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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法制化才是真正社会主义民主的起点

火烧 2008-04-2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强调党纪法制化是社会主义民主的起点,指出当前民主选举存在弊端,需通过法律化党纪提升民主秩序,确保党员质量与纯洁性,同时引入群众监督机制。

我们并不看好现试行的民主选举制度

——党纪法制化才是真正社会主义民主的起点

现在有些地方搞起了民主选举,比如:民主选举村干部,或者基层的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等等。但是,这些选举的结果并非能尽人意的。一些贪官污吏也正是在这些民主选举过程中产生的。其实,这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们党风和社会风气都是有口皆碑的。但是,毛泽东和党中央却不敢推行民主选举政府官员和党的领导。这是为什么?道理非常简单: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还没有条件建立。

那么,社会主义民主选举制的建立,需要什么条件呢?我以为:党纪法制化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建立的唯一条件。

党章是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依据,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党章的根本要求。党章作为党内的最高规范,明确规定了党的先进性建设最基本的方面。正是如此,党就当之无愧地成了人民民主国家的执政党。我们有这么一句话:治国要依宪法,治党要依党章。对于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没有了党章,就不存在社会主义宪法;而有了党章。才有了社会主义宪法不断变革。由此可见,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党章是一切国法的核心。党就是社会主义国家之魂,

一个党的基层组织,或者一位党员只要违背了党章要求,就不是在搞社会主义了,也就是为人民服务了。那么,我们应该怎么样去鉴定一个党的基层组织,或者一位党员,是否是遵守党章呢?我们党目前采用了两方式:其一,自上而下的纪检;其二,自下而上的民主生活。然而,这两种方式主要都在党内运作的。不过,我们应该承认党的这两种自检方式,在艰苦革命战争年代是成功的。这主要原因是在那个年代中入党的同志,都抱有革命牺牲精神的,是真诚的革命者。然而,在党成了执政党以后,“入党做官”思想在一些入党者和党员中出现了,因此,仅靠党内自检的方式来鉴定基层组织和党员是不够的,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鉴定。再说,当党内对某些问题出现分歧时,就更需要人民群众参与鉴别与鉴定了。那么,如何这么做呢?

党章明确了党的思想,但是,在治党过程中,党章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党必须建立一套便于操作的自检和人民监督的规则。法律就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实施的手段者。因此,我提出:“以党章为指导,将党纪法制化”的建议。有了党纪法制化,党和人民就能依法保证党的纯洁性。我以为:党纪法制化后,党在吸收新党员时,就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也能严格把好党员的质量关;同时,党在剔除不合格党员时,也就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民主,也能慎重地把好政策关。一句话,有了规则,就有了民主的秩序。这规则就是党纪法制化。

我本来想在奥运会后再谈此问题的,现在见版主刘昌明推出了关于“民主问题”讨论,就慎重地写了这一帖子。其实,“党纪法制化”只是我暂用的一个名词,不知是否确切?我希望众网友从实践出发寻找到更为确切的名词。因为,马列毛泽东著作中是没有这种说法的。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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