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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的重大缺项

火烧 2008-12-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存在重大缺项,尤其在工资补发方面,政府应承担相应责任。强调工人劳动力价值应得到保障,反对以效益工资为由拖欠工资,呼吁补发欠薪。
国企改制中职工安置
 
    的重大缺项  
 
辛华  

   

目前,国企在改制中,普遍由于企业资产变现的安置资金不足,不给或者少给工人补发工资。其实,这是国企在改制中对职工安置的一个重大缺项。而主宰工人解除国有身份命运的当权者,对此有一个貌似合理的解释:企业就是效益工资,企业效益好就多开一点,反之就少开一点,不存在补的问题。  

不值一驳,但颇具迷惑力。所以,还得驳他一下。  

 
 
工人工资=劳动力价值
   
按照政治经济学(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论点,工人工资是工人劳动力价值的货币体现形式。无论上班,还是打工,实质都是出卖劳动力的行为,理应得到与劳动力价值相等的足额工资。所谓的“效益工资”,纯属一种老掉牙的违反市场经济原则的强词夺理。有的私营业主一夜暴富,他能对工人实行“效益工资”而让工人小富一把吗?现在国内工人在私企供职的占大多数,难道只要老板说一句“我赔了”,工人的工资就分文不开了吗?就连拖欠农民工的工资,政府还一再强令补发,甚至温总理也为此做过批示,那么国企工人的工资就可以不足额补发吗?
  
 
  工人劳动力价值=国家企业工资标准
   
什么是国企工人的劳动力价格?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那就是国家制定的《企业工人(或者干部)工资标准》。工人档案里的最后那张调资表,就是工人当时的劳动力在中国差强接近于社会价值的价格表。如果这张表上的工资额没有达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还要上调到这个标准水平。
         
 
           国企亏损责任人=政府
   
国有企业之所以亏损,从根本上讲,无非两个原因,一是政府任用了无能领导、贪腐领导;二是政府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国家富了;但是,国企却为此付出了巨大牺牲,导致普遍亏损,工人穷了。
 
国企的亏损,与工人无关。所谓的企业主人地位,只是说词好听一点而已。工人既没有权力选择厂长(主人无权选用仆人),也没有权力经营管理(主人听从仆人调遣)。当然,权力还是有的,起码还有权实现自身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说词不中听一点,工人做工就是出卖劳动力,养家糊口。如果工人的活儿,堂皇一点说,如果工作没干到,没干好,厂长可以扣他工资、不上调他工资或者下调他工资,但不能否掉他的劳动力价格。如确因资金问题暂时不能足额开资,则属欠资,须要以后补齐。如果工人被解除国有职工身份的今天还不给补齐,就再也没有“以后”了。
 
 
   国企工人=国家经济政策的最大受害群体
   

计划经济政策时期,国家实行的是“高积累,低工资”。企业不仅要缴税,还要上缴利润。根本就没有什么“效益工资”的提法。国家财政收入里包含着多少国企工人的劳动剩余价值?而工人整体则是名副其实的无产阶级。商品经济政策时期,国企背负计划经济遗留的沉重包袱(例如“广就业”造成的人员过剩等等),效益逐年下滑,工人收入逐年下降,成为两极分化中的最低阶层。此时,当权者居然开始强调起“效益工资”了!  

   

 
安置资金缺口兜底人=国家财政
   
国企改制的关键环节是职工安置,职工安置的重要项目是补发工资。但是,企业自身解决不了怎么办?好办。既然国家现在富了,而且是以牺牲国有企业为代价富了的,国企工人又是国家两大经济政策的最大的受害群体,这笔钱,理所当然应该经全国人大通过相应的特别法案,由国家财政预算专款拨付,兜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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