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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五个月没签劳动合同 与公司09年10月到10年10月签了劳动合同,到期后我继续工作,单位没和我继签,11年2月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

火烧 2021-10-05 17:38:42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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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这几个月的双倍工资,还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一个半月的本人工资),因为你有事实上的劳动合同关系。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还应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40条)。社保是否缴纳了,如果没有缴纳,也应一起要求补缴。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特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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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现工作1年零4个月,公司要和我解除合同,公司应给我什么补偿

无辜节约是违法的 至少多付你两个月的工资

06年10月,07年10月与公司签定一年合同,08年签定3年合同,到期日为11年10月,现公司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六条(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如果是你提出解除合同(书面的)可能没有经济补偿,还有看看你们合同里有没有约定。
新法是08.1.1执行的,所以08以前的可能可以不给补偿(这个一定要去劳动监察咨询)因为最初实施时讲解有说,但没有明确条文,看地方理解尽量争取吧。

我与公司签三年合同,2013年10月1日到期,期满后公司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可以追究什么补偿吗

可以,工作一年可以要求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意思是,如果到时公司不跟你续约,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你3个月的工资。希望采纳。

我是2015年4月7号,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2015年10月30号解除劳动合同的,我2015年11

公司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那么必须注明公司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因此,公司如此写法是正确的。

我于2002年10月加入公司,合同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后公司未续签合同,在公司继续工作到2010年9月28日公司

我不知你的严重违纪到底有多严重。所以,还是建议你先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就知道该怎么办了,而且会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证据,证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如果还有问题,你再来问我,如果你满意,请采纳我的答案。

公司突然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我工作三年,又续签了三年还不到一年,公司突然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

这种公司是想和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协商的金额和你想不想在这家公司做。如果还想继续做,就不同意,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关系。
实在没办法的话就要求经济赔偿金和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一年工龄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我工作满两年,第三年公司又和我续签了一年合同到2013年3月15号到期,可现在公司要和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l劳动合同解除,与公司签订3年合同,合同到期后公司不予续签,是否给我劳动补偿

到底是解除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未到期结束劳动关系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结束劳动关系叫终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46、4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你不愿续签劳动合同,除非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情形,你没有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老板或人事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公司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如果你认真看一下我以上回答中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

我工作10年了,年低合同到期可单位要和我解除合同

广东胡律师:
你工作10年了,单位无权跟你签劳务派遣合同,你的合同自然转化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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