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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在传统中国的地位

火烧 2011-12-2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传统中国妇女地位的起源与演变,分析其在社会生产中的角色,批判儒家文化对妇女的压迫,并指出传统文化无法挽救社会动荡与灾难,强调现代文明对妇女解放的重要性。

妇女在传统中国的地位  

   

上帝在造人的时候,为了人类的血脉相传,一阳一阴,把人造出生理上的差异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类活动是两性人的共同活动,离开任何一方,都意味着人类的毁灭。但是,人类的基本生产除此之外,还有获取物质资料的生产。由于男性与女性在生理上的差异,使得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这样,男子就渐渐地取得了物质资料生产的支配权,要知道,在缺衣少食的生存环境下,这种生产比什么都重要。生理条件的差异,相应地也会带来心理的差异,物质上女性对男性的依附性,很可能影响到其它生活领域,于是就出现阳刚、阴柔的一般性认识。群聚性的动物都有自己的首领,譬如领头羊,排头雁。人虽然是万物之灵,但其越来越发达的社会性并不能使其把动物的一些属性彻底摆脱,为了生产与安全,往往需要有人来导引这个社会群体,或者是这个家族,在人类社会的很长时期内,这个责任就责无旁贷地落到体格占优、具有阳刚之气的男性身上。这大概就是男女不平等的起源。  

但是,我们又会看到这样一种现象,正像汉民族的内耗在世界无人可比一样,中国妇女所经历的苦难也是世界上最为惨烈的,由此判断:中国妇女曾经所处的社会地位恐怕是世界上最低下的。经过三十年的学习与发展,中国虽然存在严重的贫富不均现象,但在经济总量上却跃居世界前列,这让一些人不免膨胀起来,以为这个制度确实具有非凡的魔力。在无止境地歌功颂德之余,他们也没有忘记自家出产的能够抵御普世价值的传统观念,扬言要从中获取治国的“宝贵资源”。许多人不明真相,跟起风来就是不讲理性,无知地把中国传统社会中所经历的灰暗现实与听上去美不胜言的观念剥离开来,大肆渲染中国传统文化的高妙,大讲“只有儒家思想才能拯救世界”的道理。可翻开历史,我们无不痛切地要说: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下,特别是在儒家仁义道德的教化下,反复无常的中国所经受的灾祸,恐怕是人类历史上最血腥、最野蛮的了。西方人口的大规模死亡源于疾病的流传,据说14世纪的黑死病曾造成欧洲1/4或1/3的人口消亡,而中国在自然灾害面前从没有过高的死亡率,“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的血淋淋惨状,都发生在周期性的社会大动荡之中,这不禁使我们疑惑,被我们修饰得熠熠生辉的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难道只管治世,而不管乱世吗?或者说在治世里面它是金子,而在乱世里面它就变成了沙子?有人考证:中国历史上的乱世要比治世时间长,如果历史果真如此,那么我们可以断定中国历史就是一部灾难史。西方的妇女虽然也经历了被蔑视、被欺侮的历史,但与酷刑般缠足的中国妇女相比,简直生活在天堂,真是“幸福的生活像花儿一样”。如果不是西方人携枪携炮打开中国门户,将现代文明的光芒撒进来,谁还敢说今天的中国妇女已经摆脱缠足的痛苦、妇道的摧残、人格的践踏与虚妄的污蔑呢?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现实: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没有力量来改造堕落的社会,过去是如此,今天更是如此;如果把中国的希望寄托在传统文化的复兴上,只能阻碍制度的变革,从而误尽沧桑。如果还叫嚷要用儒家思想拯救世界,一定会在历史上留下笑柄。你的那些所谓仁义道德的文化,连你的国家都不能被它教化得拥有真正的仁义道德,你还想用它来教化那些享有充分自由,具有高度和谐的民主国家,这难道不是痴人的梦呓吗?  

或许有些人听不得我对传统文化说三道四,无情鞭挞,那么我们就推开一扇扇窗户,聚焦漫长的传统社会中中国妇女的悲惨境遇,来矫正一下某些人的狂想吧!  

