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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北京居然出现了道德警察

火烧 2007-03-30 00:00:00 网友杂谈 1026
北京出现道德警察,负责监督不文明行为,如随地吐痰、讲脏话等,并记录曝光。虽无执法权,但通过志愿服务推动文明建设,引发市民对效果的讨论。

北京居然出现了道德警察

何必

提到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监督,大家想到的一定是那些带着红袖标的大爷大妈,最近这些大爷大妈们的工作有了新的名字——道德警察。张大妈是北苑街道新华西街社区的一名普通居民。前不久,已经退休的她又有了一个新的工作,做起了社区里的“道德警察”。道德警察张大妈:“我们主要是对不文明的现象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制止,比如说随地吐痰、或者说话当中带脏字儿。”张大妈告诉记者,她们这里的“道德警察”除了劝阻不文明行为,还会对这些行为进行记录,而这些记录下来的东西,之后会在社区里的曝光台进行曝光。但由于她们只是志愿服务,经常会遇到一些尴尬。道德警察张大姐:“有时候碰到那个贴小广告的,我们跟他说你们别贴了,他们张嘴就说你又不拿工资你多什么事啊。”随后记者跟着这两位道德警察在街上转了转,发现她们的工作真的不容易。道德警察:“小伙子,把这个烟头拣起来。”“干吗?”“你把这个烟头拣起来扔这里头。”“干吗?”“这不是迎奥运嘛,要做文明的(市民)。”“这一地的垃圾呢 您管我干吗?”“我看见你扔了 那我帮你拣起来好吧。”张大妈:“无奈太无奈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心里虽然不痛快,但是我还是会把这个东西扔到果皮箱里。”张大妈说,像这种情况许多道德警察都遇到过,而设置“道德警察”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市民中也有一些怀疑。市民:“他又没有这个执法权,有这么一个问题,就是善意的提醒可能大家可以接受,但是这个度比较难把握。”“这个东西肯定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一个人的毛病,你说我一次我就永远改啦?”华堂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这些志愿者本身呢,他属于民间的人士,本身没有国家赋予的执法权,但是他可以以民间的身份做很多的事情。比如纠正一些不适当的一些行为。”杨律师表示,大家志愿充当道德警察制止不文明行为的作法是值得肯定的,如果社区可以同城管部门协作配合,这些部门再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管理才是最好的方法。(2007年3月30日北京电视台《首都经济报道》)

网上流行的那个破小孩的笑话也有关于警察的。

中流砥柱。幼儿园里开庆祝会,庆祝孩子们的妈妈过三八国际妇女节。破小孩的妈妈没有空,我就代劳了。晚会开得非常好,破小孩也上台唱了一首歌。小朋友们都争先恐后地往台上冲,踮起脚来往舞台上看。破小孩在人群中当警察,大喊:“喂!你的位子在这里!坐下!你!别往上冲了,坐这里!”在整个欢腾的教室里,只有破小孩在那里维持秩序,比老师还尽责。我想动乱中的中流砥柱莫不过如此吧。

在北京即将举办奥运会之际,对于社会风气的整治也使出了吃奶的劲道。什么排队日啊,什么制止随地吐痰啊,什么文明建设啊,不一而足。人家北京市市长忧心忡忡地表示,北京举办奥运会,并不担心别的,只是担心市民的素质。这句话,也算是在不经意间一语中地,反映出我们这个有着5000文明史的古国,到了现在究竟变成了什么德行样。令那些头头脑脑最为担心的,并不是那些通过投入大把纳税人的钱就可以搞定的比如高科技、比赛场馆就能够摆平的,并不是那些通过崇洋媚外为外国人开辟的特权区域就可以搞定的,并不是使用作为现代生活里的民族国家当中法定唯一可以使用暴力的政府通过无处不在的强制性管制措施就可以万事大吉的,却是那些构成社会的最基本的软件,也就是社会成员的品质。而这,是无论采用什么样的措施,加大投入到什么样的地步,也于事无补的。

北京有些报纸实在闲得无聊,每每在其重要版面上都开辟了【文明就差这一点】的小板块,旷日持久地逮着一些不文明的行为给予批评,可结果呢?尽管编辑方针定位在只能打苍蝇不能大老虎,凡是涉及到权力的都必须回避躲闪视而不见,可还是看到,这些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就算所把全部报纸版面都改作道德审判内容,也还是拦不住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没辙。

于是乎,这满脑子创新的基层官员们,就琢磨出了在大街小巷设立这种道德警察的招数。

道德警察,这个称谓听起来怎么如此这般的别扭?

