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
这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
几个月前,有位据说很著名的经济学 家张五常 先生因为在短短五年时间内出版了二十二本书而大发感慨,高呼“中国正在浮现的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可算是人类的奇迹。”无独有偶,就在不久前,另一位据说也很著名的经济学 家茅于轼 先生为了歌颂改革开放三十年,在故纸堆里大干一番拼出了一篇《三十年前中国人的生活》,提醒我们不要不知好歹,要忆苦思甜。只可惜他年事太高有点老眼昏花弄错很多数字,遭到网友一片抨击。对于这两位改革功臣的呼吁,本人已窝心憋闷了很久,早就想写一篇文章让自己喘口气,正好昨天看到学者 郑言实 先生的文章《关于正确评价毛泽东及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问题》,其中有一段是对改革开放三十年后中国现状的描写(摘抄如下),那我们不妨参照《三十年前中国人的生活》也来一篇《三十年后中国人的生活》,看一看“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究竟如何:
政治领域
我们反腐败反了好多年……但腐败没有铲除,甚至升了级。表现在这几方面:第一,贪污、受贿、盗窃、诈骗等,犯罪数额不断升级,现在不只有十万、百万元的案子,上千万的案子也成批出现,还有上亿元的。第二,犯罪人的职务很高,有省市的书记、市长、人大主任副主任、副省长和自治区副主席,以及公安部的副部长等。第三,有的地方全“烂”了。……当地主要干部差不多都卷进去了。犯罪的不是个别人,而是一群、一伙、一片、一帮。(摘自《真理的追求》)
关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已经成为全国议论的中心。国外的报道说:自共和国成立以来,前三十年因为依法受贿的腐败问题而被查处的省部级高官,除建国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之外,几乎一个没有。而进入八十年代后,查处省部级高官的帷幕拉开。……当进入到二零零一年,从九月二十六日到十月二十二日,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中国的普通民众由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知晓了四个省部级高官(即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云南省长李嘉廷、原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和原辽宁省副省长慕绥新)的落马,其震撼可以想见。考察省部级官员腐败案件,除了色情腐败、大官傍大款等带有共性的表面特征外,还有一个严重的趋向:腐败不再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上上下下紧密勾结的腐败网,已经是有组织相当庞大的集团性腐败。……
据笔者不完全统计,除了身居高位的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之外,近年来我国查处的省、部级的高级官员还有:
1、 原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
2、 原北京市副市长王宝森;
3、 原北京市人大常委副主任铁英;
4、 原北京市政协副主席黄纪诚;
5、 原北京市人大常委副主任辛业江;
6、 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
7、 原国家科委副主任李效时;
8、 原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乐毅;
9、 原铁道部副部长罗云光;
10、 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
11、 原中国交通银行副行长鲁家善;
12、 原河北省副省长丛福奎;
13、 原河北省人大常委副主任姜殿武;
14、 原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
15、 原福建省副省长丘广钟;
16、 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
17、 原广西省自治区副主席刘知炳;
18、 原广西省自治区副主席徐炳松;
19、 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德;
20、 原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飞;
21、 原海南省人大常委员会副主任辛业江;
22、 原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泽芳;
23、 原江西省省长倪献策;
24、 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
25、 原湖北省副省长孟庆平;
26、 原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福才;
27、 原山东省政协副主席潘广田;
28、 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
29、 原辽宁省副省长慕绥新;
30、 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
31、 原贵州省政协副主席常征;
……
大量事实证明,我们党内高层领导人的腐败还非常严重,这些已经被揭露的腐败分子,仅仅是浮出水面的冰山一角!”
