都不可能由决策者事必躬亲来实行。只能层层下达之后,由地方官切实执行,他们是承上启下的纽带。是冰冷的严冬还是和煦的春风,直接感受到的是百姓。统治者的决策,到了地方官那里变了味,走了样,将和煦的春风变成冰冷的寒冬,百姓冻得瑟瑟发抖,焉能不叫苦连天?为确保稳定计,不论是从组织原则上还是从法律上,务必层层把关,彻底清洗净化,严惩不贷,方为上上之策,以杜惜指失掌之虞。“锄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汉·恒宽《盐铁论·后刑》)是此谓也!  

永远跟党走
  • 如果你觉得本站很棒,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打赏哦!

    • 微信收款码
    •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