一、一妻多妾制——对妇女人格的践踏  

“五四”时候,北京大学教授辜鸿铭用一个生动的比喻为一妻多妾制辩护,他说:一个茶壶要配四个茶杯,哪有一个茶壶配一个茶杯的?这位精通英、法、德、拉丁、希腊等9种语言,先后获得13个洋博士学位,并且极具趣味性的学者的话,道出了许许多多中国人的真实心理,即对一妻多妾制的肯定。  

在中国历史的叙述中,视黄帝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黄帝神力无边,他因统一中华民族的伟绩而载入史册,此外,他播种百谷草木,大力发展生产,创造文字,始制衣冠,建造舟车,发明指南车,定算数,制音律,创医学等,为中华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正是这样一位身居五帝之首的非凡人物,不但拥有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三位夫人,而且还因怜惜人才而拥有了一位皮肤黝黑、矮小丑陋的妻子。在这些妻子中,最著名的一位是缧祖,她是一位伟大的发明家,养蚕、制丝是她对社会杰出的贡献。因此,人文始祖黄帝就是中国一妻多妾制度的开创者。舜是一位道德的楷模,关于他的故事讲得都很生动,譬如他如何受继母陷害而宽容待之,如何孝敬父母而感天动地,等等;同时他又是一位治国、平天下的非凡的人才。鉴于舜把人类的优秀品格集于一身,管理天下的尧便果断地把自己的两个宝贝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了他,除此之外,他还有一个妻子叫发比,都是非凡的女性。当然,这些都是远古时代的传说故事,无法考证求实,但神话传说能够反映远古社会人们的生活与追求,因此这些故事对于研究那时的婚配观念、制度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中国的帝王被称为“天子”,大富大贵,自然少不了“后宫佳丽三千人”的壮观景象。即使在民间,只要物质条件许可,男子也会像帝王将相一样,顺理成章地享用这种制度带来的权益。  

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婚姻制度呢? 历史上有许多说法:  

其一,是古代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折衷婚姻方案。古代战乱频频,大量男子战死沙场,这时候那些遭受不幸的妇女无依无靠,度日维艰,于是就产生了这种婚姻制度。如果这种说法可靠,在特定的历史时期,这不能不说是具有人道主义情怀的一种表现,毋庸置疑,它有积极作用。但是,非常时期的方法延伸到整个社会生活中去,把它作为一种常态的婚姻制度而沿袭,这时候问题的本质就发生了变化。人是万物之灵,与动物有着本质的区别;对于人而言精神力量特别重要,它使人从自然状态中蜕化出来,成为高贵的社会性的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人类的良知是维系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因此,我们认为一妻多妾制既不高贵,又无良知,是男权社会一种掠夺性的、有悖于人类文明准则的婚配制度,人的许多罪恶有可能就在这种制度下滋生、成长,到头来成为残害社会的力量。  

其二,客观上讲,“人多力量大”在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古代社会是成立的,没有工业鼎力相助,小农经济需要大量人口作支撑;冷兵器时代的战争,更需要充足的兵源作保障。即使一个家庭,要在一方获得利益与尊严、乃至安全,也需要大量的人口作保证。因此,无论国家还是家庭,为了自身利益,都会追求人口数量的增长,并以此作为繁荣的标志。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妻多妾制度就建立并发展起来。这时候我们不免要沉思,为了国家与家庭的利益,难道女性就该屈就这种利益而成为人们需要的一种特殊的机器吗?  

其三,中国社会建立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度基础之上,而这种制度非常重视祖先的功业,重视历史的传统,重视亲情间的关系,这就促使人们把血脉相传看成是头等大事。一个人如果没有子嗣(男子),在人们的眼里他就像一个令人憎恶的盗贼,巨大的社会舆论使他惶恐不安,如履薄冰,因为他做了一件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父母的事情。这的确是一个沉重的精神包袱,为了改变这一状况,一妻多妾制就得到男子的亲睐,从而有了广阔的市场。然而,我们知道生不生子并不是完全由女人决定的事,但是男权社会中如果出现无子现象,人们往往就会把责任推到妇女身上,使妇女承负巨大的精神压力而不得不苟且偷生了。如果一个女性生出一大群孩子来,特别是男孩子,这时候她就会心安理得,享受来自家庭、社会的尊重,这就叫做功德圆满。  

