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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的呼应:“裸官”不能任要职

火烧 2009-11-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讨论深圳新规禁止裸官担任要职,强调廉政建设与干部监督,提出需调查裸官涉案情况以强化反腐,呼吁公开透明处理相关官员疑点。

主流媒体的呼应:“裸官”不能任要职  

   

11月26日,广州《羊城晚报》头版标题  

   

深  

圳  

新  

规  

“裸官”不能  

任要职  

   

要职: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班子成员  

裸官: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外的官员  

        

   

   

   

   

   

   

   

该报A—2版的报道说: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纪委书记谭国箱将这类官员称为“裸体官员”。此言应视为“裸官”甚多的深圳市在回应大众诉求。  

“美华”于11月16日在乌有之乡“国际纵横”版发表评论题为《领导干部直系亲属的国外身份》文章。当前有直系亲属在外国的分为三种。  

“一、“裸官”。即配偶、子女、甚至父母(如果健在的话)全数出国并有居留身份,就此官一人留在中国“为人民服务”。在江苏、浙江两省尤多。

二、“半裸官”。即或者是配偶在外国,或者是子女在外国都有居留身份。例如,东北某市市长,其孩子已与外国人结婚有了绿卡,准备一旦退休前或万一有纪委“约请谈话”之前就投奔国外子女。

三、“平台官”。此词演变自“小姐只做平台,不出街”,指的是领导干部有子女在国外读书(高中、大学、研究生院),但这些子女没有外国居留身份(绿卡),只凭学生签证在外国逗留,理论上学业结束就回国。改革开放三十年,远至总设计师的小儿子到美国留学,其后至少有三位委员长的子女到外国留学,包括那位万宝宝小姐的爷爷。”

     目前各级纪委已要求处级以上官员向纪委报备其直系亲属的外国身份,这是廉政改善的进步。深圳市的新规定,是改进党风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值得推广,而广东《羊城晚报》等也为之叫好,乃体恤民意,争取读者的做法,也值得肯定。但仅有此是不够的,因为深圳市只是副省级单位,副市长以上干部是中央管和省管,深圳市无能为力。谭国箱只能管深圳处级官员,只能呼吁而已,还是不能令人信服此深圳新政是有效之为。其次,有效办法是调查并公布若干“裸官”涉案情形,并由主管部门给予党纪国法处分,以此“杀一儆百”,取悦民心,否则就是讲得多做得少。既然《南方周末》那么喜欢揭外省的“短”,我们委托它揭发“裸官”好不好?

     已知深圳市检察院副检查长XX,在他担任深圳市法院副院长期间,通过王华元女婿邱XX赞助,把女儿佟XX送到美国念中学,现大学毕业,有了美国绿卡。官商勾结有很多说不清的内幕,查查他和王华元关系就好,否则这些人一有风声就“裸跑”。这种副检察长还适任吗?请深圳当局向公众厘清此事各项疑点,以昭公信。

      因此,向深圳纪委谭国箱提个建议,“裸官”也不能担任党政部门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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