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商场不让撤怎么办 请问商场撤柜合同没到期,公司给安排调动工作,本人不想去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吗?
请问商场撤柜合同没到期,公司给安排调动工作,本人不想去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吗?
请问商场撤柜合同没到期,公司给安排调动工作,本人不想去还可以要求给予经济赔偿吗?
这个要看你当时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工作地点是不是比较明确的。如果工作地点没有比较明确的话,因为换店而不去,对你们不是很有利的。对劳动部门而言,在同一个行政区域内,只换工作地点而未换工作岗位的,并不算违法的。如果你的合同明确约定是那个商场内的话,这样的调动你们可以不去,企业必须要向你们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商场柜台拆柜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安排到别的商场工作,因别的商场较远上下班不方便,本人不想去
你可以以公司安排工作地点离家太远,不方便家庭生活,那么是可以申请经济补偿的,公司不批准,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公司柜台撤柜,开始不给安排工作,去劳动仲裁后,才协商安排工作,员工拒绝的话,可以拿到经济赔偿金吗
如果他给你安排了工作,好像就拿不到赔偿了吧是你自己放弃了,不愿意要这一份工作,好像跟他就没有什么关系啊!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这要看合同内有没有特殊约定或合同期限:
1、合同到期即为合同终止,只要有一方不续签,合同自然终止效力,不存在经济赔偿。
2、但是,合同如约定,员工不提出终止合同,则合同续约,或合同到期自动续约,则公司不续约即为违约,需要赔偿的,一年赔一个月工资。
3、有的地方规定,合同满三年即为无限期合同,公司不能主动解雇员工或不续约,否则要赔偿。
4、合同期限为一年,连续签三次之后,视为无限期合同,可以不需要在再签合同。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不给安排工作,请问怎么办?
你好,你现的情况并不是很糟糕,他们不给你安排工作,可是也并没有让你们离开这个公司,所以他们可能还是需要你们的,像你们这种工地上的,很正常,有事的时候很忙,没有事的时候很闲,不是吗?
但是他们不发给你们工资这是犯法的,你们既然签了合同,他们不给你们安排工作那是他们的事,但是不发工资,这是不行的,就凭这一点你就可以上劳动局去告他们!
其次,你的培训费用,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签的,因为你现在已经在他的公司工作了十年之久,一般的情况下,你的服务已经和你的培训费同等了,这个不用担心,最主要是合同的条款,你仔细看一下!
最后,如果你要去劳动局申请仲裁的话,你要带的东西有,个人身份证,如果有居住证最好带上,还有你的工作证,工资单或者工资卡都行,只要证明你在这个公司工作的都可以!
下面的步骤劳动局会告诉你的!
祝好!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不给安排工作,不给工资,请问怎么办?
与公司协商不成就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吧
关于劳动合同快到期,公司要求调岗,本人不想去新岗位,请问有没有赔偿?谢谢!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不续签的,没有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应按劳动者每满一年工作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可能行得通。
我可以要求公司给予我双倍的经济赔偿吗?
可以要求补偿。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关门调离别店,不想去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关门调离别店,劳动者不想去,除《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的不可抗力外,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合同只要不签或没有劳动局的公证都不生效!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合同到期,厂方要调动工作岗位,乙方不愿意调动,厂方要不要赔偿经济
变动岗位只要不降低劳动条件,属于用人单位用工自主权(有的省市有明确规定),劳动者不续签没有补偿;如果降低劳动条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附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2012年6月21日
22.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