清华贾西津给我发来了今年那俩会上的一则报道。

      11位浙江企业家代表共同倡导“企业社会责任”


        “没有爱的成功,是一种苍白的成功。”正因如此,富润集团老总赵林中15年前就在企业中设立“困难职工救助基金”,为困难工人“雪中送炭”……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浙江企业发起慈善捐赠、建立慈善基金等行动,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正在展现新面貌。本次全国“两会”上,浙江代表团多位代表提出了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议案、建议,今天上午,11位浙江企业家代表共同就“企业社会责任”进行专题讨论,并呼吁更多企业重视社会责任问题。企业社会责任议案建议专题讨论会>>>

        万事利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沈爱琴代表是呼吁企业社会责任的“急先锋”,在本次“两会”上,她一口气提交了关于在《公司法》中增加“企业社会责任”内容的议案和关于尽快制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开展企业社会责任认证的建议。她认为,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对消费者、对社区和环境的社会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环境、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弱势群体等。

        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楼忠福今年也提交了关于制定《促进企业公民建设指导意见》的建议。他建议要用三到五年时间,通过各种方式在全体企业中开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宣教,培养企业的“公民理念”。他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应包括四个层面,一是对人负责;二是对企业信誉负责;三是对环境负责;四是对社会负责。

        事实上,浙江企业近年也逐步认识到自身责任,为社会、为公益做了不少好事。例如,吕士林代表所在的民丰集团公司就承担了五个村的结对扶贫任务,去年开始,投入几十万在周围村中设立医疗服务室,配置三个医生;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增福代表透露,正在投资开发一个岛,打算组织玉环六十岁以上老人都到那里做免费旅游……

        而在社会责任上的付出,也为企业自身发展带来了无形的效益。“有一次我们去外地购并企业,几家企业一同竞争,对方在网上查到了我们企业的相关资料,最终选择了我们。”说到此,富润集团老总赵林中显得很开心。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南存辉代表更表示,“如果我们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做的比较好,那么他‘走出去’的道路将是畅通无阻的。”

        参与上午“企业社会责任”专题讨论会的11位浙江企业家代表包括: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楼忠福,万事利集团公司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高级经济师沈爱琴,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宗庆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南存辉,杭州华东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李邦良,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赵林中,浙江新光饰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晓光,嘉兴民丰集团公司董事长吕士林,升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夏士林,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增福,神信通(杭州)有限公司总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总顾问施继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李理主持会议。
    

其实,如此内容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去年12月18日出版的《瞭望新闻周刊》也有报道称,中国欲对企业社会责任定规。调查表明,国内99%的企业没有专事企业社会责任的机构设置。什么是企业责任?目前国际上对此还没有统一定义,类似的概念至少包括企业公民、企业社会响应、企业发展可持续性、企业伦理等。从内涵看,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应该包括: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前提下,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社区、自然环境等利益主体的社会责任,包括生产安全、职业健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服务、遵守商业道德、支持慈善事业、捐助社会公益、保护自然环境等。

……

贾西津邮件在这些内容旁边也加上了短评:

      荒唐:企业代表人大议案要求公司法增加“企业社会责任”

      安全、不欺诈、劳工权利......法律责任何苦降低到社会责任?支持慈善、社会事业、道德范畴……不做也“违法”?提议者或是真明白了中国的“法”之非“法”,拿着法律当企业倡议书;或是自己有“善举”优势,期图通过法律形式获得政治经济特权……看样子后者更可能,到底是中国的法律,浙江的老总!不过,这是人民代表的会吗?
    

