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驳项观奇的<<半社会主义论>>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个谬论!
看一看,今天的中国社会的问题,依然是无产阶级这个"政党"的思想上,路线上所走的道路是否是正确与否的社会的"核心"问题!
事实以很清楚的摆在了中国人民的面前:
是继续走旧路线?还是回到"毛泽东思想"的路线?今天的中国社会的"政党'的抉择,就决定了中国社会是继续走'资本主义"道路?还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正如张爱萍所说:中国社会今天的社会问题,不在下层,而在上层.
因此,上层走什么样的思想路线,才是真正的问题.所以,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就是一个谬论!
下级服从组织,服从上级领导.上层不修改思想路线,你在下面瞎胡思乱想,本身就是违背上级领导.所以,项观奇先生的理论,就是企图,就是既不违背上层建筑的 "旨意", 又企图维护劳动人民的利益.但是,这种努力是徒劳的.
就拿中国的国有企业的改制,首先,把"公有制"企业的生产,转变为所谓的"民营"企业,而实质问题就是公改私.这是违法犯罪啊!
根据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 序 言 : "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中国人民对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必须进行斗争"。
民营企业是不是资本家的企业?有 了资本家?"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了吗?
而<<宪法>>总纲的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我们看一看今天三十年"改革开放"后的中国社会,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了吗?恐怕"剥削"是泛滥成灾了吧!
第十二条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而第十一条 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这样矛盾的<<宪法>>,又要消灭剥削,一面又维护"私营经济".
我不知道项观奇大教授该如何面对这种今天中国社会问题的尴尬!
国有企业的改制,导致的几千万工人的失业,如果加上他们的家属,恐怕是上亿的人口生存的问题.这样的改革是给了劳动人民 了人权?还是剥夺了劳动人民的人权?并且,这些人还要为自己老来生存,向社会交未来的"养老金".项先生对此做何"解释"?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更是一个天大的谬论!
如果照这个"逻辑",美国早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啦!
苏联 社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规律是这样排列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而问题是,这是人类社会的"社会规律"吗?
社会主义道路是"生产力"的高低问题吗?
而"资本的生产方式"是科学的吗?
用"资本"的生产方式来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 是复辟资本主义制度?还是开历史的倒车?不消灭"资本'的生产方式?怎么消灭剥削???
我们至今徘徊在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怪圈里,没有一个人能象毛泽东那样,去独立思考,去搞社会的调查研究, 用社会的事实真正的阐明社会的"道理".而所谓的"辩证法",把社会的认识,极其简单粗暴的分为"极左"或"极右".于是,聪明的人就站在"中庸"的墙上,来企图维护这个阶级的统治地位.而项先生就是一个要做两千年前的"孔老二"思想的传道者: 项老三.
而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问题,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党"?还是为资产阶级服务的"政党"?还是这个"政党"蜕变"成资产阶级或封建贵族的"政党"?
所以,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性",才是马克思理论的基础.而决不是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而我们的问题在于,只认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是唯一正确的马克思理论.一个所谓的哲学"唯物辩证法",却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嚼"的面目全非.因为,我们把"唯物辩证法"置顶"为最大的"科学"理论与方法.
于是,我们所有的人,在黑格尔的"思辩哲学"里沉沦而不能自拔.世界人民在用"科学"阐述事物的'道理".而今天的中国人在用"哲学"阐述事物的"道理".
抽象的哲学道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这种谬论, 遂着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普及,深入到了人们的脑髓,马克思的一切书籍都被"哲学'理论彻底的推出了理论的大门.谁质疑列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谁就被彻底的攻击与批判.造成.我们就始终在哲学领域里没完没了的打仗和斗争.
无产阶级政党的无产阶级"专政"上的思想路线对错于否?才是真正的决定了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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