精神文明领域
“……否定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和建设的成就,非毛化的思想泛滥,鼓吹私有化和多党制的论调流行,《交锋》、《呼喊》之类的书籍、刊物大量发行,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刊物,如《中流》、《当代思潮》、《真理的追求》、《天人古今》等刊物却遭到停刊的命运。一些经济学家竭力鼓吹私有化、国退民进、股份制、竟有学者提出在发展中国家的“适度腐败有益论”,认为腐败虽然提高了市场运作的成本,但毕竟帮助绕过了复杂的官僚体系,相对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史学界篡改成风,封建帝王、反动政客、反动文人、反动军阀、农民革命队伍中的叛徒、出卖中华民族利益的汉奸、蒙奸、满奸、维奸等等人物都要翻案,而真正的民族英雄、农民革命领袖、广大劳动人民却受到污蔑、诽谤、攻击。文化界里以所谓的新文化运动宣扬胡适的“少谈主义”反动思想,文学界里更是胡编乱造,最典型的就是文学杂志<江南>刊登以京剧<沙家浜>为原型改编的小说<沙家浜>大肆污蔑原剧中人物阿庆嫂、郭建光,吹捧汉奸的恶劣事件,作者薛荣还强词夺理地说这是要去“表现他们之间人性化的关系和有自由写作权利”。“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已经成为社会上的一种主导思想。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中的弄虚作假比比皆是;文体界中明星傍大款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闻。追逐名利导致学术腐败,抄袭剽窃事件在大学校园里屡屡发生,学生剽窃、教授剽窃、校长也参与剽窃;专业学院招生中的“贿考”更是屡见不鲜。
新中国建国初期就已经绝迹的赌博诈骗、卖淫嫖娼、吸毒贩毒等丑恶现象又在社会上出现并呈泛滥趋势。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流氓恶势力横行,爆炸、杀人、绑架、投毒、拐卖妇女儿童等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盗窃、抢劫等多发性案件居高不下。不少地方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群体性事件增多、、、、、、二零零零年以来,群体性事件继续呈增多趋势,而且行为方式也日趋激烈,有的地方出现打砸乡政府以致县级政府机构、封堵公路铁路、破坏公共设施甚至殴打公安民警和武警战士的事件、、、、、、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曾经对重庆、云南、海南等地娱乐场所进行了两个多月的深入调查,调查团所撰写的专题报告认为:一些娱乐场所卖淫嫖娼相当猖獗,部分政法机关及其他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势力已经渗透到这些从事非法活动的娱乐场所,充当保镖打手的角色,正是由于有“黑白两道”的撑腰,色情活动场所才得以畸形发展。参加调配的人士痛心疾首地说:“现在已经到了‘寇深祸亟’的地步,如果再等闲视之,任其滋生蔓延,那将是我们国家、民族的一场大灾难”。广州市长洲戒毒所的部分管教人员,竟然敢勾结卖淫组织者,将前来戒毒的妇女转手倒卖,逼迫这些妇女卖淫。我国的赌博风之盛也是令人瞠目结舌,不光是那些打着“茶室”、“文化室”、“俱乐部”的招牌的赌馆随处可见,甚至居委会也在办赌馆,美其名曰为“居民活动室”。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仅仅用了短短的三年时间,就将鸦片烟毒彻底禁绝,使中国成为世界公认的“无毒国”。而进入八十年代后,毒品在我国迅速蔓延,带来的危害日渐深重。尤其是在毒品危害严重的地区,毒品吞噬着人们的身体和精神,摧残社会生产力,甚至引发涉毒人员参与其它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活动,广西南宁市居然有人聚集在闹市区当众注射毒品一年多无人过问,毒品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一个突出问题。根据有关方面的统计:截至二零零二年底,全国涉毒的县(市)已经发展到了2148个,比上年增加了97个;国内吸毒人员的总数继续增加,并仍以青少年、社会闲散人员为主,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就已经达到一百万;我国艾滋病感染者已经超过一百万人,而且绝大部分患者都与毒品有关;国内吸食海洛因的人员占到吸毒人员总数的87.6%,同时,吸食、注射新型毒品和精神、麻醉药物、滥用冰毒、摇头丸的人员比例也在迅速上升,吸食、注射毒品过量而导致死亡的事屡有发生。这些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毒品,这个曾经让中国人民背上“东亚病夫”耻辱称号的恶魔,重又死灰复燃,泛滥在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共和国土地上!它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环境。而且这种危害仍在,人民群众为之深恶痛绝。
过去,我们对黑社会的认识多是通过对张子强等的世纪审判,或在国外的一些电影、电视中看到的,如今,善良的人们突然发现,黑社会原来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目前中国黑社会犯罪已经猖獗到了不打不足以维持稳定的程度。无论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出现了名目不同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帮会组织及带有封建帮会性质的黑社会组织。根据有关部门估计,中国黑社会成员至少有一百万人左右。近年来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犯罪仍呈发展蔓延之势,气焰十分嚣张,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报,有冤无处伸,毫无安全感可言。庞大的黑恶势力,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一些地方黑恶势力在完成罪恶的“原始积累”之后,不甘于地下,积极寻求“保护伞”,通过各种手段向各级党政机关渗透,或与党内和政府内的腐败分子相勾结获取政治上的庇护,或直接取得政治权力。根据公安部门最近的报告显示,少数的黑社会势力已经渗入县市级政府内部,到政府内部选取“代理人”,参与安排地方、人大与政协的领导人。
