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工资发放规定 请问劳动法,我在工厂做了15 年,现有50岁了,我想辞工回家,公司给我有没有补偿
请问劳动法,我在工厂做了15 年,现有50岁了,我想辞工回家,公司给我有没有补偿
请问劳动法,我在工厂做了15 年,现有50岁了,我想辞工回家,公司给我有没有补偿
您好!按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己辞工的没有补偿。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在该厂连续工作满10年,厂方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厂方没有这样做,是违法的。你可与厂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按每工作一年给一个月工资(最高为1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我在工厂做了五年,我现在因个人原因要走,请问劳动法里的规定有没有的补偿
赔偿肯定是有啦:
1、签合同了没?没有要赔你双倍工资。
2、交保险了没?没交要给你补上
3、你想走有没有提前30天通知他?通知了,他就要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他们不赔偿,你要做的就是,收集一切能够证明你和公司有过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合同、工资条、签到本、员工卡等,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我在珠海公司工作十二年了,现在想辞工回家,请问有补偿没有
一、员工主动辞职有以下几种情况,企业是需要赔偿的。
1、企业有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过失行为,对员工造成伤害,(例如:企业在员工入职一月之后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的,员工有权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支付赔偿)
2、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企业也应当支付应该支付的补偿金。
3、员工因为在企业工作过程中造成个人伤害(例如工伤)不得不辞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二、员工自动辞职,企业在以下情况下不需支付补偿金。
1、企业无法定过失行为,员工个人员工提出辞职,企业无需支付员工补偿金。
2、员工到达退休年龄,员工提出辞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我在工厂干了很多年,想辞工是否厂里有补偿
你自己辞职,没有任何补偿,反而需要依照合同约定赔偿厂方损失。
我在一家公司做七年了,想辞工,新劳动法是否有补偿?听说有?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你可以搜一下《劳动合同法》看看里面的第46条就明白了
我在厂里做了十七年,现在得了红斑狼疮这种病想辞工回家,请问厂里有没有补偿
首先你这种病如果是从事职业导致的,肯定可以要求高额赔偿,如果不是,工厂可能不会补偿的
在一家公司待了五年。想辞工,想问一下劳动法有没有补偿金这一条呢?
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违法用工情况,以相关理由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单位没有违法用工情况,主动辞职没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在工厂做了二十年,现公司倒闭,最长能申请劳动补偿多少个月
按工龄,一年补偿一个月。
我在工厂做了20年,现公司要裁员,请问按劳动法可赔多少个月工资?
按照一年一个月计算工领补偿金,但是劳动者也应该注意劳动者是否属于优先被留用的范围,如果属于那么劳动者而用人单位任然要求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龄工资作为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请问,劳动法,我一个工厂做了四年,老板开出我,有补偿金吗?
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根据你在单位的工作年数支付赔偿金(即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