其四,社会成员一旦认可一妻多妾制后,享有制度所带来利益的人,自然就成了别人羡慕的对象,这不光是为了家丁兴旺,其中还夹杂着个人的某种欲望。这个时候,女人已不是纯粹的女人,而是一种财富,或者是一种让男性获得地位的象征。魏晋时代中央发布《官品令》,明文规定:国家的一品、二品官拥有四妾;三品、四品拥有三妾;五品、六品官拥有二妾;最低的八品官拥有一妾。朝廷虽然对官吏享有妾的数量有规范,但对于那些富豪们,就没有什么约束了,只要他在能力允许的前提下,完全随自己的偏好行事。像用铁如意把晋武帝赐给王恺的两株珊瑚树打碎的石崇,过着让人难以想象的淫糜生活,其妻妾的数量之多,足以与帝王相比,他认为:这是人生的快事,足以让他光宗耀祖,留名青史。  

当然,我们认为造成一妻多妾这一极不人道的婚配制度,绝不是一种因素的作用,而是多种因素的叠加,但无论怎样,它对于妇女的伤害无疑是巨大的,只要我们阅读一下《金瓶梅》等古典小说,从中就能看到这种情况。但是前事并非都是后事之师,“前车之鉴”许多时候是写在纸张上的,虽然一夫一妻制成为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写进地球上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到来与发展,一妻多妾在当代中国却又有了市场,据说南方某地出现了“二奶”村,还有一些有钱的人、有权的人过着重婚生活。当然魔影重现,已不像过去的西门庆那样在张灯结彩、爆竹声声中,将二房、三房乃至四房五房大大咧咧地娶回家,而是变幻成新的形式,但其本质却是一样的。这时我们就会生发一系列疑问:中国人一旦有钱有权,怎么就失却文明与理想,专以享乐为能事呢?在能够娶“二奶”、养“小三”的这个太平盛世,许多没钱没权的人,为什么会把别人的这种成就羡慕得要死,连做梦都想着有朝一日也能够像他们一样过上这种“体面”的生活呢?让人不可思议的是那些略有姿色的女子,居然甘愿屈从做小?封建时代的幽灵回荡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并不限于纳妾现象),物质的进步掩盖不了精神的堕落,“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二、“红颜祸水”,对妇女虚妄的污蔑  

在男权社会中,对于男人而言女人就是首饰,就是玩偶。孔圣人直言不讳,告诉人们“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即使前三四十年,民间还诬蔑妇女“头发长,见识短”。但是,在漫长岁月里对妇女众多的污蔑中,“红颜祸水”恐怕是最有高度,也是最有强度的污蔑。明明是男人沉溺于犬马声色、荒于政事而丧失天下,却厚着心硬要将此祸根嫁给那些天生丽质的弱女子身上,从而掩饰自己的腐朽堕落、荒淫无耻,这样,女性又平白地承担了一份不该有道义上的谴责,这恐怕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桩冤案。  

当然,统治者总会强词夺理,把自己打扮成一贯伟大、光荣、正确的圣贤 明 君,即使有了大规模饿死人、整死人的惨剧发生,都会从“自然”、“客观”中找原因,总会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甚至为了维稳需要,也会毅然决然地把那些灾难变成敏感词,配以强大的舆论宣传,试图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旧的统治者被革掉了命,新的统治者也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很有目的地评价他们,以保证自己继续像他们一样,享有鞭笞、愚弄天下百姓与玩弄、祸害天下美女的权力。一旦工作失误,他们就会像旧的统治者一样,义无反顾地把罪责要么归于“自然”、“客观”,要么归于女性。奴才们都长着灵敏的狗鼻子,他们嗅出主子的味道,经常会创造一些替主子推脱罪行的词语,如“自然灾害”是“百年不遇”,如“受宠女子”是“红颜祸水”,等等,这样他们就可以脱掉罪责,继续维持伟大、光荣、正确的美称来。可怜的百姓,焦虑地叹息:天灾无常!可怜的红颜女子,无奈地呻吟:吾命悲苦!这种转移矛盾的政治权术,中国人运用了几千年,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这大概就是文明古国对世界的一大贡献吧!  

