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的霸道行径
安理会的霸道行行径
2009年5月12日 ,安理会一致通过第1874决议,对朝鲜5月25日进行核试验表示“最强烈的谴责”。我们看到,决议没有提出新的制裁,只是对第1718号决议的执行,做出了明确规定,并要求所有联合国会员国在相关问题上予以合作。决议还要求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与安理会有关委员会磋商后设立一个专家小组,任期为一年,对安理会针对朝鲜采取的有关措施进行监督,并对安理会的有关行动提出建议。这大概就是中国政府主张的“适当、平衡的反应”。
安理会作出这样的决议,“适当、平衡”与否,姑且不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安理会中,仍然没有改变它作为美国的工具的性质,它从来没有公正地对待国际社会的一切成员和事务。
我们记得,1950年,美国就操纵安理会通过决议,组织联合国军入侵朝鲜,公开地明确地作为朝鲜人民的敌对一方,对朝鲜进行了三年多战争,并把战火燃烧到中国的边境。50多年了,这场战争并没有结束,仅仅停留在停战状态。在50多年前,作为朝鲜的敌对一方的安理会,没有在战场上使朝鲜缴械投降,今天竟要用一纸决议,叫朝鲜放下武器,天下竟有这样的事情!
谴责朝鲜影响了东北亚地区和平与稳定,安理会没有这个资格。
1950年打朝鲜,是安理会提出的决议,就是说,首先是安理会把东北亚置于战争状态下。
在联合国军司令签订《朝鲜停战协定》后,作为签署协定一方的派遣联合国军的安理会,并没有按协定的第60款,“为保证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双方军事司令官兹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签字并生效后的三个月内,分派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退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等问题”,派出代表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就是说,是安理会继续把东北亚保持战争状态。
在《朝鲜停战协定》签订后,中国人民志愿军于1958年底全部撤离朝鲜,而作为安理会决议派出的联合国军主要部分的美国军队,却一直驻在南韩,并且违反《朝鲜停战协定》第二条的“停火与停战的具体安排”的丑、寅卯诸项,随意地不等质地轮换自朝鲜境外进入的军事人员和装备,经常地和南韩军队进行军事演习,强化对朝鲜的军事威胁和东北亚的紧张局势。
联合国军把按《朝鲜停战协定》规定留置联合国军总司令的军事控制下的诸岛群,移交给南韩,为今天埋下战争伏笔。
特别是,美国在南韩和日本建立核军事基地,对朝鲜、中国、俄国的亚洲国家形成严重的核威胁。
安理会各国无视它自己对朝鲜的所作所为,在对朝鲜保持敌对和核威胁状态下,单方面要朝鲜放弃核自卫能力,却说什么朝鲜的主权、领土完整与合理安全关切及发展利益应得到尊重。真是强盗逻辑。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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