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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公司所有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说一到三个月,我现在快半年了,

火烧 2023-01-31 13:00:13 1045
公司所有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说一到三个月,我现在快半年了, 公司所有人都没有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说一到三个月,我现在快半年了,可以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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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由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没有满半年,只有半个月标准的经济补偿金;二倍工资从入职后第二个月起算到解除劳动关系时止,可能有4个多月的工资。你要注意收集有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的证据,防止公司不认可与你有劳动关系。最好是公司装置支付工资的证据,其他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也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只要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就该公司举证,否则就按劳动者的合理主张或当地社平工资认定。

公司所有人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人事主管被辞退

可以。
《劳动合同法》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劳动者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

公司三个月试用期过后才给签劳动合同合理吗?

违法。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请问有没有签三年劳动合同其中有试用期三个月的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公司方面说试用期三个月满了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应在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签订合同则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合同时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进公司不到三个月就签了劳动合同,算试用期还是正式期

试用期应该从入职之日起算,如果实际试用期(非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的履行超过了《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者就可以根据第83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说三个月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又要降工资,而且没有叫保险怎么赔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我到公司上班,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后再签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对吗?

这样做不对,首先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即确定;其次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一份三年限期试用期三个月劳动合同,工作三个月后又增加一份延长试用期合同我签字了,公司违法吗?

只要延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也就是总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你未签字可以拒绝延长,你已经签字也不能算公司违法。三年期的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延长期超过3个月,总的试用期超过6个月就是违法的,即使你已经签字也是无效的。

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在那做了半年,前三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之后和我签三年的合同,那我赔偿吗?

你不用赔偿。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未提前一个月通知辞退的再加一个月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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