关于“女人祸水”的事件,在历史是最有名的是:  

妹喜,她是夏舛的爱妃,传言她有三个癖好,一是笑看人们在能够划船的酒池中“牛饮”,直到一个个醉倒胡言乱语为止;二是笑听撕裂绢帛的声音,于是桀命人给她提供绢帛,满足她的快乐;三是喜欢穿戴男人的官帽,有点像毛泽东欣赏的“不爱红妆爱武装”的女子。据说正是她将夏桀带向纵情声色、恣意享受的地步,最终因不理朝政,很快被一个小部落商给灭掉了。还据说妹喜是创造了中国历史上众多“第一”的女人,如“千古第一狐狸精”、“中国有历史记载以来的第一个亡国皇后”、“中国第一位女间谍”、“第一个献物”、“第一个淫妇”等,显然,人们给她的罪名是由于她的美貌颠覆了华夏第一个历史王朝。  

苏妲己,传说是一个蛇蝎美人,又说她是“千年狐媚”,她这个商纣王的爱妃的罪名是:纵容纣王挥霍无度,饮酒作乐,滥杀无辜,最后颠覆了商帝国。具体来说是:纣王为了讨好妲己,派人搜集天下奇珍异宝,珍禽奇兽,放在鹿台和鹿苑之中,每每饮酒作乐,通宵达旦;严冬之际,妲己遥见有人赤脚走在冰上,认为其生理构造特殊,而将他双脚砍下,研究其不怕寒冻的原因;妲己目睹一孕妇大腹便便,为了好奇,不惜剖开孕妇肚皮,看看腹内究竟,枉送了母子二人的性命;妲己怂恿纣王杀死忠臣比干,剖腹挖心,以印证传说中的“圣人之心有七窍” 说法。总之,在人们的眼中,美丽无比的妲己堪称千古淫恶的罪魁祸首。  

褒姒,她是周幽王的爱妃,冯梦龙编著的《东周列国志》把她的身世说得很神奇,但实际上不过是“褒”部落的一个美少女。出于政治原因有人把她献给了周幽王,入宫后深得周幽王宠爱。虽然有专席之宠,但她却终日郁郁寡欢,从未开颜一笑。于是周幽王下令谁能使褒姒一笑,赏千金。后来奸臣虢国石父献出“烽火戏诸侯”的馊主意,点燃烽火诸侯见到以为敌人进攻便发兵救援,来了以后才发现并无一敌,褒姒不觉启唇而笑。周幽王从此失信于诸侯。后来西夷犬戎进攻周朝,周幽王再次点燃烽火,诸侯不来救援。西周灭亡。褒姒虽然被许多人说成是是西周亡国的红颜祸水,但比起前朝的妲己来她只能算是一个终日闷闷不乐冷美人,除了史书记载她用眼泪夺得皇后正位之外,在宫中再也没有做过蛊惑周幽王的举动,而周幽王其实在褒姒入宫前就已经相当昏庸。  

杨贵妃,她的美丽,估计是谁都不能抗拒的。正因为她才使一代 明 君沉溺其间,真是“春宵苦短日高起, 从此 君王不早朝”,“后宫佳丽三千人,三千宠爱在一身”。这样,唐玄宗懈怠于国家治理,最终爆发了安史之乱,使唐朝由盛而衰。这样,历史上许多人都把唐的巨变和杨玉环的受宠联系起来,认为杨贵妃是红颜祸水了。但是,又有许多人认为杨玉环是中国封建社会一位很幸福的女人,她和唐玄宗之间产生了真正的爱情。自古以来,她就是各大著名诗人笔下的常客。诗人们一边批判她使唐玄宗无心管理朝政,一边慨叹她作为一个弱女子却被政治与战争推向死亡的悲惨命运。  

当然,红颜女子祸害天下的故事还有许多,如西施、貂蝉等,她们都承担着极大的罪名,似乎腐朽堕落的男性把国家丧失了都是因为她们的过错,这反映的是男权社会对女性的一种态度:对于男性来说,往往追求花容月貌的女子,以满足自己的欲望,同时又肆无忌惮地诽谤女性,把亡国这样大的罪责归于她们,这的确是中国社会的耻辱。  

