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需要告知对方吗 在未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偷偷录下与对方谈话的录音或录像是否违法?这个录像能否作为法庭证据
在未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偷偷录下与对方谈话的录音或录像是否违法?这个录像能否作为法庭证据
在未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偷偷录下与对方谈话的录音或录像是否违法?这个录像能否作为法庭证据
一、合法取得的私采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1995年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
而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录有他人隐私或在其工作或住所窃听取得的录音资料,仍然会被排除使用。
但是,属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七十条规定的:
“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是有证明力的。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合法取得”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二、什么案件可以采用私自录音证据?
1、债务纠纷;2、房产纠纷;3、离婚案件;4、行政机关违法执法的案件等
总之,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偷偷进行的录音、录像,都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所以当我们在婚姻家庭纠纷等当中遇到某些无法取得书证的事件后,可以采用偷偷录音或者录像的方式获取对于自己有利的证据,从而证实事实真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录像资料能否作为法庭证据?
根据新的证据法的规定,只要DV拍摄没有侵犯对方的隐私那么即使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证据依然视为合法证据,可以依法被采纳。所以这段录像资料法院会采纳作为证据。至于能否确定,还要涉及的合同的相关内容和投资比例能否说明ABC三人的合作关系
谈话录音能否作为法庭的证据?
首先,明确一下,谈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出示。 其次,「对方不知情」不会成为谈话录音作为证据的障碍,构成障碍的是取得录音的途径非法,例如,窃听、胁迫等方式取得的录音。话说99.9%的录音都是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发生的,若对方知道你在录音,谁还愿意和你聊呢。 再次,谈一下影响录音证据效力的相关因素: 1.提交录音证据应当出示录音的原始载体,录音笔、手机等,有些人将录音内容导至电脑以录音文件的形式存档,向法院出示的仅为刻录后的光盘,这已经不属于证据原件了,证据没有原件会要命的。 2.录音应当完整。如果录音掐头去尾,剩下的内容仅是对自己有利的干货,这样的证据是不会被采纳的。 3.录音证据不会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录音本身的局限性决定其无法证明全部的法律关系及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它更多地是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和某些细节,故录音证据与其他书证、物证等证据一同使用为佳。 最后,讲一下录音证据的提交方法: 1.开庭时向法院提交原始录音载体,并将录音刻录成光盘作为副本一并交与法院。 2.开庭时携带播放设备,录音需要当庭质证的,感觉很多律师和当事人以为法院有透视眼,看着光盘不用电脑就能知道里面有啥内容。 3.将录音内容整理成文字资料,并将想证明自己目的的谈话内容标注出来,提示给法院和对方当事人。
肇事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谈话录音可否作为法庭证据
不能的,最高人民法院有个文件就是说这个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批复》(法复〔1995〕2号)。其中的内容是这样的。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冀高法〔1994〕39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谈话被人偷偷录音,对方告我,他可以把录音作为证据吗
视听材料可以做为法庭证据!但只能做为补充证据的一种。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谈话内容被对方录像,对方违法吗?如果违法违法了什么法律?
关键看谈话内容是什么
求教~偷拍 偷录的证据可否作为法庭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推翻了原先“未经他人允许的录音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 这项名为《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把“非法证据”严格限定在“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的范围。这就是说,过去常因未获他人同意而取得的录音录像材料,只要不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违反社会 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如擅自将窃听器安装到他人住处进行窃听)取得的,将不得视为非法证据,而能作为证据使用。
偷拍是侵犯人家权利的一种行为 但是如果这偷拍的内容里有犯罪分子的犯罪过程或者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有犯罪行为的 那么这就不构成侵权 最为证据当然可以出示了
偷偷录音能当证据吗 偷偷录音违法吗
您好!要使录音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二是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侵犯他人的隐私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的规定,比如在其工作处所或者住所以窃听方式取得的录音资料,就属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
三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法院在把录音证据作为判案依据时,还要对录音证据是否有疑点进行审查。如果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表示质疑,并提出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那么该录音证据便失去证明力;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加以反驳,法院就应当确认该录音证据的证明力。
另外,在采取偷录的方式收集自己所需的证据时,应当尽量采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选择杂音干扰少的地方录制。在偷录中,应先表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间,并巧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表明身份,以增强证据的可信程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对方录音了,能成为法庭上的证据吗?
根据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如果是在公开的场合录音且不涉及隐私,即使没有事先通知或者说明,也是合法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在隐私场所偷录,而且谈话的内容涉及隐私等当事人明显不愿意被外人知道内容,其证据才可能会被认定非法而不被法庭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