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补偿标准 跟公司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公司会给补偿金吗?
跟公司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公司会给补偿金吗?
跟公司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公司会给补偿金吗?
正常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独不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在《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期满的,也不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了,自己提出不续签,公司会给补偿金吗
没有补偿。合同到期,自己提出不续签,公司不会给补偿的。
工资必须要回。补偿金是没有。下面的网友说的一个月的底薪那是工资而不是补偿金。
我跟公司合同到期`公司不再跟我续签`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没有补偿! 劳动部关于印发的《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吗,公司会赔补偿金吗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金额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劳动合同期满给予员工的经济补偿,起算年限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计算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其依据在于《劳动合同法》第97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了,请问有没有补偿金?
合同到了,不续签,公司没错,法律上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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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偿我经济补偿金吗
一般而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合同应由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如果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无充分理由,则不能拒绝与劳动者续签合同。如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的,劳动者可要求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的,能拿到补偿金和失业金吗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续签有失业金,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在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就业局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我是08年10月签的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是从20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其中《劳动合同法》有规定,合同到期时,如果是公司提出不再续签的话,公司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公司的年限支付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剪辑如下(括号内文字为本人注解):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企业放弃续签的需支付赔偿金,员工提出放弃续签的无需支付赔偿)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需支付赔偿金)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无需支付赔偿金)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需支付赔偿金)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需支付赔偿金)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