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要写报告还是辞职信 我己经写了辞职书,离辞职日期还有两天,请问公司只给自己结算工资,但该结算下来的钱公司没有及时给到我
我己经写了辞职书,离辞职日期还有两天,请问公司只给自己结算工资,但该结算下来的钱公司没有及时给到我
我己经写了辞职书,离辞职日期还有两天,请问公司只给自己结算工资,但该结算下来的钱公司没有及时给到我
1、签不签字不影响离职行为成立
2、按法律规定 离职结算工资要在员工提出离职申请之时一个月之内到位
3、如果公司违约不支付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补充说明:离职申请书已经证明了该员工提出离职的意向 只是要真实的意思表达 公司又无异议 即告成立
今天辞职了 公司没有给我结算工资
如果什么凭证都没有千万别放松,一定要追着要
最起码也得要来凭证
千万别回家一回家就要不来了
不行就去当地的劳动局
报警也可以
别拖啦
别怕撕破脸
两个半月不发工资到哪都说不过去
写了辞职申请书,一个月后辞职到期,该公司结算工资80%来结算而不是100%的结算。
公司不得无故扣除员工工资。你可以上告公司,不过再那之前你可以让公司解释那部分工资哪里去了,因为公司都会找出扣工资的原因。
我想问下啊,自己辞职和被公司离职的区别。。 辞退给不给结算工资?
自己辞职和被公司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心理层面,也就是说炒公司鱿鱼还是被公司炒鱿鱼。被公司辞退不影响正常的工资结算,当然被公司辞退总有原因,由于自己的原因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公司可以从工资中扣除。
本人辞职,公司不给结算工资?
很明显合同条款不合理。你可以去申请仲裁,主张你的权利.
我辞职了,公司不给结算工资怎么办
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写了辞职申请书,一个月后辞职到期,该公司结算工资80%来结算而不是100%的结算。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你可以根据你跟公司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来跟公司谈,谈不来,你就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让劳动部门帮你说话。

员工辞职日期未到,被厂方结算工资,只结算上班天数的工资,而且没有按辞职日期结算,是否违约?
当然拉 要辞职的日期结算 因为没有辞职之前 等于劳动关系在继续 是要支付工资的
公司没有签订合同,辞职不给结算工资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4、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5、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我以辞职公司暂不给结算工资,怎么办
辞职期限届满工作的最后一天你可以找单位办结工资及相关费用,如果单位不办结工资或故意拖欠,带上能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有公司名称的工衣、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等以及你辞职的相关证件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免费)。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报酬及25%补偿金。
依据相关法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