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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反腐支几招

火烧 2009-10-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9
文章提出反腐新招,包括制定非常法规、设定时间界线、官员责任制、财产公示等措施,旨在彻底遏制腐败,推动改革。

我给反腐支几招

近期,某精英在网上写了一篇“赦免贪官原罪是改革的必要代价”的文章,说应该把贪官们的罪行都赦免了,不然的话就改革没有出路,中国没有出路。文章引起了网民们的炮轰。其实“赦免”之外不是没有办法,我先支几招试试,抛砖引玉哈。

1·抓紧制定一个针对反腐的非常时期的“非常法规”,即对于贪官,达到一定程度的,不必再经过一道道法律程序,不必顾忌人权啥的,直接执行“非常法规”。

2·定下一个时间界线,如2009年12月1日。该日期前的问题,暂(注意是“暂”!)不追究,查出该日期后的新问题,超过1万的也枪毙,且追究以前的问题。且对其家属、近亲也不放过,让他们都倾家荡产。赃款赃物追出前,其家属近亲交单位或居委会控制监督其行动(居委会监督属下居民,文革前能做到,现在也应该能做到)。   ——目的是杜绝新的腐败继续产生。

3·实行官员责任制:如果某局出事(明确哪类问题),该局的党政一把手下台,第一副手接任(好促其监督正局);县长书记下台,第一副手接任,以此类推。如果前两把手都倒了,第三把手接任,如果班子的大部分人都倒了,则空降新干部。

4·局级以上的一把手全部异地使用(省级的异省,市级的异市,县级以下的异县),一律住机关排房,集体宿舍,不带家属。不同意的算自动辞职。(该条也可考虑类似的更易操作的方法)

5·局级以上的干部上任前全部财产公示,不同意的算自动辞职。

6·干部升迁、调动、出国、退休前应先自己交待(不一定用这词)工作期间经济方面的问题,然后组织上进行不少于三个月的调查,清白后才放行。(堵死出口)

7·对于“时间界线”以前的问题,根据举报,只要有了线索就着手进行清查。

8·上一级党政机关先从清查下一级党政机关建造的机关大楼开始,把这个最让百姓反感的问题作为第一案。

9·县级以上政府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网页,及时公示工作情况,必须有人全天候值班,必须每天更新,必须有“网民意见”“网民建议”栏目,且及时回复群众问题。不合要求的,网民有权向上一级党政机关反映,上一级党政机关应该及时追究不作为责任。

10·对查处的不作为官员,应该跟本人的职务、职称、工资、评先等挂钩。

11·国家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哪一类问题属于机密,哪一类问题必须公开,以便于监督。

另:听说国家在考虑进行行政区划的变动,如分成四大区,或分成五十几个省。这种变动应该在腐败反的差不多后才能进行,不然的话,贪官们正好借机卷包一走了之,谁还再追究他们的问题,怎么还能再追究?这岂不正是贪官们所期望的吗?这也正是精英们变相的“赦免”。

月下    2009.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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