三、男尊女卑,对妇女心灵的摧残  

男权社会形成后,男尊女卑的社会信条便应运而生。在国家,男性占据绝对权力,尽管历史上曾经出现诸如吕稚、武则天、慈嬉之类的女强人,但这并不能改变女性所处的从属地位,她们都是一些比较特殊的女性,机会和勇敢成就了她们的事业,但不论她们怎样的努力奋斗,历史往往对她们的评价都会显得很吝啬。在家庭中,女性称为“内人”,这表面上看是对女性所承担责任的判别,但其实质,其实是对女性在社会生活的一种限制,她们不应该出头露面,她们所能做的只是那些男性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所谓的一些份内之事。  

《周易》是中华文化非常重要的一部书籍,它的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有人曾说:它是中华文化的根。在《周易·系辞上》中明确指出:“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这恐怕是最早阐述男尊女卑的一番理论了。如果这部书的确是中华文化的根的话,那么我们能不能说中华文化一开始就存在男尊女卑思想?这可是地地道道的传统文化啊!在《列子·天端》中,继承了《周易》的思想,也提出“男女之别,男尊女卑”的思想,当然还有许多著作,都秉承了这一思想。董仲舒在先秦儒家“五伦”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一套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三纲五常论。三纲、五常这两个词,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代的孔子。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董仲舒按照他的大道“贵阳而贱阴”的阳尊阴卑理论,对五伦观念作了进一步的发挥,提出了三纲原理和五常之道。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妻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亦即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汉代班固撰《白虎通义》,总结了两汉经学的成果,集两汉今文经学大成之作,主要内容为记述白虎观会议关于经学之议论,大部分为复述董仲舒的学说及基本观点,并有所发挥。并提出了“三纲”、“六纪”的伦理金条,“三纲”是“署为数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六纪”为“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认为“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六纪”是从“三纲”而来,是“三纲”之纪,把封建社会的伦理关系说成合乎天意的、永恒的自然关系。《白虎通义》以三纲五常为核心构建了一整套神学目的论和政治伦理思想体系,通过一系列的具体制度充分体现出来,在东汉时期实际上起了法典作用。从宋代朱熹开始,三纲五常联用。中国传统的启蒙教育读物《三字经》里也明确写道:“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由此亦可见“三纲五常”作为中国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标准于儒家思想的发扬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有了这样一整套理论体系,中国人就开始生活得艰辛起来,特别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妇女,她们不但要受到这些“普世价值”的制约,而且还要受到人们为特意为她们制定出来的一些道德观念——妇德的禁锢,这样,妇女就像被铁篱严密束缚起来一样,任凭狂风暴雨的侵袭、蹂躏。  

当我们面对这些没有人性的禁锢的时候,无不感慨万端,男人们制定如何束缚妇女的道德,乘热闹的女人们也跟着给自己制定起“规范”来。中国社会有这样一个现象,奴才往往比主子凶恶,太监就是这样;如果你有幸从某单位发迹,往往会对那个单位的人更加苛刻。自然,由女性制定出合乎妇德的一系列观念,对妇女而言也就更具杀伤力了。  

东汉的女学者班昭,为迎合男权社会的需要,写出《女诫》来。它一共七篇,即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等,共1760字,系统地阐扬男尊女卑的观念、夫为妻纲的道理及三从之道、四德之仪,从此男尊女卑观念深入全社会,广泛表现在观念形态及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给妇女带来深重的压迫、歧视及无穷的痛苦。唐朝贞元年间宋若华写的《女论语》,从教导女性贞节柔顺角度出发,详细规定古代女子的言行举止和持家处世事理。全文共十二章,依次是:立身、学作、学礼、早起、事父母、事舅姑、事夫、训男女、营家、待客、和柔、守节。当然立身为女人之根本,“凡为女子,先学立身。立身之法,惟务清贞。清则身洁,贞则身荣。”具体来说有这样一些规定:走路不回头,说话不掀唇,坐不动膝,立不摇裙、喜不大笑,怒不高声,不入男群、不窥外壁、不出外庭,出必掩面,遇男不通姓名,等等。守节也是女性很重要的一环,“古来贤妇,九烈三贞,名标青史,传到而今”,作者明确指出,要成为这样的“贤妇”,“亦匪难学”,只要有“守节”“清贞”的信念即可。宋若华的高论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唐德宗很欣赏她的才华,召入宫中,封为“学士”。由于宋若华的缘故,她们姊妹五人都受到德宗的恩幸。  

