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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共解除武裝20週年(二)

火烧 2009-11-25 00:00:00 历史视野 1032
馬共解除武裝20週年,和平協議內容曝光,馬來西亞政府承諾發放身份證明書與生活津貼,陳平獲公民地位,前馬共成員可定居馬來西亞。

馬共解除武裝20週年(二)‧和平協議揭政府承諾‧允給陳平公民地位

http://www.guangming.com.my/node/62105?tid=3

  • 前馬共總書記陳平,在一份紀念《合艾和平協議》簽署20週年特刊上發表前言,重申馬泰政府和馬共三方,是在光榮和解下簽署和平協議。陳平是以三語,依序馬來文、華文及英文發表這份前言。(圖:光明日報)

  • 這本紀念《合艾和平協議》簽署20週年特刊,是前馬共人員以圖片說故事的方式,講述馬共在這個國家一步一腳印,留下的足跡。 (圖:光明日報)

  • 泰國政府談判團團長吉蒂.叻達納差耶將軍。(圖:光明日報)

  • 多年前,陳平曾經感嘆,自己出生的地方,就是那間底層經營多多博彩的店屋;多年以後,店屋還在,多多博彩投注站卻已搬遷,留下空置的房子。(圖: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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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蘭莪‧八打靈再也)20年前簽署的《合艾和平協議》,當時只公佈聯合公報扼要的內容;20年後,和平協議內容終於曝光,《光明日報》獲得第一手資料,當中內容重點包括大馬政府須發放身份證明書給那些獲准在馬來西亞定居的前馬共成員,以及在3年內分期發放每人共1萬8800令吉的生活津貼。

1989年12月2日馬泰兩國政府、馬共三方一同簽署的《合艾和平協議》,協議內容一直以來備受關注,不過當年,有關內容卻未詳細公佈,各媒體當時只是依據《聯合公報》發佈的扼要說明作報導。

直至1996年2月,泰國政府談判團團長吉蒂.叻達納差耶將軍撰寫《馬來亞共產黨、馬來西亞和泰國》(The communist party of Malaya,Malaysia and Thailand)一書,有關的合約內容才曝光。

根據曝光的協議內容,馬共及其解散後的武裝部隊成員在預定的泰國地點居住至少6個月之後,如果願意的話,可以獲准在大馬居留,這包括非大馬籍的馬共成員與武裝部隊成員。

助前馬共重新開始

和平協議下的其中2分合約,即《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停止對抗的協議》與《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之間關於執行停止對抗協議的行政安排》都有提到前馬共成員回國定居的協議與安排。

《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停止對抗的協議》的第3條款(1):原為馬來西亞公民和願意在馬來西亞定居的馬共成員及其解散後的武裝部隊的成員將獲准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在馬來西亞定居;第3條款(2):原來不是馬來西亞公民的馬共成員和它解散後的武裝部隊的成員,如果他們願意的話,可以獲准根據馬來西亞法律在馬來西亞定居。

此外,第4條款也提到,馬來西亞當局將協助馬共成員和它解散後的武裝部隊的成員,以便幫助他們重新開始和平生活。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之間關於執行停止對抗協議的行政安排》第5條文――“在馬來西亞居留”,則更詳盡地列出了行政上的安排。

當中的內容包括,馬共及其解散後的武裝部隊成員在預定的泰國地點居住至少6個月之後,如果願意的話,可以獲准在大馬居留,這包括非大馬籍的馬共成員與武裝部隊成員。馬來西亞政府將調派官員到泰國去辦理這些事項;而馬共將向馬來西亞當局提供必要的個人詳細資料。

然而,凡要到馬來西亞定居的成員,必須在協議簽署的一年內將其意願通知馬來西亞當局。那些要在馬來西亞定居的人員將被劃分為三類,即馬來西亞公民、馬來西亞公民的非公民配偶和子女,以及外僑。

至於那些獲准在馬來西亞定居的成員,在入境之後和前往各自選擇居住的地點之前,將獲得發放身份證明書。馬來西亞籍成員的非公民配偶和子女,如果願意的話,可以根據馬來西亞法律獲准在馬來西亞定居。

獲准在馬來西亞定居的成員,將分成小批回國,入境檢查將採取不引起任何尷尬的方式進行。另一方面,對於他們入境馬來西亞之事,政府將不作公開宣佈。

4文件2協議

《合艾和平協議》其實共包含了兩項協議,總共有4份文件。

第一項是泰王國政府第4區內安全行指揮部隊和馬共的協議,計有:(一)《泰王國政府第4區內安全行指揮部隊和馬共關於馬共停止在泰國境內武裝活動的協議》;(二)《泰王國政府第4區內安全行指揮部隊和馬共關於馬共停止在泰國境內活動的諒解忘錄》。

