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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分子也是受害者 反腐必须要有新举措

火烧 2009-06-13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腐败分子是受害者,腐败根源在于不完善的社会制度。强调反腐需依靠群众,建立统一战线,注重制度建设,反对单纯惩治。提出反腐应循序渐进,惩重赦轻,推动全局性改革。

  腐败分子是害人者,但首先是受害者。这是我一贯的观点。没有生就的腐败分子。只有后天蜕变的腐败分子。而之所以蜕变为腐败分子,归根结底是存在诱使其堕落为腐败分子的土壤。这个土壤就是不完善的社会制度。在现行的畸形体制下,作官要想不腐败得具备神的品质。在不改变这个畸形的吃人的体制下,腐败之风必然如火如荼地蔓延开来。这是任何势力都阻挡不住的。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我们必须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此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1、既然在现行的畸形体制下作官要想不腐败得具备神的品质,那么从腐败分子的数量上讲,腐败问题就绝对不是个别地区、个别人的问题,而是全局问题。我们一定要敢于正视,决不回避。倘若自欺欺人,粉饰太平,冠冕堂皇地说什么“我们的绝大多数同志是好的”,这是不行的。

  从腐败分子占据的位置以及势力上讲,形势就更加严峻。经过三十年的私有化改制,他们基本上把持了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舆论。他们上下串连,里通外国,盘根错节。明目张胆地与中央抗衡,与人民为敌。反对腐败,已经演变成为一场严峻的政治斗争。所以,我们绝对不可以等闲视之。

  2、在了解并掌握了上面的基本事实以后,拿出我们正确的反对腐败的方针策略: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反对腐败的统一战线;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重赦轻,宽严相济;循序渐进,由点到面;拨乱反正,废就立新。具体说来就是,唤起民众;要打击极少数,挽救大多数;循序渐进,逐步推开;一定要迅速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度建设上来。这是一个问题的四个方面。必须通盘考虑,不能偏废。

  与上述正确方针相反的错误方针是:

  1、脱离群众,只是依靠政府反对腐败;

  2、严厉查处和打击一切腐败分子;

  3、不分层次,全面出击;

  4、以查处和惩治腐败分子为重点,而不是以制度建设为重点。

  2和3的错误办法,要么吓得腐败分子卷着大批资金溜之大吉,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要么迫使腐败分子联合起来,挂起白带子来拼死抵抗,给反腐工作增加更大的阻力。 

  至于1和4,一直以来,我们反对腐败就是采用了这样的办法。这是事倍功半的办法。正是由于我们采用了这个错误的办法,虽然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反腐败,腐败之风还是形成了燎原大火,在中华大地肆意蔓延开来。现在,我们必须要对我们过去的错误路线进行深刻的反省,再不能继续错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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