其实,现如今中国社会泛法制化倾向已经很是甚嚣尘上。在立法腐败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各个利益集团都试图将自身的诉求上升为以国家形式表现的权力意志,并用规约的方式活得诉求的合法性乃至强制力。

于是,中国的立法方面已经乱成一锅粥。一方面,形形色色的法律层出不穷,而由于各种法律制定者出自不同的利益群体,造成了法律之间互相冲突矛盾的现象比比皆是。另一方面,在公法日渐强大并挤压着现实政治和社会空间的同时,私法领域却日益萧条凋零,事关个人权利的法律总是以立法滞后为借口束之高阁。

更可怕的就是,将所有举动都囊括到法律范畴的努力。在道德伦理沦丧的状况里,把所有的行为都纳入到法律调整的层面,以至于到最后连是否可以盯着对方看、是否可以在公共场合放屁、是否可以大声喧哗等等行为都要由法律来调整。如此,中国真是进入到了法制化社会,而法律的泛滥贬值,也昭示了强权的口含天规出言即法。

这也才有了在道德领域里也要设立警察的荒唐。

警察本身是个专有名词,并不是随便可以套用的。警察代表着国家暴力的专有权,至少在法律上(姑且不谈现实情况如何)有着严格的权限界定。

可在北京,还是出现了这种自以为是的警察。我真担心,按照中国人的创造性,出现什么色情警察、谈话警察、婚恋警察、夫妻警察、厕所警察什么的也应该是指日可待的事儿了。

道德原本就是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具有着多元化和主观性的特性。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由于经历、知识结构、年龄、职业、性格等多重因素的差异,对待同一行为选择会有不同的取向。这就如同在公交车上是否给老弱病残孕让座,会表现出不同的情势。虽然说,不让座应该是受到道德谴责的,但这却不能以强制性法律来规制。

凯·埃里克森说,道德与不道德要在公共的场合里会面,也只有在它们会面时它们之间的界限才能划清。(转引自〖美〗克特·W·巴克《社会心理学》第231页)也就是说,道德的表现场合,是要在大众化的情景里完成。

在我来说老生常谈的是,在当今的中国社会,凡是牵涉到公共的,几乎清一色都是在“公地悲剧”效应之中被边缘化贫困化垃圾化厕所化的。在这个意义上说,公共道德的沦落只不过是中国社会完蛋进程中的沧海一粟。

我在挪威结识的朋友、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徐月宾博士在其所撰写的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师范大学联合课题组《北京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中介绍,当代美国著名法哲学家E?博登海默把人类社会基本的道德价值原则分为两个等级:(1)包括社会有序化的要求,是必不可少的,如避免暴力和伤害;(2)包括有助于提高生活质量,增进人与人的紧密联系的原则,如慷慨、仁慈、博爱、无私。他说,前者最有可能转化为法律规则(见E?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及其方法》,邓正来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61页)。对人类基本道德价值原则的这一分类给我们以极大启发。如所周知,法律只限制那些对人们基本利益侵害的行为,它所针对的行为是有限的,第二类道德价值原则涉及的范围广阔,它是引导人向善的。显然,对于人类社会而言,两种道德价值原则都是必要的,缺乏任何一个方面,社会都无法存续。这道理同样适用于家庭。

而引导人们向善的行为准则,到了与时俱进的中国,却冒出来了道德警察,要用执法的方式对他人的行为进行干预。这里面,我们看到了社会治理方面的失败,看到了执法权扩充的冲动,看到了对于权力的艳羡和献媚,看到了公民权利的日渐萎缩。

而道德警察们将他们所制止过的行为人的相关信息予以公开,显然是对被公开信息者个人名誉权的侵害。如此行为竟然能够得到地方当局的认可,也实在体现出中国社会的人治水准。

当然啦,这地方官员们的所作所为本身就是缺德的最佳典范。网上就有如此内容。

      克拉玛依大火中“让领导先走”的败类,竟然当了市长!!!!

          如果是真的,干部选拔是什么原则!?

          相信大家还记得十年前克拉马依市的那场大火,796名学生全部陷入火海,323人死 亡,132人烧伤致残;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丽可爱的中小学生。在场的40多名教 师,有36位遇难,绝大部分为掩护学生而殉职。而在那场大火之前观看孩子们演出的克拉玛依市副处级以上官员有20几个,当时他们的位置离火源最近,离逃生门最远,全部以闪电般的速度逃出火场,竟“奇迹般”地无一人伤亡,而且走出剧场门口时还个个衣冠楚楚!那个在生命攸关的生死关头临危不乱、振臂高呼“大家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的败类竟然升任克拉马依市市长!呜呼,天理何在?

        事实很清楚,是克拉玛依市教委的主持官员葬送了学生逃生的时间与机会!造成了本来可以避免或减少的学生大批死亡的惨剧!作为大人,明知火灾的危险,却把孩子留置于死地而不顾,无异于故意杀害孩子!