经济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宣扬取得成绩最多经济领域,也是问题成堆。“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四川“彩虹桥”的垮塌,浙江防洪堤的造假;假烟、假酒发展到劣米、劣油等等,吃“放心肉”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口号,注水肉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又出现“瘦肉精”中毒的事件;小煤窑乱采屡禁不止,重大人员伤亡事件接连不断,此起彼伏;“当前中国最大的问题,就是国民经济陷入了持续时间最长的经济萧条。连续27个月的社会消费指数的持续下跌,众多国营企业大面积地陷入破产和崩溃的边缘,这两种情况在任何国家都是红灯。目前的失业情况,无论是绝对数字还是占人口比例以及上升速度,都可以称作全世界之最(可上迪尼斯记录)。(这里本人补充一句,压在百姓身上的“三座大山”、专门卖国的“金融买办”“奶粉事件”等等想必大家都很清楚,这里不多提了 )
民主法制领域
、、、、、、为了改变我国宪法的鲜明阶级性,私营企业主(即资本家)的利益代表们先后于一九九八年和二零零二年,两次提出了所谓有关保护私人财产的议案。甚至在非典在全国肆虐人民健康受到极大威胁、全国人民正在全力以赴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他们不顾人大议程中没有修宪内容,再一次向全国人大提出:“必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快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及配套的制度和措施”的修改宪法议案。妄图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保障私有制,变社会主义为资本主义宪法。其嚣张气焰,猖狂至极!
事实上宣扬的“以法治国”,通过立法、执法,建立法制国家,就可以不要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做法,不但没有开创了法治,而是使法治倒退。他们的资产阶级立场是非常鲜明的,他们通过修改宪法、法律,剥夺人民已取得的民主权利,取消劳动人民主人公的地位。破坏坚固的社会主义基础,他们口口声声要搞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要建立法治,要以法制国,要制定这种和那种法律,可就不在制定有特色的“企业法”时,加上禁止企业随意裁员、下岗、解雇、除名;禁止企业随意克扣工人工资、对工人的利益给予有力的保护,反面让企业领导阶层中的立场不坚定份子,让党内资产阶级可以为所欲为地去破坏社会主义,而让劳动者沦为附属和雇佣,闹了一个“厂长可以选择工人,工人可以选择厂长”所谓公平双向选择的大笑话。像这样的法律,只能助长有权势者的腐败, 把他们抬到无上级、无监督的主宰地位,给广大工人带来苦难。把管理不善、经营不善所造成的经济恶果,向无辜的、辛勤劳动的职工群众转嫁。
如果不是出自权威媒体政府报刊的报道,使人不容怀疑其真实性,一些手中掌握国家司法权力的公务人员无法无天,通过执法“创收”,滥用执法权,甚至执法犯法,刑讯逼供,制造了一起起耸人听闻和令人震惊的冤假错案,真的不敢相信这些血淋淋的现实竟会发生在我们这样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的、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里!这些举不胜举的违法乱纪事例,就是所谓的“依法治国”最好注脚!
、、、、、、、、
太多了,不想再摘抄了,这就是改革开放三十年后国人的生活状态,也就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
不过话也说回来,象这样一种制度,对于某些人确实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是“人类的奇迹”。首先,他们可以想怎么捞钱就怎么捞钱,想怎么花钱就怎么花钱,而且绝对不会象西方真正的资本家那样会心疼,他们花的都是公家的钱、纳税人的钱, “自己的钱”可能早到了国外某家银行;其次,他们想玩哪个女人就玩哪个女人,没看到最近才报道的浙江一官员“十四个情人”中,有自己的下属,有自已的同事,有同僚的妻子等等;再次他们想欺负谁就欺负谁,想搧谁耳光就搧谁耳光,在老百姓面前想作威作福就作威作福;最最重要的是最后一条,没有哪个时代哪个国家能让他们这么安全。封建时代,虽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但同样也有“一人犯罪,诛灭九族”,所以那时的官员还不得不谨小慎微,处处小心。看看今天,恐怕只剩下“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所以他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实在民怨太大,换个地方再接着当官,再不行就党内处理一下,降级使用;再再不行,就判个几年或死缓,过不了几天就出来“休养”了,再再再不行,就杀头吧,不过是“牺牲我一个,幸福全家人”,一家老小早就在国外享受富贵去了。不过这杀头的几率实在太小了,你没看见贪污上亿不都还活着吗,更何况最近还有人不断呼吁,说是为了让西方国家不指责我们的人权问题,应该取消死刑,这不更可以放心了吗。
您说,对于这些人来讲,这样的制度,不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吗!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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