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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邓玉娇没有“防卫过当”

火烧 2009-06-1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假设邓玉娇未被认定防卫过当,探讨不同情境下的可能结果,包括屈从、无武器反抗、持刀警告等,分析其对个人命运和社会影响,引发对正当防卫与法律评价的深度思考。

假如邓玉娇没有“防卫过当”

  邓玉娇案终于一审有了结果,防卫过当,但基于本人有自首情节,加之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免于处罚。

  很多人为此结果欢呼庆幸:邓玉娇终于赢了,支持邓玉娇的网民终于赢了!也有人对此结果还是不满意:邓玉娇本来就是“正当防卫”,“防卫过当免予处罚”与“正当防卫”其性质截然相反,邓玉娇得到自由却失去清白。

  但从案件的本身来说,防卫过当这一结果似乎也没有不对的道理。但是我在想假如邓玉娇没有“防卫过当”会是一种什么结果?

  第一种假设:假设当时邓玉娇屈从于邓某等人的淫威,当然就不会有以后以至于今的任何故事发生,一个纯洁的姑娘就此沦落风尘,一个官员继续做着他发财升官的美梦,或许邓玉娇因此结识了权贵,从此会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未尝不可能,因出卖肉体结交权贵,从宾馆服务员一跃而升为县委书记已有先例。

  第二种假设:假设当时邓玉娇进行了反抗,但是手中没能拿到用于反抗的武器,会有什么结果?我想只有一个结果:以邓某等权贵的德性来看,他们不达目的是不会罢休的,邓玉娇最终会被邓某等人强行“服务”,再往后邓玉娇会怎么做?一、忍气吞声,忍了认了,但是邓某等人从此算是认识了此“小姐”会不会再次来纠缠?再来纠缠怎么办?我想不外乎两个结果:一是第一种假设的结果不再叙述;二是为摆脱这种纠缠再次反抗,但是这次反抗性质大大不同:这次反抗的结果那就是谋杀,绝没有“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一说。二、邓玉娇到公安局报案,告邓某等人“强奸”,但是告得下来么?以邓某在当地的势力,以及邓玉娇工作的环境,有可能不但高不下来,还有可能给自己泼一身污水。三、以自杀捍卫自己的清白,或许只有这样才能洗刷自己的清白,但是公众舆论会怎样说?有的人会同情,也有一些人会认为不值得,都什么年代了,还把贞操看得那么重?关于贞节与人格尊严的问题不在这里探讨,单说邓某等人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撤职?法办?以邓某等人在当地的势力,法办的可能性不大,撤职倒是有可能,一个纯洁少女以自己的死换取一个流氓的撤职,从这一点来看却是有点不值。

  第三种假设:假如邓玉娇拿刀在手,并没有直接刺向邓某,而是抓在胸前,警告邓某:你再逼我就不客气了!试想一下当时的情景,当一个弱女子被三个大汉按在沙发上时,有没有机会叫你来警告他?没有!但是会有另外的结果:刀子被夺下,当然邓某等人决不会向公安局告邓玉娇持刀行凶伤人,他们极有可能变本加厉,采取更极端的行动,邓玉娇的命运不但是被强奸,而且极有可能被伤害,会不会演变成第二个“高莺莺”案件?假如这时候死的人是邓玉娇,她不但保不了自己的命也保不了自己的名节。

  基于以上种种假设,试问邓玉娇如何才能做到“正当防卫”而不“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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