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草民关于现阶段制度优化建议
近来一些社会事件频发,怎么了?这里把我的一介草民一些所思所想发表在这里,看了同意不同意都无所谓啊,希望给我个贴出来的机会,多谢了
1.邓玉娇事件一定要高层介入,特事特办,否则很伤人心,既要讲法,也要按照老百姓的民心进行适当偏向。
2.不能老是这样了,一件一件的冲突,总是少不了官和民这两个角色,按下葫芦浮起瓢,一定要从根上解决问题,从根上能让老百姓满意了,老百姓基本上就不会有大的心里障碍了。
3.最根本的问题就是公务员建设,这其中收入公开又是最最最根本的,只要能让老百姓对公务员的收入进行公开监督考核,就能从根上杜绝腐败。而且公务员收入不能各地一致,要与当地的最低收入保障挂钩(乘以一个系数)。
4.公务员的财产应该申报,这一点不能比别国落后,否则老百姓背后抵触很大。但是在中国这个国情下,要把缓冲期和特赦结合起来。一定要有不同层级不同数量级的特赦。否则财产申报不可能推行除非大动荡。比如先从新入职的公务员开始进行财产申报,不愿申报的我就不录用你;再给个三五年过渡,期间不申报的不参与提拔;比如设四年缓冲期,四年内,愿意申报的申报上来,不愿意的期满后你就自动离开公务员队伍,而且何时查到了我还要追究你的贪污;四年内比如县处级(根据地方行业情况)设立个特赦标准300万元,贪污收入超过这个标准的部分,交上来,就赦免过去的贪污行为,同时以前的收入全部合法化。这一点很痛苦,但是老百姓一定要认同,也一定能认同,形成社会大和解。然后四年后重新出发,以此为零年开始严格进行财产申报接受监督。
5.同时还要对行政部门的各种开销进行年终考核监督(重大支出民间有质疑的随时启动监督机制),这种考核必须有普通老百姓的参与,可以随机抽民意代表加上民间会计师加上政府部门考核人员。
6.各种统计数字联动起来应该能很好的避免统计数字虚假。比如当地平均工资决定当地最低收入保障,当地最低收入保障乘个系数等于公务员工资,而当地的最低收入保障又和行政部门的下一年公务开支联动起来。扶贫资金、应上交的工资税、平均房价……等等,只要把这些统计数字都联动起来,牵一发而动全身,我想,作假的阻力和代价就会很大。比如:你不是说你城市平均工资2000圆吗?那好,最低收入保障金不得低于1000,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300;你们城市的最低收入保障金只有800,那么你们城市的公务员平均工资不得超过800*2.5=2000,平均房价房价不得高于800*8=6400.等等
a。垄断企业的高收入。这种垄断高收入是完全不合理的,掠夺公民财富。如果是多党选举,谁提出要打破这种垄断高收入,老百姓肯定就选他;那么你一党制也要这样为老百姓做到打破这种垄断高收入。否则就是极度不公平,执政的合法性会受质疑。
b。住房价格。如果是多党选举,没有那个党敢让老百姓的普通住房房价高的离谱的,一定会利用政府资源加以引导到合理水平,否则老百姓就不会选你。那么你一党制也要为老百姓做到,否则也是极不公平。
c。官员任免。如果是多党制,别说你官员犯罪,就是涉嫌犯罪,或者周围亲属犯罪,那个官员都得立刻辞职,而且能再翻身的很少。但是你看我们的一党制,假文凭涉及到的官员、邓玉娇事件涉及到的官员、卫生巾堵嘴事件涉及到的官员、超速撞死人事件涉及到的官员……一点动静都没有,好像与他们没任何关系。要是多党制,我想反对党和群众的口水也能把他们淹死吧。那么你一党制的政府,老百姓这么信任你,你只能做得更好,不应该做得更差呀?这样对信任你的老百姓公平吗?
……等等,一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不能比比较对象国差,否则老百姓肯定会质疑你的制度优越性在哪里。
暂时想到这一点,试试能不能发这儿。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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