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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你将走向何方? (十九)

火烧 2011-11-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中国从法制到法治的变革过程,分析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指出法律不应过度崇拜,强调法治需结合道德建设。同时,介绍中国法律体系的发展现状与未来规划,体现法治社会的建设方向。
十九、从法制到法治的变革
  
  说起法治的局限性,其实大家都多少有些感性经验。
  
  我们这里有个20来人的小单位,领导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吧,估计是受到法律至上的教育太多了,于是就在管理实践中运用了一把。他让办公室整理了一套规章制度,印成了厚厚的一本书,单位每人一本,大凡有上级的检查,他就把这个作为重点政绩来吹。
  
  这本厚厚的书,就相当于这个单位的法律了。然后他成立了考评小组。以为这样就把整个单位的管理纳入了“法治”的轨道,自己当起甩手掌柜来,就轻松了许多。
  
  但事实上,从来就没有一个人能记住这么多的“法律”,就连单位的请假制度,他本人都没弄明白,有时候不该他批准的请假他都批了。他自己都成了“违法者”,别的人更坚持不住了。从这个规章制度出台那天起,那本厚厚的书,其实就是废纸一样,根本就没发挥过什么实际作用。
  
  单位没有规章制度不行,但仅仅依靠规章制度也是不行的。一个单位是这样,一个国家也是这样。片面地过分地夸大法律的功能,把法治搞到极端化的程度,法律的尊严也就丧失了。
  
  什么是法制,什么又是法治?
  
  “法制”本质上是唯物辩证法,是道德建设和法律建设“两手都要硬”。而“法治”是针对“人治”而提出的一个概念,本质上是对法律的过分抬高、崇拜和迷信,它消灭“人治”的同时,也就放弃了以人为本的“道德建设”,把社会治理完全交给刻板僵硬的法律条文来管理,所以,极端的“法治”本质上是一种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
  
  新中国成立60年来,中国经历了由“法制”到“法治”这么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毛泽东的法制时代;第二个阶段是从特别是时代开启的法治时代。从“依法立国”到“依法治国”再到“依法执政”,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得到强化和提升。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中国法律体系逐渐完善和发展,现在已经进入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时期。
  
  中国现在已经形成“一主干、七主枝”共计239部法形成的参天大树。这个大树还没有彻底成形,还要不断完善。比如,制定增值税法将要列入立法计划。据官方消息,“十二五”时期,我国立法规划和立法的重点包括:第一,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转型;第二,加大保障民生的力度。——由此我们可以体会到,法律不再是一种裁判,而直接被幻化为场上的主力队员,在冲锋陷阵,法律似乎已经成了社会管理的指挥棒。
  
  这种机械的、僵硬的法律条文,真的这么富有智能,真的能够代替人的主观能动性来规划社会的未来吗?法律真的已经跳出了“依据客观现实而产生”这种局限了吗?法律真的这么神妙,能够超乎客观现实存在,超前诞生,并指挥着未来的发展吗?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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