        更为令人匪夷所思的还是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party委副书记况丽,在熊熊的大火吞噬着数百名儿童生命的时候,没有指挥打开所有安全门和组织学生疏散,只顾自己逃生。她凭借著对友谊馆地形的熟悉钻进了厕所,又凭著成年人的力气,把原本可塞三十人以上的厕所反锁顶上,任凭孩子们哭喊也绝不开门;事后她指着厕所门外地上一百多具学生尸体,恬不知耻的、骄傲地向记者炫耀自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

        此情此景用什么样的语言来形容这位劫后余生的“英雄”女士,都会显得语言的贫乏。此时此刻我想起三十年代上海滩上那句曾令中国人恼羞成怒,至今还耿耿于怀的“狗与华人不得入内”,想起洋人们辱骂中国人是“大陆猪”,想起riben的商店门前赫然树立起的“华人不得入内”的牌匾,想起在世界著名的旅游景点用中文张贴的各种警示标志,想起洋人们即使是在境内旅游时的公共汽车上,当看到年长的老人都没有像大陆人那样的无动于衷的熟视无睹,而是彬彬有礼的起身为年长的人让坐。

        与其说洋人曾经污辱中国人为狗和猪,不如说我们那些理应为人师表的领导们自取其辱!如果将此女士比喻成为狗和猪,实在是对狗和猪的污辱!

        大家知道90多年前世界最豪华和庞大的「泰坦尼克号」即将在黑夜中沉没时,由于船上人多而救生艇不足,许多资产阶级富翁和贵族人士不是利用各种优势“先走”,而是纷纷主动让出逃生机会,坚持让妇女儿童先上救生艇,一位富翁为此留下遗言:“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象一个男子汉!”

        半个多世纪以前的1948年4月8日清晨,卡斯特尔,耶路撒冷公路旁一座建立在罗马堡废墟上的村庄,几千名全部武装的阿拉伯士兵从三个方向向山头发起了猛烈攻击。下午1 点30分,临时拼凑起来的犹太民兵的防御崩溃了,战斗的指挥所也被占领。“帕尔马赫”突击队(以色列国防军前身)第四营的一名连长率领一个排赶来增援,并留在最后掩护撤退。

        在那次战斗中,掩护撤退的30名“帕尔马赫”突击队战士阵亡了24人,除一名受伤的班长外,部队指挥员全部战死。当“帕尔马赫”部队完成掩护任务准备撤退时,阿拉伯人的包围圈已经几乎合拢了。带队的连长和副连长对望一眼,发出了最后一道命令:“士兵全体撤退,军官留下掩护!”

        这道悲壮的命令从此被载入以色列国防军的史册。五十多年以来的数次中东战争中,以色列国防军一代又一代年轻的军官们也象他们的先辈一样,高喊着同样的命令抵抗住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再把失败转化为令全世界为之瞠目的辉煌胜利。

        一个民族之所以伟大,是这个民族当中无数的人民用青春、鲜血和生命,世世代代为了真理和政义事业努力的奋斗和不懈的拼搏。

        “士兵全体撤退,军官留下掩护!”以及“我决不会让一个妇女儿童先我而死,我要死得象一个男子汉!”和“大家坐下,不要动,让领导先走!”以及原新疆石油管理局教育培训中心p arty委副书记况丽,恬不知耻的向记者炫耀自己的逃生知识有多丰富。 这鲜明的对比和如此强大的反差,这泾渭分明的道德观念和截然不同的结果,是否能够真实的反映出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制度下的人民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和做人的不同理念。

        七十年代在大陆风行一时的《闪闪的红星》,电影当中的主人公潘冬子看到亲爱的妈妈为掩护乡亲们撤退,在熊熊的烈火中从容就义,激动的说:“妈妈是党的人,绝不能让群众吃亏,这是我妈妈说的!”

        党的人、党的领导人岂止是在电影当中,在所有的媒体和所有的文字记载当中,几乎都能够做到绝不让群众吃亏的人,也都能够在生死面前誓死如归,勇敢的用 自己的生命保护他人的生命。然而党的人甚至还是党的领导们在残酷的现实当中,却上演了一幕让数百名学生用生命“掩护”自己逃生的贪生怕死的可耻丑剧!

