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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人员跟hr说离职证明丢了 单位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还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应该怎么办

火烧 2021-07-31 23:55:18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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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还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应该怎么办  

单位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还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应该怎么办

单位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要求单位提供离职证明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书,否则反馈到当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单位出具。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入职人员跟hr说离职证明丢了 单位员工办理了离职手续,但还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应该怎么办

我赞同 老愚的经验 | 一级 的回答办离职的同时,劳动合同已经自动解除。

员工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该怎么办?

您做好记录,最好是简讯告知。
员工不办理手续,对其不利,其他公司不敢招聘他。
法律依据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员工被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不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不办理离职手续属于违法,你可以通过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给了离职证明了 但没签解除劳动合同书

成立,根根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38条规定,如果员工有重大违章违纪等,给你一个正当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47条,82条规定,陪偿。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同职工办理什么手续?

去你们单位的人事科或者人力资源部进行办理。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你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2、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3、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4、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以上是通常离职程式,每个公司的规定不一样,有的可以比这些更复杂或更简单。
建议你最好去人力资源部(有的公司叫人事部)问清楚,按照公司规定办理就没有问题了。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还需办离职手续吗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还是要必须做好离职手续,做好工作交接,结算经济补偿,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手册,即可离开公司。

员工办理退休手续时应不应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不需要。
工办理退休手续时,不需要单独办理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
社保局结合档案记载和个人情况确定具体退休手续的办理

我签了自愿离职申请书但是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公司有权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签了自愿离职申请书但没有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公司有权和解除劳动合同吗?

企业提前给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办理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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