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裸官”、“裸商”疯狂卷钱外逃
警惕“裸官”、“裸商”疯狂卷钱外逃
随着国家反腐败力度的加大和此次金融危机在我国的蔓延和恶化,最近在网上冒出越来越多的裸官急着外逃(例如温州鹿城区杨书记,上海卢湾区忻副区长,还有那个倒霉的永康政法委书记等等)。而在商界也有我所谓的裸商外逃,就拿我们当地所谓的成功企业家毛伟国卷钱外逃案(据说逃到了加拿大){详见《浙江舟山国泰水产老板出逃国外了》(http://blog.zj.com/d-275618.html)},我想类似的事情全国各地也可能也不会少。现在我国很多的商人、富翁、知名艺人、甚至党的高级干部,可能很多已经拿到了国外的绿卡了;如果自己不方便拿,那么他们的子女、亲属早已在国外了提前享受着这幸福的果实。
本人在这里的关心的并不是这些所谓的“精英”外流,因为我们中国自古以来都不缺人才,而是更关心他们背后的资产,是否早已是“肥水”流进了外人田。他们的资产如果是正当所得,那么是我们不必过于担忧,但是考虑到国家安全,我想也有必要对其一定的限制。但是,如果他们的资产是权钱交易、偷工减料、走私等其他非法所得而来,那么他们的资产在毫无监督、控制之下纷纷外流,这将对我国经济会造成永久的伤害。当初和珅的贪婪,富可敌国,但是在他被正法以后,那些资产还是被清查出来,还是留在了中国,对国家的财富到没有多大的伤害。而那些裸官、裸商哪怕在问题暴露出来后,在国内受到法律制裁之后,我们还是无法对他们的非法所得进行清算、追缴,因为他们早已搬到了他国,融入人家的经济领域,为人家拉动内需去了。我们国家的国家财富犹如水缸之水,外舀一点少一点,天长日久,那么我们这些水缸里的游鱼是否最后都会因饥渴而死呢?这样下去我们的经济难道能长期可持续发展?本人最担心的是我们国家虽然今天的经济再飞速发展但到最后换来的可能只是一场空,因为水缸里的水到最后没有因被舀进而有所增加,甚至会因流失而变的更少。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裸官”们的贪污、受贿都变的轻松自如,也许他们的权钱交易,可以隐藏在某笔跨国贸易中非常正常的流到国外,而他们的老婆、孩子只需在外国的沙滩上晒晒太阳数数钱就行了。我想在法律、制度相对完善的台湾,阿扁都这么轻松的让他的儿子、儿媳在国外轻松打理资产,更何况在我们大陆。而这一切哪怕日后被发现,对侦查、取证、定罪又会造成多大的难度呢?
对“裸商”我们这里的真实版本是这样操作的,当他的资金链快断时,他们拼命的以各种关系向银行贷款,同时又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民间集资,最后,忽然在某一天带着全家携款外逃,到其他国家开始他们世代无忧的幸福生活,此时我们的中国法律对他又是那么苍白无力。另外,还曾记得从前曾看过一篇对房地产商的讽刺幽默,其中一段是这么说的“一个经理问他老板,‘老板,房子质量这么差,你不怕以后住户闹,吃官司吗?’老板泰然的回答:‘赚了这么多钱,那时我早到国外了,这里的事情哪怕闹翻天关我屁事。’细品之下,发现那个老板的话甚是有理,那时人家早已是他国国民,我们这里的事情干他何事?到时,收拾残局的还是我们政府,受苦受难的还是我们国内百姓。最近因为浙江省纪委书记被双规,我们舟山的首富虞松波(福布斯排行144位)被中纪委拉去调查,大家忽然发现虞松波早已是加籍华商。
面对这些裸官,我想我们的财产公开制度也会显得无奈。我们只能严格限制官员在位期间,其配偶、子女等其近亲属赴外情况,甚至在其退休、辞职之后也不能马上让其去国外定居等,犹如《法官法》、《检察官法》对辞职后法官、检察官一段时间内的职业限制。如果有违法者则直接辞退、乃至刑事处罚。
为杜绝裸商,我想最后的办法莫过于,只要其或其配偶、子女有外国国籍,那么就应要求其缴纳一定的存款存到其指定帐户,另外也因根据其财富多少,象个人所得税一样按比例预存,只有这样就能避免裸商们不负责任的在国内为所欲为。
当我提出这些观点,难免会让那些专家教授所批判。即使哪天形成了议案进行表决时,也会被那些高居为人大代表的裸官、裸商们所否决,但是这确实真真切切的摆在我们国家面前的问题,而且那些裸官、裸商们的表演也仍旧每天在继续上演。本人这里也只能祈求天佑中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