这些道德制约,是架在女性头上的一把把利剑,严重扭曲了人的本性,使她们在社会生活中处于悲惨境地。婚姻乃人生之大事,通过这个窗口就可以看到对妇女的不公与欺凌。古代的离婚叫“休妻”,这是男方针对女方的一种行为。对女性而言,离婚叫“出”、“归”,返回娘家叫“来归”。当然,古代离婚也需要理由,根据《大戴·礼记》记载,一般来说有七个方面出了问题,女人就可能从婆家滚蛋,这就是“七出”:  

①不顺父母;  

②无子;  

③多淫;  

④嫉妒性强;  

⑤有恶疾;  

⑥多嘴多舌;  

⑦盗窃。  

如果用我们今天的眼光看待“七出”,有可能会生出许多问题来。多淫,特别是与别人有瓜葛,离婚是合乎常情的。盗窃了别人的东西,在道德上是应该受到谴责的,如果是严重的盗窃行为,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这时候离婚也算是无可厚非了。如果是小偷小摸,应属正常教育行列,一犯就离婚,显得草率从事。“嫉妒性强”、“不顺父母”,完全是人的一种主观判断而已,有时候,你说她“不顺父母”就“不顺父母”,你说她“嫉妒性强”就“嫉妒性强”,其间很难有一个令人信服的标准。因“无子”离婚,让人感到很不安,如果是男方造成无子的原因呢?即使是女方的原因,这样做也是有悖于人性原则的。因“有恶疾”而离婚,更是极其不人道的做法,与现代公民社会的观念格格不入。  

男尊女卑思想像恶疾一样顽固异常,时光流逝,到了二十世纪后半叶,正是这种观念让一部分人公然违背党的计划生育政策,为党推行这一政策制造出重重障碍。如果不是有些地方的官员采取强硬措施,即动用推土机毁坏那些“刁民”的房屋,动用民工抢走他们的粮食,动用警察追捕违反政策的人,就不可能有今天的成效。当我们站在文明的高度审视这种成就时,该笑还是该哭?  

四、缠足,对妇女肉体的摧残  

中国古代的缠足,究竟起源何时、何地,众说纷纭。其实考查这个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丑恶的文化现象竟然能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产生。  

有人说,缠足是一种畸形的审美需求,而这种时尚的动机就是男性对女性的性霸占、性禁锢,也迎合了古代士大夫玩弄女性时猎奇的心理需求。这是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中国人最神奇的发明创造。据说,女人缠足后,能够增加臀部的力量,给男人带来异样的性感觉。还据说,这与芭蕾舞女演员具有同样的效果,难怪苏联领导人总喜欢与芭蕾舞女演员来往。纤纤小脚终于成为男人们夜晚“怜惜”与“抚摸”的玩物,对此,许多文人骚客不吝词语加以赞美,如有人写金莲是“一弯软玉凌波小,两瓣红莲落地轻”;有人写金莲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把三寸金莲说得妙不可言。宋代大诗人苏东坡也专门做《菩萨蛮》一词来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大概是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了。  

缠足既然成为一种审美对象,那么它就有了一定的标准。三寸金莲就是这种标准的概括。具体来说,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就要追求“瘦”、“小”、“尖”、“弯”、“香”、“软”、“正”等要求。在这些要求中,“香”与“正”为现代人所难理解,“香”绝非缠成这个样子它就能产生香味,如果要达到这样的预期,没有香料处理是别无二途的,当然大多时候说“香”只是一种抽象的要求,体现着人们对妙莲的怜惜。“正”就是说金莲要周正匀称。小脚一双,对于男性来说是满足,而对于女性呢?则是一种肉体上的折磨和心灵上的摧残。  