        难怪一位到克拉玛依市出差的记者,在和出租汽车司机不经意的聊天中得知,十年前那位高喊着“让领导先走”的千古罪人,竟然荣升为克拉玛依市的市长和石油管理局的局长后,发出了“这还是人组成的世界吗?这还是人生活的世界吗”的呐喊。

        生命攸关的生死关头大喊着“让领导先走”的人如今高官得坐,心安理得的接收着亿万人民顶礼膜拜,尽享着荣华富贵,这种欺世灭祖忘经数典的罪恶行径,正无时无刻的腐蚀着国人的良知;让军官留下掩护的人和所有的军官,他们的英雄壮举正激励着一代代的犹太人。那323名葬身火海天真活泼的花朵们呀!你们岂止是被凶恶无情的大火夺去的生命吗?你们难道不是被你们崇拜的偶像和最尊重的长者们残忍的杀害的吗?!你们也许只有在阴曹地府才能认清那些你们信任、依赖、崇拜、歌颂的 伟大领导们丑陋、肮脏、猥亵的灵魂。

        那个丑陋的人(不,应该是禽兽)是如何当上市长的?是谁提拔了他?我不得而知,相信这种事情在当今的中国不在少数。我只能哀叹,哀叹我们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为何时时上演着这样的悲剧?想想周总理的鞠躬尽瘁,想想焦裕禄孔繁森们的死而后己,想想那些屈死的冤魂和那些残缺、悲惨的家庭。让这样一群出卖灵魂的肮 脏的畜生们来主宰人民的命运,放心吗?

        最后,让我们为在那场大火中无辜死去的数百名师生默哀
    

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社会为什么道德迅速沦丧了吧。(当然,我比起这个作者,更看到周恩来“外事无小事”给中国人造成的殖民心态,更听说了孔繁森的所作所为。)

韩愈告诉人们,外以欺于人,内以欺于心。……彼虽能是,其人不足称也。彼虽善是,其用不足称也。举其一,不计其十。究其旧,不图其新。……强者必怒于言,懦者怒于色矣。……是政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呜呼,士之处此世,而望名誉之光,道德之行,难已。……(《原毁》)

我们的时代是个什么样的世道?在曾经红极一时的书里做过些描述:

我们感到变化最大的、百姓最敏感的也许就是道德的沦丧。我们这个时代,感情游离于婚姻,性欲隔于真情,以小博大,以大吃小,道德的旧纲纪也许永远崩溃了。……越来越多的人在秦淮河边思古,……君不君,臣不臣,郑伯战周天子,曹操挟汉献帝,雍正诛杀亲弟妹。成为王,败为寇,强权即是“真理”。五百年东周纷争,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乱纷纷你方唱罢我登场。这个真理的真正舵手,不是“贤臣”而是良臣,他们是苏秦张仪,是陈平韩信,是许攸郭嘉;是背主弃义,是见风使舵;是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良才择主而事之。君主与强盗、烈女与娼妓、忠臣与贰臣,不过是称谓之变。(宋强、乔迈等《第四代人的精神》第238页)

在党内外法律地位不等的状态下,要求党员廉洁奉公几乎只能是痴人说梦。现如今党纪不彰政令不畅地区封锁,很大程度上已经是党内各种既得利益集团对于业已形成的政治生态系统的誓死保守、并且对社会公平由衷蔑视的政治表现,如此这般飞速加大着整个社会运行的制度成本,并固化着社会进展方面对于作为不可或缺机制的腐败的路径依赖;而作为执政党的群体行为,对于政治动作表率和社会道德教化以及风尚示范的作用,必然会在社会事物的所有领域得到体现。比如,伪市场化领域里的官商勾结狼狈为奸鱼肉人民。

就此,舆论曾经反反复复七嘴八舌,但这种声音逐渐趋于平静。湖南示范大学论理学博士生导师王泽英认为,官商结盟的最大危害还不在于腐败的泛滥成灾,而是民族政治文化的集体失语:一旦官员将逐利看作为官之道的根本,一旦经商者把贿赂官员与谙熟上层路线当作生意成败的核心因素,一旦大众阶层视腐败为如常,那就意味着一个民族的堕落。

在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基层官员所创造的道德警察,本质上不过是用警察权冲了道德,用道德美化了警察,让原本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务强拉硬扯捏合在一起,形成了既南辕北辙稀奇古怪又堂而皇之威风凛凛的八荣八耻八股八卦,在社会功能日渐萧条萎缩的情况下,放逐权力及其滥觞,欺世盗名的把戏。舍此无他。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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