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太语丝---胡说八道(3)
有许多事情,道理牵着道理,一环扣着一环。
比如,关于法律。杀人注定犯法,哪怕你杀的是坏人,替社会割除了一个祸害,客观上办了好事,也还是罪犯,杀人犯,照旧枪毙。为什麽?因为法律程序不许你私自惩罚坏人,要你按程序报案、立案、直至判案。而在这一过程中,你要付出多大代价与成本,案子拖到多久,过程中藏着多少猫腻,那个坏人能否得到应有惩处,就都得两说着了。选择自己了断,犯法;选择按程序上告,没指望;这就是当今弱者,或者没能力使钱者所处的两难境遇,既然两难,也就都舍弃了,忍了罢。国防大学八十万禁军教头林教授都一忍再忍,何况咱老百姓呢?面对这种无可奈何的痛苦,跳来跳去的小戏子们,在属于人民一年一遇的春晚上,不但不帮人民出出气,反而强行挠老百姓的痒痒肉,逼着老百姓乐呵,非要唱“咱们老百姓啊,今儿今儿个真高兴”,你他娘的自己高兴,就回自家偷着乐去,不能把自个儿高兴绑架在老百姓身上,这纯属心灵强奸犯,遗憾,不但不犯罪,还要出大名,拿大钱。
到哪儿说理去?
都是杀个人,杀了个好人,是枪毙,杀了个坏人人,还是枪毙,这里就又出现了不合理,忽略了杀好人与杀坏人的区别,没有根据社会正气需要给以不同的待遇。到底杀的是好人还是坏人?又往往由特权者根据自己所得好处说了算,人民只能干瞪眼。
到哪儿说理去?
还有,用刀子杀死一个人就犯法,就死罪,用权力或腐败杀死几个人,一群人,也不犯法,也不死罪。人祸灾难多的是,一死就是几十几百,矿难死了那么多养家糊口的正当年的男子汉,汶川大地震豆腐渣学校建筑“震”死了那么多如花似玉的少年,枪毙了几个?有多少冤魂野鬼,至今冤无头债无主?审判死罪的枪口,往往对准没着没落的人,因为打死他们,如同碾死一只蚂蚁。中国法律界的某些妖精们,对这些重大法律问题居然没兴趣深入研讨,反而对邓玉娇刺杀邓贵大这麽一个是非明确的区区小案件胡说八道,岂非咄咄怪事?杀人的人犯法,逼人杀人的人不犯法。
到哪儿说理去?
或许,一个昏庸的国家领导人,一个混蛋决策,就害了整个国民,犯法吗?不会犯法,不可能犯法,只要宋徽宗保着蔡京,蔡京爱干啥就干啥,绝不会犯法。宋徽宗、宋钦宗、慈禧太后、蔡京、秦桧、严嵩、和珅、高衙内,事实上都犯了法,谁追究他们?谁敢让他们进监狱?谁敢让他们死?只有皇帝。可如果皇帝是个大贪官,怎么办?
到哪儿说理去?
宇太山寨大法能说理,但不顶用。
所以,立法、执法,首先有个为谁立,为谁执的问题。
任何国家,法律的枪口只对准老百姓,没个好。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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