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网民上访事与孙东东商榷商榷
就冤民上访事与孙东东商榷商榷
北京大学 孙东东 先生阁下:
从媒体上惊悉先生对蒙冤受屈者上访事的高论,顿觉毛骨悚然!因为我也是访龄达十八年之久的“老上访户”。
1991年3月20日 晚,14岁的女儿从中学下晚自习回家,被一伙暴徒蓄意殴打致死,惨绝人寰!当时被定为“三·二O事件”。由于当时司法腐败,公安机关本已破了案,由于另有缘故,又立即反水,采取人犯一辈子取保候审,案子一辈子挂着不问,申诉一辈子不理不睬,司法一条龙为罪犯服务,人为刻意办成冤案。(另见后面材料)
当时因为没有时间(在上班),没有钱(穷教师),所以一直没有进京面诉,只是不断地向邓小平、江泽民、罗干等中央领导人书面申诉,结果孝感地区政法委办公室一负责人说:“你寄给中央领导的材料都在我的屉子里,你有劲就继续寄吧!”公安局一预审科长说:“随你告到哪里去,我不给你办,你还是冇屌门。”
先生阁下:这“老上访”是被某些机关拖成的呀!假若这事出在你家,你会怎样呢?
接下来,地区人大发文督办,公安厅领导批示并派处长督办,亦无人执行,一拖又是几年。
05年全国大接访,公安厅再督办,06年6月,省长和公安厅长亲自批示督办,不仅没有人执行,相当关键的司法人员还恶狠狠地说:“这回你找到大人物了,再不要找我们了。”于是拖到今天,案子仍无人查处,女儿的冤还没有申。此事若发在你家,你能咽下这口气不上访吗?
先生阁下,冤民依法上访申诉,第一,说明他们相信党相信上级政府,说明他们对社会还有希望还有信心,说明他们期望在法律的框架内平稳解决问题,共建和谐社会。第二,他们的上访申诉是完全合法的,《信访条例》颁布实施几年了,你还不知道吗?难道“专家”“教授”可以挑战法律践踏人权吗?当然,上访户中不排除个别“偏执型精神障碍”者,或“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者,这是十分正常的社会现象,解决的办法很简单,谁触犯法律就惩罚谁,倒不能用“送到医院”的歪主意。我倒觉得爱出歪主意的人,或许才真是“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者,翻开历史稍微瞄一眼,秦桧、和珅之流不都是“为了实现一个妄想症状”而挖空心思出歪主意之鼻祖吗?
我想,一个正派的称职的专家、教授,理应“负责任地”潜心钻研正经学问,精心垂范培养学子,哪有闲心去呼吁收“呼吸税”呀,研究穷人的房子修不修厕所呀,甚至把“老上访户送到医院”啦,何必凶巴巴的跟本已蒙冤受屈的弱势上访之人过不去呢?
先生阁下,在下附上“三·二O事件”的相关材料,恳请审计一下,反正我家八辈子祖宗都没患过“偏执型精神障碍”,如果我患上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是十八年的冤情冤出来的,逼出来的!伍子胥一夜就急白了头哇,何况我急了十八年啦。求你高抬贵手,暂时不要把我“送到医院”,因为我女儿的冤还没有申,制造血案的凶手还没有惩,炮制冤案的恶吏还没有罚,我还要申冤!
祝你
精神早日回归正常!
湖北孝感
无故被你污辱恫吓的弱势冤民
张险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