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东北,切忌走深度切割百姓利益的老路
“再有五年,东北就可以解决国有企业遗留的问题,再有十年,东北就能实现全面振兴。”8月14日,国家发改委东北振兴司司长文振富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告诉记者。(《中国经济周刊》)
文振富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振兴过程,实际上不仅仅是个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生产力要素的重新分配过程,更重要的是打破现存利益格局,生产关系发生重大变革的过程。只有革除不合时宜的旧体制、旧机制,改变阻碍发展的旧思想、旧观念,东北老工业基地才能焕发青春、重振雄风。”
文振富说,“原来东北的发展速度滞后,但是经过5年多的振兴,已经赶上了东部沿海的水平。而从几年实践看,东北地区凡是改革力度大、体制机制有新突破的领域,发展推进就迅速,振兴效果就明显。如国企改革、社保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扩权强县改革、扩大东北地区对外开放等,大大推动了整个东北地区振兴进程。”
文振富有这番话我们耳熟能详。我国东北以外地方的振兴之路,大体上就是这么一种思路、这么一种原则。但是,振兴东北的一个显著优势又是之前其他地方所没有的,它有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教训可借鉴和吸取,它有国家强大经济实力作后盾,它更有经历风风雨雨考验的全新理念作支撑。
以往经验无法如法炮制,但可消化吸收。以往的教训不一定重复出现,但是作为东北的各级政府在振兴东北中将扮演的角色而言,其他地方政府的一些教训是完全值得引起刻度重视的。
《半月谈》上一篇题为《在巨大矛盾张力下求索和谐新智慧——60载,让历史启示未来之四》文章中,列举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社会和谐稳定研究报告》。这一报告所进行的调查显示,社会各阶层对近10年来获益最多的群体的排序中,69.84%的人认为国家官员是近年来获得利益最多的群体。报告认为,目前存在的政府部门乱收费、学校乱收费、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司法不公、粗暴执法、下岗失业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等社会冲突事件也常常被直接归咎于政府部门和国家干部,这也大大增加了干群冲突的可能性。而之所以社会冲突事件被直接归咎于政府部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行政权力的不当使用。政府这个本应超脱于社会利益纷争之外的中立调解者,也深陷利益冲突的泥潭不能自拔,这被认为是当前社会利益结构中最为危险的地方。
另外,新中国建立60年以来的后30年中,在减员分流、改制分流以及诸多以市场化名义的进行的一系列改革举措,百姓的利益没有得到高度的重视和充分的保护,相反,侵犯、伤害百姓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今年7月24日发生在吉林省通化市的通钢事件,造成7座高炉一度停产、1名企业高管被殴致死的后果,就是改制没有充分顾及职工利益的典型事件。
所以,振兴东北,尤其是在解决国有企业遗留问题和过程中,政府要彻底走出“与民争利”的怪圈,切忌深度切割百姓利益的老路,谨防因为利益关系和利益分配扭曲,造成干群矛盾的进一步显化,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
其实,这方面教训,不只振兴东北需要深刻吸取,其他地方在解决老问题、开拓新局面的过程中,都需要深刻吸取。只不过,东北在吸取这方面教训上,处于一个更加有利的位置。
2009年8月31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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