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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 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应该到哪些部门去申请仲裁并且可获哪些补偿

火烧 2022-07-06 00:36:04 1080
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应该到哪些部门去申请仲裁并且可获哪些补偿 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应该到哪些部门去申请仲裁并且可获哪些补偿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

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应该到哪些部门去申请仲裁并且可获哪些补偿  

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给我缴纳社会保险,我应该到哪些部门去申请仲裁并且可获哪些补偿

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补交社保,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补偿时间×你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平均工资的算法:是当月所有的应发工资数,就是扣个人保险及公积金以前的那个数。)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仲裁

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公司与我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没帮我买社会保险,我能向他要求经济补偿吗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相关法律法规

本人2006年11月入职公司,直到2010年4月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参加社会保险。

劳动合同都没有是没法补了,怎么证明你在那家公司上了几年班?

2010年2月25日——至今,单位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应支付、赔偿多少

赔偿标准不是以厂里平均工资计算,是以你实际工资计算,并且是不扣个税的工资。假设你自入职到现在,不扣个税的工资都为2500,单位应支付如下:
1、自2010年3月25日起,应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只能拿11个月),即:再支付你2500*11=27500元。
2、你可以以单位不签合同为理由,主动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单位违法在先,应支付经济补偿标准2倍的赔偿金,你在职超过1年半,经济补偿为2个月工资,因此单位应支付2500*4=10000元赔偿金。
3、单位未缴纳社保,应该补缴,如果你愿意接受补缴,自己也要承担个人部分。如果你不想补缴,可以和单位协商,要求单位给予一定补偿,按2500缴费基数,单位应每月缴纳30%,即750元左右,你可以要求单位将其中一部分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你。

公司在江苏,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上海,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为上海A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你可以在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如下: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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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上面签字同意不缴纳社会保险了我现在还可以申请仲裁补交保险吗

劳动合同上写了同意不缴纳社会保险,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你直接跟公司协商补缴,如果公司不同意,就劳动仲裁
绝对可以补缴的、

单位没有给缴纳保险 和 签订劳动合同 并且拖欠提成 应该在多少天给我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缴纳 社会保险 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未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 申请劳动仲裁该怎么写 求教 本人请不起律师

你到劳动局拿格式文本,劳动局也有专门的人员给你提供基本的诉讼知识。

我在用人单位工作了6年,没给我买养老保险、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我准备辞职。可以申请仲裁哪些补偿?

可以要求的补偿包括:
1、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2、补交养老金等社保款
3、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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