第二項是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的協議,計有:(一)《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停止對抗的協議》;(二)《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之間關於執行停止對抗協議的行政安排》。

居泰前馬共可返馬探親

根據《合艾和平協議》下的《馬來西亞政府和馬共之間關於執行停止對抗協議的行政安排》,在泰國定居的前馬共成員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自由進入馬來西亞,探訪親友和度假。

同樣的,在馬來西亞定居的前馬共成員也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自由進入泰國,探訪親友和度假。而無論是在馬來西亞或泰國定居的前馬共成員,他們的親友都可以通過合法途徑自由探望他們。

另一方面,馬來西亞當局也表明,不反對馬共成員與其解散後的武裝部隊成員在泰國居留。

前馬共連續3年月領003元

根據合約,馬來西亞政府與馬共協定,返馬定居的前馬共(或前人民軍成員)可獲得經濟上的援助。

雙方協定返馬的前馬共成員每人首期將獲得3000元(令吉),然後連續36個月每月補助300令吉;最後付出5000令吉。

合約也闡明,那些已經選擇居住地點的前馬共成員成員,應該把他們目前的地址和以後的變更地址通知馬來西亞當局,以便於發放援助金。

據返馬的前馬共成員申訴,並不是每一個返馬定居的前馬共成員,在領取援助金的過程中都十分順利,過程有些阻礙,不過他們最後還是成功領取援助金。

陳平祖屋破舊沒人住

1989年12月2日――馬來西亞政府、泰國政府及馬來亞共產黨,在泰國南部合艾簽署了《合艾和平協約》。

陳平在14年後,2003年出版第一本回憶錄《方的歷史》,英文版;2004年出版中文譯本。

附近店屋改成燕屋

陳平在回憶錄中說:“我於1924年10月21日,出生於霹靂南部,離怡保約50英里的實兆遠鎮,甘文閣門牌36號,一間雙層排樓店屋樓上的後房。那店屋就與今天在鎮上那些主要經營小本生意的商店一樣。”

回憶錄也刊登祖屋照片,且在圖片說明中寫著“門牌36號的店屋――我出生的地方,如今還坐落於實兆遠市內。悲哀的是,它就是那間底層經營多多博彩的店屋。”

《光明日報》今年11月實地採訪,在當地知人士引介下,來到了陳平的祖屋;店屋旁是一家金店,從金店東主口中得悉,多多博彩已在數年前搬走了,而今店屋空置。陳平的祖屋位於市區大街旁,縱使街道上熙熙攘攘,它仍是一派落寞。

店屋至今已有75年歷史,位於實兆遠市區大路旁,門牌是16號,並非陳平回憶錄所寫的36號。

只見陳平祖屋破舊,沒有人居住,大門深鎖,就連曾經租用樓下店面的多多博彩投注站也搬遷了。沒有人會想到多年前,這裡住了一位叱吒風雲的人物。

陳平祖屋同排的一些店屋已紛紛關閉,改裝成燕屋。據悉,也有人向陳平的兄弟提出租屋子作為燕屋的建議,不過遭拒絕。

在旁的街坊說,有時陳平的弟弟會來祖屋拜神。他言:“如果你們看一個貌似陳平的人,不要驚訝,可能就是他弟弟。”

弟弟常回祖屋拜神

另外,陳平祖屋旁是一間經營了兩代人的金店。這間店年輕東主指稱,金店生意是父親留下的祖業;從老人家口中,他知道隔鄰店屋確是前共產黨領袖陳平的祖屋。

20年前離開泰南和平村,回到實兆遠生活的一對前馬共夫婦告訴《光明日報》,據瞭解,祖屋樓上安奉了陳平(原名王文華),即王家祖先靈位。所以,每逢華人節日,陳平的一名兄弟都會回到祖屋拜祭。

另外,據隔鄰金店少東透露,在一些節日,也會有一對中年夫婦到來拜祭,也許是陳平的兒子和媳婦。(據瞭解,陳平的兒子是一名執業律師,居住在吉隆坡。)金店少東補充,這對中年夫婦見到他們時,都會友善打招呼。不過,不多說話。

光明日報‧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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