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是私有制的同义语
社会主义将发展到共产主义,还是倒退回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是否变色?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是理解这一问题的钥匙。而分工又是商品生产和商品制度的源头。
列宁参加共产主义义务劳动时,有些工人对他说:“您有更重要的工作做。”列宁说:“现在这就是最重要的工作。”这些工人没有意识到,他们实际是要列宁先脱离体力劳动,再脱离群众,然后镇压群众,成为新贵,新的剥削者。列宁没有照这条路走。
解放后,人们常说:“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不同。”这话实际上是错误的。按照马克思主义,分工就是阶级,阶级划分是以分工为基础的。如果从所有制看来,则国家主席与掏粪工人之间,经理与苦力之间,好像没有甚么差别。可是前者占有堂皇的住室,在乡间还享有几处避暑的别墅,有最好的汽车供他们使用,并且他们早已忘记了怎样擦亮他们自己的皮鞋。后者则挤住在常常没有分隔的木棚里,过着半饥饿的生活。他们不擦自己的鞋,只因为是赤脚走路。这种差别,在官僚看来,是不值得注意的。可是在苦力看来,却是非常重要的,而这也不是没有理由的。
马克思说:“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正是社会分工的差异,形成社会阶层的分别,形成资源占有的差异,经济收益的差异,形成贫富的差别。这最终也就是社会中的阶级关系。
毫无疑问,社会分工在历史上起过巨大的作用。恩格斯当然是反对奴隶制的。但恩格斯说奴隶制的兴起是一个巨大的进步。恩格斯说“生产力的提高、交换的扩大、国家和法律的发展、艺术和科学的创立,都只有通过更大的分工才有可能,这种分工的基础是,从事单纯体力劳动的群众同管理劳动、经营商业和掌管国家,以及后来从事艺术和科学的少数特权分子之间的大分工。这种分工的最简单的、完全自发的形式,正是奴隶制。”
但是,到一定时期,社会分工也和国家、阶级这些概念一样,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它的反面。社会分工本身就带有自我否定的因素,并且不断地自我否定,又发展出新的形式。总有人把这一分工引向极端以至脱离,相应地总会有新的阶级分化,新的剥削阶级产生。社会上也总有不少人把脑力劳动者看成高踞于体力劳动者头上的贵族。其走向极端的例子之一是印度的种姓制度,它把社会分为执掌宗教事务的为“婆罗门”,执掌军政大权的为“刹帝利”,从事生产活动的是“吠舍”,为这三个等级服务的奴隶是“首陀罗”。四种姓是神造的,不可变更。马克思称:“种姓制度则是印度进步和强盛道路上的基本障碍”。中国则有类似的士族制度,能否入仕全看豪族依名教标准来举荐,变为豪族间的游戏,把非儒家寒门完全排斥于外。当这种选任方武发展至极端,便成晋室的九品中正制,高门与寒门的阻隔对立愈演愈烈,矛盾丛生。到黄巢起义打击后,在宋朝就再也没有士族了。这是历史的进步。但直到现代,国外有纳粹德国的种族主义,中国则有血统论。血统论就是一种分工论,即认为社会应划分为好汉与混蛋两类人,而且好汉与混蛋是世袭的。这已经倒退一千年了。
改革开放后,有的人说起毛泽东时代就咬牙切齿,好像曾经蹲过监狱、陪过法场似的,或者至少蹲过牛棚。但实际上由于会钻营,在毛泽东时代中他们得的好处仍比哪一个都多。他们长期不参加生产性劳动,有的人不过在提倡干部或知识分子参加生产劳动时在车间干过二个月,更有人甚至不过在车间劳动过两天,自此就留下了一辈子的话柄。网上有个年轻人说:“我以前不知道什么是‘五七’干校。我还以为是坐老虎凳,灌辣椒水。后来才知道原来不过参加一段时间农业劳动,让你们体验一下生活,几百元的工资照拿。如果这叫做苦,农民天天都在田里劳动又该如何说?如果要说苦,我比你们苦得多。我年纪轻轻就让我‘买断工龄’,从此工资就没了。如果现在有‘五七’干校,我也能保留工资,我第一个报名去。”这个青年明白他们为什么叫苦,因为他们历来认为自己是上等人,只能享受不能劳动,最好还有人来服侍他们,所以仅仅让他们动一下手,就是不可容忍的迫害了。到这种“上等人”越来越多的时候,社会就无可救药了。
《法权、社会分工和商品制度》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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