缠足,主要是把关节扭屈,并把脚上的横弓和纵弓扭到最大的限度,所以标准的裹脚方法都是用布条缠裹扭曲,把关节屈到极限,这样扭伤、脱臼几乎是必然发生的,等关节扭过去脚自然蜷曲弓小,这是正常的裹脚方法。此外,为了更有效,还可以借助其他方法,譬如使用竹片、石板、碎瓷、棒锤等。如要把脚裹得更瘦,就用两片竹片夹在脚掌左右用裹布紧缠,缠得时候生硬的竹片紧贴靠在脚骨关节上,往往在关节凸起的部位,由于摩擦的关系会导致溃烂化脓。当脚缠得不称心如意时,就有人拿石板去压脚,方法是脱下弓鞋盘坐着让脚心相对,双脚置于硬木板上,用重石板放上去压。用碎瓷的方法,就是把没用的瓷器敲碎成尖锐颗粒,缠脚的时候垫在反折的趾背底下和脚掌心底下,用裹脚布缠上去,然后逼着女孩走路,其目的是让脚趾脚掌上的筋肉发炎,肿烂以后再进一步缠裹用碎瓷割刺,原来红肿的组织溃烂化成脓血流掉,脚不但特别纤瘦而且关节韧带也变得很容易扭折、裹弯。棒锤的用处是:把脚裹紧后用它来狠敲,敲到脚趾脱臼骨折,这样脚不但容易裹瘦裹小,一双脚也特别软绵,柔若无骨了。《孝经》里讲,“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可自缠足以来,中国人在妇女身上全然不顾这些金科玉律般的教诲,用断骨伤筋这种对待犯人的手段来对待妇女,只能说丑陋的男人们把美的追求建立在妇女不幸的基础上,也说明女人在男权社会是不属于发肤“不敢伤毁”的范围。正因这样,当年 鲁迅 先生毫不客气写下《论照相之类》等杂文,对男扮女装唱京戏的梅兰芳予以辛辣的讽刺:“我先前只读《红楼梦》,没有看见‘黛玉葬花’的照片的时候,是万料不到黛玉的眼睛是如此之凸,嘴唇如此之厚的。我以为她该是一幅瘦削的痨病脸,现在才知道她有些福相,也像一个麻姑……”当然,鲁迅的原意不是针对 梅 先生本人的,而是由此他想到中国人的残疾审美观,并予以批判,这体现出鲁迅“改造国民性”的基本思想。  

三寸金莲的出现,严重地限制了妇女的活动空间,实现了中国社会男尊女卑、男女有别的观念。中国人一向认为男主外,女主内,只有把女人的脚缠得无法走路,才能有效地落实这一家庭分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缠足不光是为了审美的需求,还带几份功利的色彩。《女儿经》明确指出:缠足“不是好看如弓曲”,而是“恐她轻走出门外”,同时,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维护妇女的贞节,正如清代有人所作的《赛脚歌》中说:“小脚缠成不乱行,有姆下堂有节操”。  

总之,中国的缠足风俗,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变态的虐待狂行为,小脚的出现,使本来处于社会、家庭从属地位的妇女,更加沦落成任人摆布的器物。放眼一部缠足史,我们不由得感叹:中国妇女地位低下,而且低得可怜、可悲。  

男女的生理差异不是男女不平等的理由,从人类社会的发展来看,男女所承担的责任一样重大,他们都是这个充满生机世界的主角。欧洲启蒙思想家早就提出“天赋人权”的口号,说明人具有不可剥夺的各种权力,譬如生存权、财产权、发展权、参与权等,当然也包括男女平等的权力,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可挑战的逻辑。而男女间的心理也有一定的差别,这更不是男女不平等的理由,如果把他放置于文明的范畴去审视,这恰恰是一种趋向于和谐的状态的互补。当然,经过西方人文主义精神的传播,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在19世纪末起步,经过五四新文化运动、新生活运动与妇女“半边天”的鼓动,中国的妇女逐渐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成为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另一半力量,这是可喜可贺的进步。但是,近二十多年来,由于唯利是图成为中国人的价值主流,许多妇女在金钱面前弯下了腰,她们又扮演了花瓶、项链的角色,沦为男性发泄情欲的对象,这样“二奶”、“小三”之类的名词也就应运而生,更令人惊奇的是有些较发达的地区,“二奶村”赫然出现。钱、权、色的不正当交易,已成为当下捆绑中国社会发展进步的三条罪恶的绳索,由于政治体制改革没有丝毫的进展,三条罪恶的绳索无法斩断,它们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将困扰着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妇女解放运动至今又出现大幅度的后退局面。  

2011、12、26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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